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协[2011]19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认真落实中注协“五代会”关于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要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会协[2010]16号)的总体安排以及《关于印发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表的通知》(会协[2010]52号),2010年以来,中注协会同各地注协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途径,一批新业务拓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已陆续启动建设。为统筹做好示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有关地方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联系人:研究发展部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邮箱:yjfzb@cicpa.org.cn。

  

  
二o一一年四月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五代会”确立的新业务拓展战略,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方式途径,充分发挥行业对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专业服务和促进作用,中注协会同地方注协和有关部门,积极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指导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的必要性

  

  (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办56号文件,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重要创新举措之一。

  

  全国两会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项目策划、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国办56号文件指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执业环境显著改善、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以新业务拓展为总抓手,统筹推进行业人才、技术、组织架构、网络、市场、政策配套等系列措施,实现行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二)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创新行业新业务拓展的重要载体。

  

  通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有目的、有重点地推动调整服务结构、拓展非审计业务、提高服务产品信息技术价值含量,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群体。探索加速专业集群产业化发展和行业发展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三)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着力优化行业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途径。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区域产业协调重点,有目的、有步骤、有重点地配置行业优势资源,协调推动行业产业化发展政策的配套,着力推动新业务领域拓展开发,优化行业区域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国家重点经济区域、产业、企业不断涌现的专业服务需要。

  

  (四)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和方式的重要探索。

  

  通过示范基地,构建中注协、地方注协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重点企业等多方合作平台,依托行业综合评价结果,推荐执业质量过硬、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着力解决当前业务承接过程中存在的恶性压价、不规范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

  

  二、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办56号文件精神,围绕服务我国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大力实施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与作用,有重点地布局行业资源,实现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围绕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总体要求,在会计师事务所原有服务格局的基础上,着力服务于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方向重点,服务于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布局,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东部城市群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发展、边境地区“桥头堡”建设等战略重点领域。拓展企业内部控制鉴证、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社会责任鉴证、投资绩效评价、“三农”专业服务等新业务领域服务。力争未来五年内,在国家重点经济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等积极培育创建30个左右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促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可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设立试点项目。

  

  三、示范基地建设的合作分工

  

  示范基地的合作分工,由合作协议加以明确。以下合作分工安排作为协议规定的参考。

  

  (一)中注协的主要职责。

  

  1.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考虑行业发展布局,确定示范基地发展的方向重点,制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认定标准。

  

  2.发布重点会计服务基地名单,对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给予指导。

  

  3.协助示范基地一方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重点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积极配合取得国家各类发展专项配套政策。

  

  4.支持参与示范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确立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和国际化发展目标,会同相关方动态掌握示范基地专业服务需求,指导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重点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引导事务所发展“智库”功能,发挥战略咨询、投资引导、专业支持作用,着力服务区域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企业发展成本,优化发展环境。

  

  5.制定示范基地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示范基地新业务拓展、人才培养、技术标准、管理制度、信息化服务水平、政策配套等情况,特别是新业务拓展工作创新、非审计业务项目拓展及业务增长情况进行考核。

  

  6.制定专项补贴和奖励办法,对新业务拓展成效显著的示范基地给予专项补助和奖励。争取纳入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和支持措施。

  

  7.提供专业发展保障,优先保障示范基地所需要的业务标准指南的制定、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国内外专业发展的高端交流活动。

  

  8.建设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统筹各方的信息管理工作。汇集示范基地活动信息以及企业、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特色优势产品,提供各类机构的网站链接,协助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联系。

  

  9.定期组织示范基地工作交流,推广成功做法经验。

  

  10.在国家主要媒体上加大对示范基地的宣传力度。

  

  11.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地方注协的主要职责。

  

  1.结合示范基地发展目标,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做好示范基地日常服务工作。

  

  2. 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研究示范基地专业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各类专业支持服务。

  

  3. 配套建立示范基地的人才培训措施,组织会计师事务所配合示范基地建设需要,开展各类专业研讨活动。

  

  4. 组织供需双方见面会、促进会等业务交流促进活动。

  

  5. 维护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相关栏目。

  

  6.配合中注协制定专项补助和奖励办法。

  

  7.开展对示范基地的宣传推介工作。

  

  8. 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等)的主要职责。

  

  1. 组织所在区域行业企业服务需求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供给对接。积极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特色服务政策试点。

  

  2. 为参与示范基地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办公购(租)房、人才引进、财税支持等扶持措施。

  

  3. 组织供需双方见面会、促进会等业务交流促进活动。

  

  4. 组织示范基地内各类企业和研究机构,就相关领域战略与会计服务支持开展专项研究。

  

  5. 参与维护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相关栏目。

  

  6. 开展对示范基地的宣传推介工作。

  

  7. 合作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示范基地的管理

  

  由负责牵头的地方注协或者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等)组建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基地的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确定工作组的职责任务、组成人员、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制定示范基地建设规划,确定建设任务,组织推荐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

  

  工作组由地方注协和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示范基地的各项具体工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中注协、参与组建的各地方注协、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等)等协议各方组成。定期交流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协调示范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商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讨论网上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确定联合开展研究专题等事项。

  

  试点项目的管理,可参照以上办法加以明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协[2011]19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认真落实中注协“五代会”关于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要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会协[2010]16号)的总体安排以及《关于印发各地注协认领新业务领域拓展重点推动项目表的通知》(会协[2010]52号),2010年以来,中注协会同各地注协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途径,一批新业务拓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已陆续启动建设。为统筹做好示范基地建设各项工作,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

  

  请有关地方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联系人:研究发展部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邮箱:yjfzb@cicpa.org.cn。

  

  
二o一一年四月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五代会”确立的新业务拓展战略,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创新探索新业务领域拓展方式途径,充分发挥行业对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专业服务和促进作用,中注协会同地方注协和有关部门,积极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指导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的必要性

  

  (一)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办56号文件,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的重要创新举措之一。

  

  全国两会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项目策划、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国办56号文件指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结构优化合理、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执业环境显著改善、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注册会计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以新业务拓展为总抓手,统筹推进行业人才、技术、组织架构、网络、市场、政策配套等系列措施,实现行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二)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创新行业新业务拓展的重要载体。

  

  通过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有目的、有重点地推动调整服务结构、拓展非审计业务、提高服务产品信息技术价值含量,培育一批能够提供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群体。探索加速专业集群产业化发展和行业发展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三)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着力优化行业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途径。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区域产业协调重点,有目的、有步骤、有重点地配置行业优势资源,协调推动行业产业化发展政策的配套,着力推动新业务领域拓展开发,优化行业区域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国家重点经济区域、产业、企业不断涌现的专业服务需要。

  

  (四)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是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和方式的重要探索。

  

  通过示范基地,构建中注协、地方注协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重点企业等多方合作平台,依托行业综合评价结果,推荐执业质量过硬、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着力解决当前业务承接过程中存在的恶性压价、不规范投标、暗箱操作等问题。

  

  二、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国办56号文件精神,围绕服务我国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大力实施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与作用,有重点地布局行业资源,实现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协[2011]19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6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