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云南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独资设立“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的报告》(云商经〔2007〕19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独资设立“金六福投资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5万美元,总投资980万美元,以现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控股,参股“新华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根据国家规定,境外企业中方股份不得以个人名义持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必须按规定在国内外办理委托协议书公证手续。请敦促主办单位按此要求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