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英属维尔京群岛天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批复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英属维尔京群岛天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请示》(京商经字〔2006〕17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150万美元参股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天利半导体有限公司(Teraiane Semi onductor Inc.)"。所需资金由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投入,不从境内汇出。参股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该境外企业8.42%的股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为: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督促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根据国家规定,境外企业中方股份不得以个人名义持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必须按规定在国内外办理委托协议书公证手续。请向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并监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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