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驻北京办事处,各筹备组:
  
  现将《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
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
  

  根据本行委托贷款办法及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签订的《贷款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关规定,制订本会计核算规定。
  
  一、代理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帐户设置
  
  (一)开发银行在总行开立资金往来帐户。总行财务会计部应在“232同业存放款项”一级科目下设立“开发银行存款”、“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和“开发银行实收贷款利息”三个帐户进行核算。
  
  (二)各种委托贷款由开发银行总行按项目直接将代款资金划给项目经办行。各经办行在“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二级科目下设“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帐户和在“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二级科目下设置“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帐户和在“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二级科目下设置“代理开发银行基建贷款”、“代理开发银行基建软贷款”、“代理开发银行技术改造贷款”、“代理开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代理开发银行专项贷款”、“代理开发银行其他贷款”帐户进行核算。
  
  在人民币信贷收支统计中,“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归属于资产项目“政府委托贷款”(项目代码IW00),“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科目归属于负债项目“政府委托贷款资金”(项目代码OU00)。有关计算机的归属文件由总行电脑部负责修改并存放通讯网桥上,各行可自行索取(文件名为TOJI-C.DAT和TOJI-C.IDX)。
  
  二、贷款资金划拨的帐户处理手续
  
  (一)开发银行将贷款项目的应贷款项通过人民银行直接电划给项目经办行。项目经办行接到人民银行电汇收帐通知后进行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贷:“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科目
  
  “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帐户。
  
  人民银行电汇收帐通知作“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传票的附件,同时复印一份送贷款业务部门登记台帐,并按合同规定在委托贷款基金数额内签发“借款凭证”,经签章齐全后送会计部门办理转帐。会计部门凭第一联“借方凭证”、第二联“贷方凭证”进行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有关帐户
  
  贷:“××存款”科目××单位存款帐户
  
  第三联“回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给借款单位,作为借款单位的收帐通知;第四联“放款记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贷款业务部门留存备查;第五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收回贷款和按期计收利息。
  
  三、贷款收回和划转的帐务处理手续
  
  借款单位还款时应填具“还款凭证”,“还款凭证”上应注明“归还××贷款”字样。项目经办行以第一联“借方凭证”和第二联“贷方凭证”进行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科目××单位存款帐户
  
  贷“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有关帐户
  
  第三联“还款记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贷款业务部门销帐;第四联“回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借款单位,作为借款单位存款帐户的支款通知。同时,填制电汇汇款凭证,在电汇汇款凭证用途栏内注明“退回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单位归还贷款)字样,一并送业务部门审核并在电汇凭证第二联上盖章后,即通过人民银行将基金汇入开发银行在总行财务会计部开立的“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帐户内,会计分录为:
  
  借:“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科目“开发银行委托贷款基金”帐户
  
  贷:“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总行财务会计部收到上述汇款的人民银行收帐通知后,填制“介款单”收入“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帐户。会计分录为:
  
  借:“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贷:“232同业存放款项”科目,“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户
  
  以“介款单”的“回单”联,加盖业务公章后送开发银行总行作为收帐通知。
  
  四、委托贷款利息的计收和划转的帐务处理手续
  
  代理开发银行贷款的结息期、利率按开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结息日,按规定结计利息,从借款单位存款帐户中扣收。收取的利息应即(最迟于次日上午)逐笔填制电汇汇款凭证,凭证用途栏内注明“划转代理开发银行××货款利息(××贷款单位还息)”字样,通过人民银行汇入开发银行在总行财务会计部开立的“开发银行实收贷款利息”户内。计收利息时填制特种转帐借方传票一式二联,一联与电汇汇款凭证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科目××借款单位帐户
  
  贷:“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一联特种转帐借方传票加盖业务公章后送借款单位作为支款通知。
  
  如借款单位存款帐户无款扣收或无其他付息资金来源的,应设立“待收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应收利息登记簿”登记欠收的利息,并进行催收。待借款单位付息后,按上述帐务处理手续将实收利息划入开发银行在总行财务会计部开立的“开发银行实收贷款利息”帐户内。
  
