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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17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债券期限3年 利率须经市场化招标 ????问:什么是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 ????答: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09年发行,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冠以发债地方政府名称,具体为“2009年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债券(XX期)”。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 ????问:为什么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 ????答:安排省级政府适当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2009年将是我国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状况十分突出。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较大规模增加政府公共投资。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并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责任,地方政府应相应安排配套资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本级政府投资。由于经济增长下滑,加上实施结构性减税,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将较大幅度下降,同时“三农”、民生等各项支出压力很大,中央投资配套资金及扩大本级政府投资所需资金难以通过经常性收入安排,需要举借债务筹集。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比较规范的途径。>>>全文 ? 应对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之举财政部详解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