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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文 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发布日期:1998-5-31 执行日期:1998-5-31 生效日期:1900-1-1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硬分币除外)在市场上流通。现公告如下: 一、第二套人民币(纸、硬分币除外)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的具体券别: (一)1953年版正面图案为“拖拉机”的棕色一角券; (二)1953年版正面图案为“火车”的黑绿色二角券; (三)1953年版正面图案为“水电站”的紫色五角券; (四)1953年版正面图案为“天安门”的红色一元券; (五)1956年版正面图案为“天安门”的蓝黑色一元券; (六)1953年版正面图案为“延安宝塔山”的深蓝二元券; (七)1956年版正面图案为“各民族大团结”的深棕色五元券。 二、该套人民币持有者可限期到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兑换。 三、兑换时间为1998年6月1日-12月31日。 明年1月起停止第二套人民币(分币除外)在市场上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