  总行财会部收到划转利息的人民银行汇款收帐通知后,填制二联“介款单”进行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贷:“232同业存放款项”科目“开发银行实收贷款利息”户
  
  以“介款单”的“回单”联加盖业务公章后送开发银行总行,作为收帐通知。
  
  五、代理业务网点补助费的帐户处理手续
  
  开发银行根据每年代理贷款业务实际发放额为基数按规定费率计付代理网点补助费,通过人民银行电汇,划转总行财会部,由总行划转有关分支行。
  
  六、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报表的编制
  
  (一)按旬根据“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有关代理开发银行的各种贷款帐户编制“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旬报”(见附式)于旬后次日上午电传总行综合计划部,全行汇并后送开发银行总行。
  
  (二)每月底根据“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有关代理开发银行的各种贷款帐户编制“代理开发银行月份会计科目(或帐户)情况表”(见附式),于月后次日上午电传总行财务会计部,全行汇总并加填开发银行在总行财会部开立的帐户情况后送开发银行总行。
  
  附件:一
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旬报
  

  附式:1-1
  
  编报行:年月旬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本年累计│贷款余额│备注│
  
  ├───────────┼──────┼────────┼──────┤
  
  │一、基本建设贷款││││
  
  ├───────────┼──────┼────────┼──────┤
  
  │二、基本建设软贷款││││
  
  ├───────────┼──────┼────────┼──────┤
  
  │三、技术改进贷款││││
  
  ├───────────┼──────┼────────┼──────┤
  
  │四、流动资金贷款││││
  
  ├───────────┼──────┼────────┼──────┤
  
  │五、专项贷款││││
  
  ├───────────┼──────┼────────┼──────┤
  
  │六、其他贷款││││
  
  ├───────────┼──────┼────────┼──────┤
  
  │││││
  
  ├───────────┼──────┼────────┼──────┤
  
  │││││
  
  ├───────────┼──────┼────────┼──────┤
  
  │││││
  
  ├───────────┼──────┼────────┼──────┤
  
  │││││
  
  ├───────────┼──────┼────────┼──────┤
  
  │合计││││
  
  └───────────┴──────┴────────┴──────┘
  
  财会负责人:复核:制表:
  

  附件:二
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月份会计科目情况表
  

  附式:2-1
  
  编报行:年月日单位:万元
  
  ┌─┬──┬─────────────────┬───┬───┬───┐
  
  │行│科目│科目(帐户)名称│期初│本期│期末│
  
  │次│代号││余额│发生额│余额│
  
  ├─┼──┼─────────────────┼───┼───┼───┤
  
  │1 │3314│代理开发银行基建贷款││││
  
  ├─┼──┼─────────────────┼───┼───┼───┤
  
  │2 │3314│代理开发银行技改贷款││││
  
  ├─┼──┼─────────────────┼───┼───┼───┤
  
  │3 │3314│代理开发银行专项贷款││││
  
  ├─┼──┼─────────────────┼───┼───┼───┤
  
  │4 │3314│代理开发银行其他贷款││││
  
  ├─┼──┼─────────────────┼───┼───┼───┤
  │││││││
  
  ├─┼──┼─────────────────┼───┼───┼───┤
  
  │5 ││合计││││
  
  ├─┼──┼─────────────────┼───┼───┼───┤
  
  │6 │232 │开发银行存放款项││││
  
  ├─┼──┼─────────────────┼───┼───┼───┤
  
  │7 │4314│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
  
  ├─┼──┼─────────────────┼───┼───┼───┤
  
  │││││││
  
  ├─┼──┼─────────────────┼───┼───┼───┤
  
  │8 ││合计││││
  
  ├─┼──┼─────────────────┼───┼───┼───┤
  
  │9 ││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未收利息││││
  
  ├─┼──┼─────────────────┼───┼───┼───┤
  
  │││││││
  
  └─┴──┴─────────────────┴───┴───┴───┘
  
  财会负责人:复核:制表: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驻北京办事处,各筹备组:
  
