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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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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

  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工商机党字〔2010〕21号)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工发〔2010〕14号)要求,为确保总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争创一流业绩,努力走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的建设前头的需要,是进一步改进总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总局机关,促进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总局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作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不断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二、准确把握活动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密联系各单位实际,统筹推进总局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总局党组服务科学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做到“四个统一”、切实坚持“四个只有”、加快推进“四化建设”、全面实现“四高目标”等理念和要求。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总局机关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和谐文明总局机关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工商精神,传承工商文化,促进工商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机关风气。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和化解矛盾工作。在急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服务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诉求,努力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机关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解决涉及基层和市场主体与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基层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总局机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修养、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能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通过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

  

  三、明确活动主要内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

  

  (一)明确活动主要内容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是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党务工作者是做好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是推进基层党务工作开展的骨干,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开展创先争优的重要组成部分。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基本任务、总局党组工作部署和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安排,符合中央提出的“五个好”标准和总局党的建设有关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班子成员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领导班子健全,能够及时做好换届、补选工作。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高、党性意识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能够及时做好党员发展、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坚决贯彻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全面推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业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领导和党员关系、党员和群众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总局党组工作部署和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安排,符合中央提出的“五带头”标准和总局党的建设有关要求:一是带头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理想信念坚定,专业理论素养较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党员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优秀党务工作者(专兼职)的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总局党组工作部署和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安排: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党务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文化知识。熟悉党务工作,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团结同志,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充分信赖。三是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创新意识强,善于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方面思路清晰、收效明显。四是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谋私利,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带动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五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周伯华局长在总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

  

  各单位可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二)精心设计活动载体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总局中心工作,坚持便于党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活动开展的着力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活动载体要保持稳定性、连续性,活动内容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要注意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总局正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建设学习型总局机关活动、和谐文明机关建设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将这些活动作为重要载体。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建活动示范点,举办岗位技能比赛等活动载体,积极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各单位要在2010年、2011年、2012年“七一”前,分别以“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主题,采取专题组织生活、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社会实践、专题调研、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坚持做到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贴近基层实际,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吸收群众参与,有计划、有节奏地持续推进,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在总局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后做好动员工作,做好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全面争创。以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做“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不断深化内容、丰富形式,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成果展示。总局将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系列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展示活动成果,特别是展示通过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和挖掘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交流,形成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点评评议。各党委、总支负责人适时对所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总局采取适当方式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五)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六)评选表彰。总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于2011年下半年对总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总局将成立国家工商总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局领导任组长,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司、纪检组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工作,注重实际,务求实效。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具体领导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争优创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创先争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抓紧抓好,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三)领导带头,积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带头敬业奉献、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多办实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活动中,真正发挥表率作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依法履职的能力。

  

  (四)注重典型引路,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培养和选树典型集体和个人,及时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努力营造学先进、做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机关党委将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情况交流等,宣传推广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新气象和党员干部精神风貌的新变化,特别是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氛围。对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统筹兼顾,搞好“两手抓”。在坚持创先争优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计划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报机关党委。

  

  附件:关于2010年总局机关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安排

  

  
中国共产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2010年总局机关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安排

  


  为更好地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发动,将活动引向深入,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总局党组的要求,现就2010年总局机关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2010年总局机关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是“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是创先争优的总体要求,也是这次主题党日活动的目标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应根据这一要求,坚持从单位实际出发,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确定党日活动的具体主题。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党性观念、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服务基层和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坚强“四化建设”、不断更新“四个理念”、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活动的内容和方式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重点组织学习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身边的模范,明确党组织和党员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弘扬优良传统和工商精神,在本单位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单位党组织要采取专题组织生活、走访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宣传学习先进典型、专题调研、社会实践、参观访问、交流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从岗位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突出本单位特色,确定主题党日活动的具体方案。具体主题的选择,要体现本单位贯彻落实总局党组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工作实际,体现党员意愿,体现时代精神,做到组织积极支持,党员普遍参与。

  

  三、要求

  

  要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建设学习型总局机关活动、和谐文明机关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营造团结向上的整体氛围结合起来。坚持以党支部为重点,以党员为主体,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保证每一个党支部和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要坚持改革创新,鼓励支部和广大党员的首创精神,力求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富有创意、操作性强。

  

  机关党委将及时收集、宣传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抓好典型,通过召开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引导,通过简报、网络、报刊等载体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整体氛围。

  

  

  

  
  
  

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

  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工商机党字〔2010〕21号)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工发〔2010〕14号)要求,为确保总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争创一流业绩,努力走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的建设前头的需要,是进一步改进总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总局机关,促进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总局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作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不断将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二、准确把握活动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紧密联系各单位实际,统筹推进总局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总局党组服务科学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做到“四个统一”、切实坚持“四个只有”、加快推进“四化建设”、全面实现“四高目标”等理念和要求。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总局机关建设。

  

  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和谐文明总局机关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工商精神,传承工商文化,促进工商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机关风气。及时了解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和化解矛盾工作。在急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服务人民群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诉求,努力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机关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解决涉及基层和市场主体与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基层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总局机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修养、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能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通过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

  

  三、明确活动主要内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

  

  (一)明确活动主要内容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是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党务工作者是做好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是推进基层党务工作开展的骨干,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开展创先争优的重要组成部分。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基本任务、总局党组工作部署和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安排,符合中央提出的“五个好”标准和总局党的建设有关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班子成员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领导班子健全,能够及时做好换届、补选工作。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高、党性意识强,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能够及时做好党员发展、转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四是工作业绩好。能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坚决贯彻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全面推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业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领导和党员关系、党员和群众关系密切。
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在总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机党字[20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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