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日东电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董事会人数的批复
上海外资委: 你委《关于日东电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董事会人数的请示》(沪外资委〔2005〕第31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日东电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人数由5名变更为6名。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05年7月15日签署的章程修改书。 二、公司原章程及历次修改除按上述作相应变更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请通知公司凭此批文到我部换领批准证书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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