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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 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验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即认真遵照执行。本办法下达前各行已验收的电算柜台,要对照本办法的要求逐项检查,如实按规定填报“验收表”并补报总行计算机中心和财会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改进纠正,以保证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的正常进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确保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的安全可靠,会计柜台业务在脱离手工前,应按本办法组织验收,并确认合格。 第二条 验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负责对地市行及本行营业部验收;地市行负责对辖属各级行验收。 验收工作在行长领导下进行,由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管理部门(或主管人员)具体负责,并成立验收小组。小组成员须熟悉本办法和有关业务及制度规定,责任心强、实事求是。在验收工作中,行长负验收的领导责任;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管理部门主管共同验收把关,财会部门主要负责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接柜、操作、复核等人员的配备,以及内部核算管理;电子计算机部门主要负责软、硬件的运行、配置、维护人员的配备,及安全管理措施等。 第三条 验收程序 会计柜台应用计算机,必须依次经过先人后机,先机后人两个人机并行阶段。先机后人正常运转2个月以上,自行验证各项会计核算全部达到制度要求后,方可申请验收。申请验收,由被验收行的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管理部门共同填写“会计柜台电算化申报验收表”(见附表),经行领导批准后按验收批准权限报上级行。上级行验收小组审阅同意后,组织验收。验收人员通过认真验收后填写“验收表”交验收小组研究讲座,将验收结果通知被验收行。同时,交“验收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总行财会部和电子计算中心核备。 第四条 验收标准 符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暂行规定”,及各分行制订的有关会计柜台电子计算机维护、机房安全管理等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计算机会计柜台运行系统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具有正确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具有较强的防弊防错及数据恢复功能。 二、会计柜台的存款、拨款、贷款(包括结计存、贷利息)联行及结算业务、会计报表等(暂不包括财务类报表)使用电子计算机操作,并符合规定要求。 三、每一个会计柜台有两名以上熟练操作员,多台机器操作的,按业务需要配足操作员。在特殊情况下,无论哪个岗位缺员,都能及时配务合格的顶岗人员,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四、计算机、打印机、双回路电或不间断电源及发电机等设备的配置、管理、使用,能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确保机器正常运转,稳定可靠。至少作过一次模拟断电八小时,使用不间断电源并验时计算机仍能正常工作。备份机必须放在本单位,并保证应急使用。 附表: 会计柜台电算化申报验收表 会计柜台名称: 年 月 日 ━━━━━━━━━━━━━━━━━━━━┯━━━━┯━━━━┯━━┯━━━━ ━━━━━━━   主 要 项 目 │自检情况│验收评价│ │ ────────────────────┼────┼────┤ 申 │ 一、基本情况 │ │ │ 请 │ ────────────────────┼────┼────┤ 验 │ 1.设备配置(主机、打印机、电源、备用机)│ │ │ 收 │ ────────────────────┼────┼────┤ 理 │ 2.人员配备 │ │ │ 由 │ ────────────────────┼────┼────┤ │ 申请验收行 3.日均处理凭证张数 │ │ │ │ 年 月 日(公章) ────────────────────┼────┼────┼──┼──── ─────── 4.人机并行时间 │ │ │ │ ────────────────────┼────┼────┤ 上 │ 5.有关制度的建立 │ │ │ 级 │ ────────────────────┼────┼────┤ 行 │ 二、柜台电算化执行会计制度情况 │ │ │ 财 │ ────────────────────┼────┼────┤ 会 │ 1.开户、建帐 │ │ │ 部 │ ────────────────────┼────┼────┤ 门 │ 2.数据输入(记帐) │ │ │ 意 │ ────────────────────┼────┼────┤ 见 │ 负责人签名: 3.结息、调息 │ │ │ │ 年 月 日(公章) ────────────────────┼────┼────┼──┼──── ─────── 4.复核、事后稽核 │ │ │ │ ────────────────────┼────┼────┤ 上 │ 3.结息、调息 │ │ │ 级 │ ────────────────────┼────┼────┤ 行 │ 4.复核、事后稽核 │ │ │ 电 │ ────────────────────┼────┼────┤ 子 │ 5.错帐冲正、查询 │ │ │ 计 │ ────────────────────┼────┼────┤ 算 │ 6.结帐、对帐 │ │ │ 机 │ ────────────────────┼────┼────┤ 部 │ 7.打印帐、表、凭证 │ │ │ 门 │ ────────────────────┼────┼────┤ 意 │ 8.年终结转和决算 │ │ │ 见 │ ────────────────────┼────┼────┤ │ 负 责人签名: 9.保密设置及数据恢复(备份) │ │ │ │ 年 月 日(公章) ────────────────────┼────┼────┼──┼──── ─────── 10.应急处理及防弊防错 │ │ │ │ ────────────────────┼────┼────┤上小│ 三、其他 │ │ │级组│ ────────────────────┼────┼────┤行意│ 1.机房(器)环境 │ │ │验见│ ────────────────────┼────┼────┤收 │ 负 责人签名: 2.安全、消防措施   │ │ │ │ 年 月 日(公章) ━━━━━━━━━━━━━━━━━━━━┷━━━━┷━━━━┷━━┷━━━━ ━━━━━━━ 说明: 1.本表为申报和验收共用基本格式,各分行可根据本行情况作具体补充。 2.申请验收行填写“自检情况”和“申请验收理由”一式五份,经验收小组逐项验收,填写“验收评价”及上级行意见后,退申请验收行一份,上级行财会部门和电子计算机部门各留一份,同时上报总行财会部和计算中心各一份。 五、须有计算机技术人员及时维护软、硬件,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六、会计主管人员须具备一定的会计柜台应用计算机知识。 第五条 验收时,申请验收单位应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一、软件的文档。 二、自行制订的有关会计柜台电算化的规定、制度、办法等。 三、由电子计算机打印的各种帐、表、单等。 四、各岗位人员的配备和工作情况。 五、备份盘(带)、会计档案情况。 六、人机并行阶段发生过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七、本行自行验证达到标准的情况和资料。 八、安全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在严格掌握标准的前提下,验收人员主要检验以下内容: 一、审验电子计算机建帐、记帐情况,拨款、贷款、存款、联行、票据清等各类结算业务的各种会计事项电子计算机记帐准确无误。  二、审验打印的帐、表、单正确完整。按日结帐,核对帐凭、帐实(现金)、帐帐、帐表一致。 三、核验更正当日错帐,隔日错帐核算。 四、核验开、销户登记簿与计算机的记录是否相符。 五、核验利息计算情况,贷款利息清单是否及时入帐,调整利率的核算。 六、核验“日结”时各项核对是否齐全一致。至少察看两天的“日结”。 七、核验年终结转和决算整理期调整旧帐核算是否准确(如验收时未到年终及决算整理期,可拷贝到另机进行试验)。 八、验实磁记录(备份)完整,保管符合要求。 九、模拟断电试验,验证电子计算机运转正常。 十、检查设备配置及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内部组织管理。 十二、检查计算机运行日志是否填写真实、齐全。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会计柜台应用电子计算机核算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