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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发布日期:1992-9-5 执行日期:1992-9-5 目前,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精神,正在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力争经济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和鼓舞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形势很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苗头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较猛,投资结构不尽合理,交通运输和能源、部分原材料供应紧张,一些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多;工业增长速度高而经济效益低下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银行货币、信贷投放增长过快,超过了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的幅度,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这种情况如不及时扭转,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大,农业和能源、文通等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得到加强,对今后的经济发展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并将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带来困难。为了使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地以较高速度发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调控。目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过猛,工程建设超概算、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情况比较普遍,单纯追求工业产值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趋势又有所抬头,有些地方不讲条件,盲目上开发区、铺新摊子,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势必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正确引导资金投向,调整投资结构,保证重点建设。要按国家产业政策和计划要求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贷款,严禁挪用流动资金贷款搞固定资产投资,对于自筹投资项目,任何单位和各级领导人都不得要求或强令银行用贷款垫补自筹投资缺口。为了进一步控制投资规模,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集资的管理,各类证券要按国家计划发行,不得擅自超计划发行,也不得以乱发各种名目债券等方式搞计划外集资。 二、加强对信贷规模和货币发行的调控。今年经过调整的货币信贷计划,计划总量已有较大增加,是能够适应促进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需要的。因此,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都必须坚决、认真地执行好这个计划,不得以任何方式迫使银行超计划发放贷款。为了确保全年货币信贷计划的实现,今年第三季度末银行贷款规模必须坚决控制在计划以内。哪家银行突破了,由哪家银行负责;哪个地区突破了,由哪个地区的党委和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各家银行总行要加强对贷款规模的控制和对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搞好资金调度和融通。各地银行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和政策发放贷款,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认真督促当地银行严格遵守贷款计划,监督和支持银行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重申,金融是国家掌握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货币发行权、信用总量调控权和利率调整权等要由中央统一掌握,各地必须服从中央统一的金融政策。 三、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支持经济加快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现在银行贷款余额已达两万亿元,加速周转百分之一,就是二百亿元,资金潜力很大。只要采取切实措施,加速资金周转,就可以腾出大量资金支持经济建设。因此,各地加快经济发展主要应当依靠挖掘现有资金的潜力,不能把希望单纯寄托在银行新增贷款上。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限产压库促销的措施,努力清理“三角债”,进一步搞活资金,减少资金占压,通过收回贷款再发放出去来调剂解决资金需要。当前银行资金运用的重点,一是保证居民储蓄存款支付,二是支持秋季农副产品收购,三是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四是支持效益好、质量高、外向型的经济发展。对于边生产、边积压和长期亏损又无弥补来源的企业或产品以及今年新增粮食财务挂帐的企业,银行要停止贷款。 四、积极组织货币回笼,控制货币投放。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和鼓励储蓄,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改善服务,方便群众存款,更多地吸收居民储蓄,千方百计地稳定和增加银行资金来源。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个人消费基金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过快增长,积极组织生产适销对路商品,搞活商品流通,增加银行的货币回笼。 金融是国家筹集和分配生产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也是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杠杆。金融能否稳定发展,国家建设的宏观调控能否搞好,对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巩固与发展当前大好形势,保持经济较长时间的快速增长,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从全国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按照上述精神和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当前经济工作中的问题,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使经济建设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规模进行宏观调控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