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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许多部委反映,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从事行政财会工作的干部人数较少,单独组建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以及进行考核测验等工作有困难,建议我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对这部分财会干部的职称归口负责评定和综合平衡。经征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委托该局负责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关财会干部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具体任务是: 1.根据《会计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制订国务院直属各部门行政财务会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 2.牵头组建由有关方面参加的中央一级国家机关行政财务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并负责评审工作中的日常工作; 3.负责组织评定会计干部技术职称的考核,并做好对中、高级会计干部技术职称的综合平衡工作。职称评定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主管部委授予职称,颁发证书。 国家人事局关于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会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