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水利电力部关于贯彻执行对国营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水利电力部关于贯彻执行对国营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现将国家经委、财政部经综(1987)272号《关于对国营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贯彻执行。根据我部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1.按《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所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规定,我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
  
  (1)粉煤灰渣的综合利用;
  
  (2)循环水发电;
  
  (3)电厂热水养殖业。
  
  2.一次性奖励要严格按经综(1987)272号文执行,各局将奖励情况及时报部有关司局备案。
  
  3.重申我部(85)水电电生字第90号《关于贯彻执行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要求,粉煤灰综合利用中,不得乱收费和滥提价。
  
  附:
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对国营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经综〔1987〕272号)

  
  为了进一步调动企业和职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7〕117号文件)中第十三条“国家设立综合利用奖”的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国家对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取得成效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奖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内,能独立计算盈亏的;
  
  (二)综合利用项目是盈利的;
  
  (三)综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一次性奖励的资金在当年企业按国家规定留用的该项目利润中列支,提奖比例和奖励标准由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奖金水平应与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挂钩,一般不要超过该治理三废项目留用利润的10%。对发放的一次性综合利用奖,不征收奖金税。
  
  三、对少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每年可进行表彰。国家也将不定期进行表彰。受表彰单位必须综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该项目开拓了综合利用或本地区具有普遍的推广意义;
  
  (二)攻克了综合利用的重大技术难关;
  
  (三)综合利用资源的程度在全国或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四)综合利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表彰:
  
  (一)产品质量不合标准;
  
  (二)发生重大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
  
  (三)资源被浪费、破坏或造成新的污染的。
  
  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对少数成绩显著的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同意,可适当提高受表彰单位当年一次性奖励的奖金提取比例,提高幅度不得超过5%。
  
  四、综合利用的奖金只发给直接从事综合利用生产和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发放奖金时,应根据每个成员对综合利用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与综合利用无关的人员不奖。
  
  五、实行综合利用项目一次性奖励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如在奖励上弄虚作假,除追回多提取的奖金外,还要追究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综合利用项目的一次奖励,由各级财税、银行等部门监督发放。
  
  六、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设立的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改进奖规定的,可按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不能重复发奖。
  
  七、本通知自1987年1月1日起执行。
水利电力部关于贯彻执行对国营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水利电力部(已变更)
[87]水电计字第199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条: 水利部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60.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