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协[2011]19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认真落实中注协“五代会”关于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要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会协[2010]16号)的总体安排以及《关于印发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表的通知》(会协[2010]52号),2010年以来,中注协会同各地注协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途径,一批新业务拓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已陆续启动建设。为统筹做好示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有关地方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联系人:研究发展部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邮箱:yjfzb@cicpa.org.cn。
二o一一年四月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五代会”确立的新业务拓展战略,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方式途径,充分发挥行业对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专业服务和促进作用,中注协会同地方注协和有关部门,积极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指导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的必要性
(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办56号文件,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重要创新举措之一。
全国两会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项目策划、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国办56号文件指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执业环境显著改善、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以新业务拓展为总抓手,统筹推进行业人才、技术、组织架构、网络、市场、政策配套等系列措施,实现行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二)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创新行业新业务拓展的重要载体。
通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有目的、有重点地推动调整服务结构、拓展非审计业务、提高服务产品信息技术价值含量,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群体。探索加速专业集群产业化发展和行业发展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三)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着力优化行业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途径。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区域产业协调重点,有目的、有步骤、有重点地配置行业优势资源,协调推动行业产业化发展政策的配套,着力推动新业务领域拓展开发,优化行业区域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国家重点经济区域、产业、企业不断涌现的专业服务需要。
(四)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和方式的重要探索。
通过示范基地,构建中注协、地方注协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重点企业等多方合作平台,依托行业综合评价结果,推荐执业质量过硬、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着力解决当前业务承接过程中存在的恶性压价、不规范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
二、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办56号文件精神,围绕服务我国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大力实施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与作用,有重点地布局行业资源,实现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