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本操作规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操作规程自年月日起施行,199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操作规程相抵触的,以本操作规程为准。 附件1: 金融机构代码申领表 年 月 日 银行名称 总行所在国 投资者国别/地区 所属外汇局代码及名称 银行属性 经济类型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外汇局数据接收点:总中心 □分中心□ 申领代码原因: 银行签章 附件2: 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表 年 月 日 金融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所属外汇局代码及名称 金融机构级别 1级行□2级行□ 3级行□4级行□ 5级行□6级行□ 金融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是否银行版部署点: 是□ 否□ 银行版部署点代码 总行名称 总行所在国家/地区 上级行代码及名称 申领标识码原因: 银行签章 附件3: 金融机构代码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银行: 你行《金融机构代码申领表》已收悉。现赋予你行金融机构代码,代码为___________。 国家外汇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4: 金融机构部署点控制表 银行代码 部署点代码 互联网节点地址 银行专线网络节点地址 银行版与外汇局专线连接地址 互联网信息发送方式 批量□ 实时□ 银行专线网络信息发送方式 批量□ 实时□ 与外汇局连接方式 专线□ 拨号□ 接口控制信息 □涉外收入申报单-基础信息 启用日期: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境内收入)-基础信息 启用日期: □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信息 启用日期: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境外收入)-核销专用信息 启用日期: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境内收入)-核销专用信息 启用日期: □境外汇款申请书-基础信息 启用日期: □境内汇款申请书-基础信息 启用日期: □境外汇款申请书-申报信息 启用日期: □境外汇款申请书-核销专用信息 启用日期: □境内汇款申请书-核销专用信息 启用日期: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基础信息 启用日期: □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基础信息 启用日期: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申报信息 启用日期: □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核销专用信息 启用日期: □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核销专用信息 启用日期: 银行签章 附件5: 金融机构标识码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银行: 你行《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表》已收悉。现赋予你行金融机构标识码,标识码为___________。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支)局 年 月 日 附件6: 单位基本情况表 ┌──────────────────────────────────────────────┐ │请选择:单位基本情况表新建 □ 单位基本情况表变更 □ │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住所/营业场所名称及代码│□□□□□□│ ├──────────────────────┼───────────────────────┤ │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 ├──────────────────────┼───────────────────────┤ │外方投资者国别(地区)名称及代码│ 国别1: □□□ │ │├───────────────────────┤ ││ 国别2: □□□ │ │├───────────────────────┤第 ││ 国别3:│一 ││ □□□ │联 │├───────────────────────┤ ││国别4: □□□│银 │├───────────────────────┤ ││ 国别5: □□□ │行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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