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申请报告》(中国旅发〔2007〕25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国际旅行总社向国旅法国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境外子公司进行增资(见附件),其他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换领新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请督促企业将变更后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应分别向我相关驻外使馆经商处重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领)馆的指导。 四、请你集团公司督促境外企业认真研究并遵守各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重视安全、质量、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境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我相关驻外使馆经商处和我部(合作司)报告。 附件:公司名单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公司名单 ┌─────────────┬─────────────┬─────────────┐ │境外公司名称│增资额│增资后总投资额│ ├─────────────┼─────────────┼─────────────┤ │国旅法国股份有限公司│347万美元 │357万美元 │ ├─────────────┼─────────────┼─────────────┤ │德国金龙贸易旅游有限公司│120万美元 │167.55万美元│ ├─────────────┼─────────────┼─────────────┤ │中国国际旅行社丹麦有限公司│120万美元 │158.75万美元│ ├─────────────┼─────────────┼─────────────┤ │中国和东方旅游有限公司│120万美元 │150万美元 │ ├─────────────┼─────────────┼─────────────┤ │日本东方旅行社│200万美元 │240万美元 │ ├─────────────┼─────────────┼─────────────┤ │中国国际旅行社(澳大利亚)股│107万美元 │127.1万美元 │ │份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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