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国务院和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原则和目标 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继续巩固发展2005年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边整治边规范,整治与规范并举,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自律制度基本建立,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食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治任务和重点 (一)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特别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三是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特别要把月饼市场专项检查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通知精神对奶制品的专项检查作为重中之重,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 (二)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各地可结合今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一并进行,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其市场监管行为,确保五个到位。即: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地要以工商所为单位,对履行职责是否到位进行自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级抓一级,对基层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所验收,确保基层工商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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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要把对食品质量的监管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从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和退市行为。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在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各项自律制度的同时,从各地实际出发,开展食品经营者场厂、场地挂钩和创建放心食品店、放心食品市场、放心消费城市等活动,多形式多途径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真正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市场之外。二是继续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测。要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并把监测作为监管食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各级工商机关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发布真实可靠的监测信息,正确引导和警示消费。三是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要在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监管。对包装食品、散装、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根据其不同特点,按照总局下发文件的要求分类监管,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以提高食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要把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作为对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对在巡查、检查、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查处的查处,该退市的退市,确保不合格食品规范及时有效退市。在退市过程中,要跟踪检查,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五)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要把查办违法案件作为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尤其要抓好对大要案件的排查和查处工作,认真清理积案。要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行政诉讼的监督。要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通报质检、卫生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整治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逐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上半年主要抓好专项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下半年主要抓好逐级检查和建章立制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和整治工作的特点,边整治、边检查、边规范,确保收到实效。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部门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全系统各级领导、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所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推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通过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等自律制度,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食品质量自检和协议准入制度等方式,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通过充分发挥消协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三大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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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内设机构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卫生、农业、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同时,要依据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力量进行层层对照检查,全力以赴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总局将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交叉检查,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做好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提供素质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于今年6月15日前上报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于今年11月底前上报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报表。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视不同情况,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严加防控,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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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国务院和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原则和目标 2006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继续巩固发展2005年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边整治边规范,整治与规范并举,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自律制度基本建立,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食品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治任务和重点 (一)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主要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特别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三是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主要解决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特别要把月饼市场专项检查和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通知精神对奶制品的专项检查作为重中之重,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消费安全。 (二)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各地可结合今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一并进行,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级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其市场监管行为,确保五个到位。即: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地要以工商所为单位,对履行职责是否到位进行自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级抓一级,对基层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所验收,确保基层工商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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