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增设会计科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直属院校: 农业银行统一会计科目已以农银发[1993]208号文件下发各行。为适应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金融工作统计需要,人民银行以银发(1993)291号“关于增设和调整会计科目的通知”,规定各专业银行应设置贷款科目26个,存款科目25个。经核对,在26个贷款科目中,有12个科目我行已设置,4个科目我行未开办此项业务。除我行已有科目和未开办的业务俟开办时再增加外,共需新增会计科目53个,其中贷款科目32个,存款科目11个,其他科目10个。现将新增的科目代号和核算内容一览表发给你们。科目排列顺序见“中国农业银行新旧会计科目结转对照表”。在向总行报送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报告表时,将其归并到原规定的科目中。新增的会计科目与原规定的会计科目,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一并执行。 附:新增会计科目代号、名称及核算内容一览表 一、资产类 7241国营工业短期贷款。核算发放给国营或国有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 7401国营工业逾期贷款。核算各行发放给国营或国有工业企业的逾期三年以内的贷款。 7411国营工业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给国营或国有工业逾期三年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 7361科技开发贷款。核算各行发放给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开发贷款。 7402科技开发逾期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事业单位逾期三年以内的科技开发贷款。 7412科技开发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事业单位逾期三年以上的科技开发贷款。 7251国营商业短期贷款。核算发放给国营或国有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 7403国营商业逾期贷款。核算各行发放给国营或国有商业企业的逾期三年以内的贷款。 7413国营商业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给国营或国有商业逾期三年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 7211粮食收购贷款。核算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 7404粮食收购逾期贷款。核算发放的逾期三年以内的粮食收购贷款。 7414粮食收购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的逾期三年以上的粮食收购贷款。 7405农副产品收购逾期贷款。核算发放的除粮食贷款外的逾期三年以内的其他农副产品收购贷款。 7415农副产品收购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的除粮食贷款外的逾期三年以上的其他农副产品收购贷款。 7406农业逾期贷款。核算发放的逾期三年以内的农业贷款。 7416农业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的逾期三年以上的农业贷款。 7161信用社贷款。核算发放给农村信用社的贷款。 7407乡镇企业逾期贷款。核算发放给乡镇企业逾期三年以内的贷款。 7417乡镇企业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给乡镇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贷款。 7271三资企业短期贷款。核算发放给三资企业的固定资金贷款。 7272私营及个体工商业贷款。核算发放给私营及个体工商业的流动资金贷款。 7409技术改造逾期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业的逾期三年以内的技术改造贷款。 7419技术改造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业的逾期三年以上的技术改造贷款。 7311基本建设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业的基本建设贷款。 7408基本建设逾期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业的逾期三年以内的基本建设贷款。 7418基本建设催收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业的逾期三年以上的基本建设贷款。 7363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核算发放给企业的地方经济开发贷款。 7364老少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核算发放给老少穷地区的发展经济贷款。 7671开发性低息贷款。核算中央银行委托发放的开发性低息贷款。 7672购买外汇专项贷款。核算中央银行委托发放的购买外汇专项贷款。 7673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贷款。核算中央银行委托发放的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贷款。 7712短期中央银行债券。核算购买的由中央银行发行的一年期以内的各种债券。 7722长期中央银行债券。核算购买的由中央银行发行的一年期以上的各种债券。 7711短期国家债券。核算购买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一年期以内的各种债券。 7721长期国家债券。核算购买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一年期以上的各种债券。 7101中央银行特种存款。核算存入中央银行的专户储蓄存款。 7131存放金融性公司款项。核算存入金融性公司的存款。 二、负债类 8011工业企业存款。核算国营或国有工业企业的存款。 8012商业企业存款。核算国营或国有商业企业的存款。 8013农业存款。核算国营、集体农业及专业户、重点户的存款。 8221信用社缴存一般存款。核算信用社按照规定比例缴存银行准备金存款。 8014乡镇企业存款。核算乡镇企业的存款。 8015三资企业存款。核算三资企业的存款。 8016私营及个体工商业存款。核算私营企业和个体工业、商业企业的存款。 8417邮政汇兑业务款项。核算邮局办理汇兑业务存入本行的存款。 8472中央银行委托贷款资金。核算中央银行委托发放专项贷款拨来的贷款资金。 8211金融性公司存放款项。核算金融性公司的存款。 8121机关团体存款。核算县级以上机关团体存款。 8122特种预算外存款。核算部队的特种预算外资金存款。 8123特种预算存款。核算部队的预算资金存款。 8124中央预算收入。核算中央预算收入款项。 8125地方财政存款。核算地方各级财政拨出的预算内存款,各级机关的财政预算外存款,以及各国库经收处和代理乡镇国库代收的各项预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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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增设会计科目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 农银发[1993]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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