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安徽农村税费改革后筹资“一事一议”将有法可依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新华网合肥1月2日电(记者 葛如江)记者从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的筹资办法将有法有依。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副主任蔡传扬指出,这一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对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村内公益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徽省是我国第一个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省,从2000年开展税费改革以来,农业税费征缴方式逐步得到规范,农民负担有效减轻。据省税改办介绍,到2001年底安徽省农民人均减负约200元。税费改革同时规定,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资解决。这是保障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重大举措。三年来,通过“一事一议”安徽省共筹集8亿多元资金,兴办村内各类中小型公益设施3万余个,对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不少地方“一事一议”走了样,成为乱收费的新口子。有的地方由县乡政府确定“一事一议”的筹资数额,根本不经农民民主讨论决定就强迫农民缴费;有的地方将“一事一议”的筹集资金挪作他用;更有甚者打着“一事一议”的旗号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是在总结三年来税费改革的成绩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范围“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但“中小学危房改造、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和维护、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不列入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范围。”条例对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作了程序上的规定,防止有的地方在“一事一议”时出现不议、乱议、超限额筹资筹劳以及议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条例还规定,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村内招待费等其他开支,不得用于偿还乡村债务,不得提前筹集下年度资金,所筹资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所筹资金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立帐户、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挪用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筹资金。条例对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以及村民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完)

安徽农村税费改革后筹资“一事一议”将有法可依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安徽设立高校化债专项资金 化解高校债务风险   下一条: 安徽今年力争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各类贷款1500亿元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