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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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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务服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8号)(以下简称《通知》)。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实施《通知》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谈谈《通知》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答:自2011年1月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来,截至目前,已有山西、海南等十多个省市因地制宜制发了本地区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取得了积极成效。《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行业反响热烈,认为该办法出台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反映,各地贯彻落实收费办法进度不尽平衡,而且已经发布的收费办法在监管手段等方面还有待完善,迫切希望财政部进一步推动。为此,财政部会计司于今年初启动了《通知》起草工作。《通知》根据当前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提出了一系列根治措施,对于规范收费行为、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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