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收入得分=(某事务所总收入/上一评价年度前100家事务所收入平均值)×70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得分=(某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上一评价年度前100家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平均值)×10 (三)培训完成率得分=(某事务所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该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 (四)领军人才人数得分=领军人才人数×0.5 (五)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惩戒应减分值=Σ[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次数(人数)×相关分值]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 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 ┌───┬──────────────────────┬───────────┬─────┐ │会计师││ 分所数量 ││ │事务所││││ │名称及││││ │ 编号 ││││ ├───┼────────────────────┬─┴───────────┼─────┤ │注册地││上年总收入││ ├───┼────────────────────┼─────────────┼─────┤ │上年12│ 上年度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截至填表时领军人才人数││ │月31日││││ │││││ │注册会││││ │计师人││││ │数││││ ├───┼────────────────────┴─────────────┴─────┤ │截至上│警告: 次没收违法所得: 次 罚款: 次│ │年12月├────────────────────────────────────────┤ │31日前│以上三项或两项并处: 次 暂停业务: 次 │ │3年中 ├────────────────────────────────────────┤ │事务所│ 训诫: 次通报批评: 次公开谴责: 次│ │受处罚││ │、惩戒││ │的情况││ ├───┼────────────────────────────────────────┤ │截至上│警告:次没收违法所得: 次 罚款: 次 │ │年12月├────────────────────────────────────────┤ │31日前│以上三项或两项并处:次 暂停业务: 次│ │3年中 ├────────────────────────────────────────┤ │注册会│ 训诫: 次通报批评: 次公开谴责: 次│ │计师受├────────────────────────────────────────┤ │处罚、│ 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撤销会员资格: 次刑事处罚: 次 │ │惩戒的││ │ 情况 ││ ├───┼────────────────────────────────────────┤ │事务所││ │需要说││ │明的情││ │况││ ├───┴────────────────────┬───────────────────┤ │事务所填表人: 年月日 │事务所负责人:年月日│ │││ │││ │││ ││(事务所印章)│ ├───┬────────────────────┴───────────────────┤ │省级协││ │会审核││ │ 意见 │ 审核人:年 月 日 复核人:年月日│ │││ │││ ││(省级协会印章)│ └───┴────────────────────────────────────────┘ 注:1.“分所数量”应包括事务所所有分所数; 2.事务所在填报相关数据时,应包括本省级行政区内分所的数据,但不包括跨省级行政区所设分所的数据; 3.完成继续教育是指完成继续教育周期的80个学时,继续教育周期第1年完成的学时不少于30学时; 4.“事务所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应列明决定处罚、惩戒的机关及年度。 附表2 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 ┌──┬─────────────────────────────────────────┐ │分所││ │名称││ │及编││ │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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