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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直各有关单位,兵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为促进兵直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按照《中共兵团委员会,兵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03]3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兵团直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 附件:兵团直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兵团财务局 ?????????????????????????????????????????????? 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二○○三年七月二日 ? ??? 兵团直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促进兵团直属企业的再就业工作,保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正常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只运用于兵团中小企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对兵团直属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贷款担保。 ??? 第二章? 资金来源、担保机构 ??? 第三条? 担保资金的来源:由兵团财务局负责提供贷款担保9女,并按规定支付担保费。 ??? 第四条? 担保机构:由担保公司办理该项业务。 ??? 第三章? 担保业务 ??? 第五条? 担保的范围:凡隶属兵团直属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时需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条件符合本办法的,均可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 ??? 第六条? 担保自的对象: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 ??? 第七条? 申请担保的条件: ??? (一)申保人必须是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者,并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 (二)申保人须提供兵团劳动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贷款担保报告》; ??? (三)申保人除具有《再就业优惠证》外、还应在申请担保时向担保公司出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 (四)申保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额的30%(含30%),其余不足部分,可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 ??? (五)申保人向担保公司提供一定的反担保措施。 ??? 第八条? 担保的额度: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人民币2000元 (含2000元)至20000元(含20000元)之间:最低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元。 ??? 第九条? 申请贷款担保的程序: ??? (一)借款人应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单位提交《小额贷款申请报告》及其他材料,由原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预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单位破产设有社区的,应向管辖社区提交《小额贷款申请报告》,由社区预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单位破产未设社区的,应向兵团职业介绍中心提交《小额贷款申请报告》,由兵团职业介绍中心预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提交兵团劳动保障局审批并加盖公章。 ??? (二)向担保公司提交已审批的“申请贷款担保报告”,领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担保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 (三)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后与担保公司签定《反担保合同》; (四)办理反担保手续;?? (五)给借款人发放担保意向书去贷款银行办理贷款;??? ??? 六)正式承保。 ??? 第十条? 申请人的责任: ??? (一)如实向担保公司提供办理担保业务的材料; ??? (二)如实向担保公司工作人员提供详实的个人情况。(如:家庭财产情况、借款的用途等) ??? (三)及时偿付借款本息。 ???? 第十一条? 担保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担保费率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 ??? 第十二条? 在保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 担保合同生效后,为保证担保项目的安全性,切实做到事先防范代偿风险的发生,在担保期内,由担保公司对所担保项目进行监管,其主要内容如下: ??? (一)根据合同监督或检查被保证人将担保贷款用于指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要切实加强经营管理,保证使用效益; ??? (二)建立担保项目档案,及时登记监管记录; ??? (三)及时了解被保证人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进展情况; ??? 第十三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扶持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性贷款,兵团担保公司应准确领会国家、自治区及兵团对该项工作的精神和实质,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业务接受兵团财务局和审计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担保的赔付与责任 ?? 第十四条? 当贷款逾期时,由担保公司和协议银行组织催收与追偿,或由协议银行进行展期处理。对逾期3个月仍无法收回的贷款,由协议 银行提出《事故报告书》,经担保公司调查核实后,由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 ??? 第十五条? 担保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后,在法律关系上由担保人变为债权人,依法行使追偿权。 ??? 追偿措施:???? (一)担保公司帮助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尽快收回债务; ??? (二)要求反担保人履行代偿义务; ??? (三)对恶意逃避偿债者依法提起诉讼。 ??? 第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 (一)协议银行与受保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公司书面同意的; ??? (二)协议银行允许受保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公司书面同意的; ??? (三)协议银行允许受保人延长偿还期限而未经担保公司书面同意的;??? ??? (四)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 第五章? 风险的控制 ??? 第十八条? 下岗失业担保基金委托担保公司管理运作。担保公司按指定的银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 ??? 第十九条? 兵团担保公司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时,应停止担保业务。?? 第二十条? 兵团财务局会同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贷款担保基金的年度代偿率的高限额,对限额以内、贷款担保基金自身无法承担的代偿损失,由兵团财务局审定后予以弥补。 ??? 第六章? 附则 ???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兵团财务局、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试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兵团直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财社发[2003]2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