  现将《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
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
  

  根据本行委托贷款办法及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签订的《贷款委托代理协议书》有关规定,制订本会计核算规定。
  
  一、代理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帐户设置
  
  (一)开发银行在总行开立资金往来帐户。总行财务会计部应在“232同业存放款项”一级科目下设立“开发银行存款”、“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和“开发银行实收贷款利息”三个帐户进行核算。
  
  (二)各种委托贷款由开发银行总行按项目直接将代款资金划给项目经办行。各经办行在“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二级科目下设“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帐户和在“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二级科目下设置“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帐户和在“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二级科目下设置“代理开发银行基建贷款”、“代理开发银行基建软贷款”、“代理开发银行技术改造贷款”、“代理开发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代理开发银行专项贷款”、“代理开发银行其他贷款”帐户进行核算。
  
  在人民币信贷收支统计中,“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归属于资产项目“政府委托贷款”(项目代码IW00),“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科目归属于负债项目“政府委托贷款资金”(项目代码OU00)。有关计算机的归属文件由总行电脑部负责修改并存放通讯网桥上,各行可自行索取(文件名为TOJI-C.DAT和TOJI-C.IDX)。
  
  二、贷款资金划拨的帐户处理手续
  
  (一)开发银行将贷款项目的应贷款项通过人民银行直接电划给项目经办行。项目经办行接到人民银行电汇收帐通知后进行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贷:“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科目
  
  “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帐户。
  
  人民银行电汇收帐通知作“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传票的附件,同时复印一份送贷款业务部门登记台帐,并按合同规定在委托贷款基金数额内签发“借款凭证”,经签章齐全后送会计部门办理转帐。会计部门凭第一联“借方凭证”、第二联“贷方凭证”进行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有关帐户
  
  贷:“××存款”科目××单位存款帐户
  
  第三联“回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给借款单位,作为借款单位的收帐通知;第四联“放款记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贷款业务部门留存备查;第五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收回贷款和按期计收利息。
  
  三、贷款收回和划转的帐务处理手续
  
  借款单位还款时应填具“还款凭证”,“还款凭证”上应注明“归还××贷款”字样。项目经办行以第一联“借方凭证”和第二联“贷方凭证”进行转帐,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科目××单位存款帐户
  
  贷“3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科目代理开发银行贷款有关帐户
  
  第三联“还款记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贷款业务部门销帐;第四联“回单”加盖业务公章后送借款单位,作为借款单位存款帐户的支款通知。同时,填制电汇汇款凭证,在电汇汇款凭证用途栏内注明“退回代理开发银行××贷款基金(××单位归还贷款)字样,一并送业务部门审核并在电汇凭证第二联上盖章后,即通过人民银行将基金汇入开发银行在总行财务会计部开立的“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帐户内,会计分录为:
  
  借:“4314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资金”科目“开发银行委托贷款基金”帐户
  
  贷:“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总行财务会计部收到上述汇款的人民银行收帐通知后,填制“介款单”收入“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帐户。会计分录为:
  
  借:“1111存放中央银行款”科目
  
  贷:“232同业存放款项”科目,“开发银行回收贷款本金”户
  
  以“介款单”的“回单”联,加盖业务公章后送开发银行总行作为收帐通知。
  
  四、委托贷款利息的计收和划转的帐务处理手续
  
  代理开发银行贷款的结息期、利率按开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结息日,按规定结计利息,从借款单位存款帐户中扣收。收取的利息应即(最迟于次日上午)逐笔填制电汇汇款凭证,凭证用途栏内注明“划转代理开发银行××货款利息(××贷款单位还息)”字样,通过人民银行汇入开发银行在总行财务会计部开立的“开发银行实收贷款利息”户内。计收利息时填制特种转帐借方传票一式二联,一联与电汇汇款凭证转帐。会计分录为: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
交通银行
交银发[1994]345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支付结算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关于〈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25.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