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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成都、南京市分行: 为了加强对开办贴水(指实物贴水、下同)储蓄和有奖储蓄购进的储蓄奖品的管理,现将有关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规定如下: 一、在“624库存物资”科目下增设“储蓄奖品户”,核算购进的储蓄奖品。购入时记付方,领发时记收方。该帐户的管理,按总行(87)建总会字第186号文附发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核算办法”第九章第五节的有关规定办理。 经批准购进的储蓄奖品,应认真验收入库,及时办理转帐。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库存物资--储蓄奖品户 收:XX往来--往来户 二、对于贴水储蓄、有奖储蓄存款,应按总行(86)建总会字第170号文规定计提应付定期储蓄存款利息。 为保证成本的均衡性,应付定期储蓄存款利息,不得重提或提前提取。 三、到期兑付储蓄奖品时,应签开领用单,经领用部门负责人签章后发出,同时冲转应付定期存款利息、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 收:库存物资--储蓄奖品户 如应付定期存款利息不足冲转时,不足部分,通过“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处理。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 付:应收及暂付款--暂付贴水、有奖储蓄应付利息户 收:库存物资--储蓄奖品户 该项暂付款应单设帐页记载,俟“应付定期存款利息”科目“定期存款利息户”有收方余额时,应即办理冲转,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应付定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 收:应收及暂付款--暂付贴水、有奖储蓄应付利息户 以上各点,请即转知所属执行,以后如有新的规定,一律按新规定执行。 鉴于基层行决算已经报出,各行调整决算有困难,凡去年有关处理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可在1989年按上述要求调整有关帐务。 关于贴水储蓄、有奖储蓄会计处理的函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