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
  
  1.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
  
  2. 1993年12月31日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核合格。
  
  三、注册会计师因下列原因之一,可申请保留会员资格,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上交原发证单位。
  
  1.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其他行业工作;
  
  2.超过规定的执业年龄;
  
  3.年检未予通过(但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年检未予通过者除外)。
  
  四、申请成为会员的程序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本人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请,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同意,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复核备案。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局、办及在京的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军各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符合会员条件的人员,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请。
  
  五、会员申请被批准后,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印制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会员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会员证。
  
  六、会员有下述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3.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4.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
  
  5.监督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监督本协会的会费收支;
  
  7.申请退出本协会。
  
  七、会员有下述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接受本协会监督、管理;
  
  3.按期缴纳会费;
  
  4.完成后续教育计划所规定的专业学习任务;
  
  5.提交有关活动的资料;
  
  6.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八、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由原发证单位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4.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
  
  5.无故未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学习任务;
  
  6.做出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被取消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取消资格收回会员证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复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收到复议申请3O日内进行复查。
  
  九、会员须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定期检查,检查工作每两年举行一次,检查内容为:
  
  1.会费缴纳情况;
  
  2.接受后续教育情况;
  
  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检查合格者由协会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印章。
  
  十、会员跨省调动工作,应先到原所在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会员资格转出手续,然后到调入地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会员资格转入手续。
  
  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具体的会员管理办法,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并于每年三月底以前将本地区会员的增减变动情况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会员,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成立中央国家机关会员联谊会,进行日常管理。
  
  十二、港、澳、台地区及外籍会员资格的取得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十三、本办法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开始试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协字[1995]105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   下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5.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