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为颁发“关于储蓄存款章则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指示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主送:全国各区行、分行.
  根据第二届全国金融会议决定精神,为适应目前情况,广泛开展储蓄业务起见,特制订“关于储蓄存款章则办法的补充规定”随文颁发,各行除应参照其中(一)项所列实施外,其余(二)(三)两项所列各规定,应视当地业务发展需要及自身各项条件,斟酌采用,呈经区行核定后施行,并转报总行备案(华北区由总行核定)。希即查照办理为要。  附:一、关于储蓄存款章则办法的补充规定?
    二、储蓄存款章程(一九五一年八月印有修订的单行本,从略)?
          附:一、关于储蓄存款章则办法的补充规定?
(一)储蓄存款章则办法原规定应行变更者:一、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自动转期办法:
  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章则原规定:到期不取,本行即代为选择按货币或折实支付有利的一种,计出本息,提存备付,不另计息。应改为: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到期不来提取,即由本行自动代为选择按货币或折实支付有利的一种计出本息,按保本保值定储整存整付最短期限续存;在续存未满一期前来提取者,除照转存金额支付本金外,利息按实存日数照活期支票储蓄利率计算。
二、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办法:
  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章则原规定:提前支取照原存金额付给,利息按活期支票储蓄利率照实存日数计算。应改为:
  (1)存入不满保本保值整存整付最短存期者,照原存金额付给,利息改按活期支票储蓄利率计算。
  (2)存满保本保值整存整付最短存期以上者,按货币或折实支付由存户任择,利息均按活期支票储蓄利率计算。
三、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及定额储蓄存款计息办法:
  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存款及定额储蓄存款计息办法,原系:货币支付时按货币利率计息,折实支付时根据升值后本金货币数按折实利率计息。应改为:本金不论按货币或折实支付,利息一律照原存本金货币数按规定利率计算(保本保值定储利率已于总银计计字0075/01181号指示中规定),本金升值部分不予计息。并不再另订折实利率。
  (二)在储蓄存款章则原规定以外,各行得增办者:?
一、定期储蓄及保本保值定储整存整付原规定最短存期为十五天,各行得增办七天期。
二、保本保值定储原规定只办整存整付一种,各行得增办“零存整付”“整存零付”“存本付息”。(三)在储蓄存款章则原规定以外另行补充规定各点,可由各行斟酌采用者:
一、关于整存整付有奖储蓄:
  (1)期限:章则原规定三个月及六个月期两种,各行得任择一种办理。?
  (2)存期起算日:各行得任择下列办法办理:?
1.由收储截止之次日起算,全部存单均于同一日期到期。
2.由各存单实际收储日起算,每期各存单之到期日不同。(3)保本保值:各行得任择下列办法办理:
1.以每期收储截止日折实牌价(或收储期间逐日牌价之平均牌价)与到期日折实牌价比较。
2.以每期各存单实际收储日折实牌价(或收储期间各周、旬平均牌价)与到期日折实牌价比较。
  (4)资金分配:在奖面要宽,头奖奖金不超过储本五百倍原则下,各行得自行分配各级奖中奖个数及奖金额,但奖金与利息合计最高不最超过同期一般定存利率之九折,并得根据当地群众要求,考虑将到期利息移作中级奖奖金,以增多得奖机会。
  (5)面额:在农村行或经济条件较差地区存单面额得酌减为五千元,每组收储号数亦得适当缩减。
  (6)各收储行处每期实际收储额得按章则原规定全数划转主办行,或由主办行规定即作为收储行处本身存款,其头、二、三奖及附奖奖金连同存单印刷及开奖等费用按各行处实际收储数比例分担。
  (7)农村行办理有奖储蓄除采代理主办行推行的方式以外,亦得由中心支行或县支行自行主办,应由省分行按具体情况决定。
二、关于定额储蓄:
  (1)定额储蓄章则原规定系采不记名存单,并不得挂失。由于该项存单条件优越,存取简便,为防止存单在市场上大量流通致生不良影响起见,各行除应结合金融管理工作规定定额存单不准抵库,不得参加票据交换等措施,以资限制外,个别地区如有必要得根据储户要求,兼采记名,留印鉴办法。至于一般行处仍按现行办法继续办理。
  (2)在保本保值定储增办七天期整存整付的行处,定额储蓄得改为存满七天起即予保本保值。
  (3)农村行办理定额储蓄时,其计息期得参酌当地市集间隔日数另行规定。.
为颁发“关于储蓄存款章则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指示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为颁发《关于目前发行库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并布置执行的指示   下一条: 为颁发“定期储蓄移转异地处理办法”的指示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6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