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外汇检查人员工作守则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外汇检查人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外汇检查工作的内部自律监督机制,督促外汇检查人员严格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遏制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所称“外汇检查人员”是指外汇局系统从事外汇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包括专职、兼职以及临时抽调从事外汇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
  
  第三条 外汇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严格遵守《守则》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级分、支局依据本《守则》,对本局和下级局从事外汇检查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从事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案。
  
  第五条 检查人员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
  
  (一)检查人员要按照《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的有关内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依法行政。
  
  (二)检查人员应根据《举报信(电、访)受理操作规程》、《举报外汇违法案件奖励试行办法的内部操作规程》规定,认真、有序地开展举报信的受理、调查和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
  
  在受理举报案件过程中,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严禁将有关举报的资料交予或出示给违法当事人及其它相关人员。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外汇查处罚没款收缴和办案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坚持罚没款收缴分离和办案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的原则,有关罚没款项的落实情况应指定专人定期催缴和上报。
  
  (四)及时向上一级外汇局上报通过举报、自首、专项检查、其它部门通报、移交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外汇违法的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信息。
  
  第六条 检查人员要廉洁奉公,严肃执法。在检查工作中严禁下列行为发生: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检查处理违反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等有关外汇管理法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擅自减轻或从轻对违法当事人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外汇查处罚没款收缴和办案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截留罚没款,以收抵支或超出办案补助经费的收支范围使用办案补助专项经费的;
  
  (三)擅自决定将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外汇违法案件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四)发现违反外汇管理的大、要案件,知情不报的或未予及时查处的;
  
  (五)擅自对外公布或泄露案件调查情况和与案件调查、处理有关的决策性意见或擅自对外公布未予公开的与案件有关信息,损害了国家经济利益或使案件处理工作造成困难的;
  
  (六)与违法单位相勾结,谎报或瞒报违法犯罪事实以及弄虚作假,欺骗领导的;
  
  (七)接受违法当事人宴请、收受礼品、有价证券以及借检查名义游山玩水或公款旅游的;
  
  (八)利用检查工作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九)利用检查工作之便,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授意、指使、纵容包庇他人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的;
  
  (十)利用检查工作之便从事个人经商办企业或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的;
  
  (十一)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条 对有上述行为的外汇检查人员,应根据事实和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0年10月12日
外汇检查人员工作守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汇发[2000]12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外汇经纪商管理办法   下一条: 外汇检查工作流程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