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会协[201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面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现予印发。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
实施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提出了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行业“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战略的目标、任务与措施。为全方位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我会深入总结《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业务拓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是推动行业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要求。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方针。坚持扩大内需战略、走出去和请进来并行的开放型经济转型、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为行业发挥作用创造了巨大的服务需求,释放了更广阔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对行业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提出了更高要求。
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是深化行业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途径。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对社会事务正在由“管理”向“服务”创新转变。赋予注册会计师一定的监督责任,支持其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既能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专家优势,又能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专业服务的供需衔接,节约政府监督成本。这要求行业拓展服务领域,向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延伸。
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是缓解行业过度竞争、竞相压价问题的重要手段。拓展包括新型鉴证业务、战略咨询业务在内的各类新领域业务,增加专业服务市场容量,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当前过度竞争、竞相压价的问题,有助于从根本上转变服务理念与方式,优化服务结构,拓展服务领域,发挥行业的服务功能与作用,对于实现行业转型发展与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总体工作思路
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广大从业人员要从服务国家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围绕“创机制、建制度、搭平台、强保障、广推介”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实施新业务拓展战略。
创建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满足各方专业服务需求为核心任务,各级注协、事务所和从业人员与新业务拓展工作相关各方相互支持、相互联动的“枢纽型”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围绕服务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以行业“十二五”规划为总抓手,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指导意见,确立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制度框架,稳步推进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
搭建创新服务平台。在深入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以及走出去政策方向的基础上,探索创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作为新业务拓展创新和特殊领域、高端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一特三高”业务拓展的重要载体及服务需求对接实施平台。
强化专业服务保障。大力开展新业务领域专门培训,为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提供人才保障;重点开展新业务项目指南的开发,为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提供项目指导;着力开展新业务重点课题研究,为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持。
拓展交流推介阵地。做好新业务拓展做法经验的总结交流。组织新业务拓展洽谈、交流、促进、推介活动。以“新业务拓展网页”、 “会计服务示范基地网上服务平台”、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地注协)网站和信息化工作平台为主阵地,积极利用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加大对新业务拓展战略实施工作成果的推介动员力度。
三、确定主要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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