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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会计
关于《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适用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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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适用的请示》(川工商(1998)2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是1987年9月17日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它对于打击经济违法行为,维护经济秩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
刑法
》修订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曾明确答复我局,《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在国务院明令废止以前,仍然有效。有关单位若仍有疑问,可转告其按规定程序向国务院请示。
关于《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适用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