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  号:新国税函[2002]19号

发布日期:2002-1-9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二、根据我区目前商贸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使用十万元版、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所有商贸企业(不划分批发、零售)均纳入纳税评估范围。

  三、本地区平均税负率由各地、州、市国税局利用本地区商贸企业有关税收资料进行测算确定,每年测算确定一次,并报区局备案。

  四、各地按季度向区局上报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纳税评估工作综合分析报告及稽查部门反馈的稽查结果,区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增值税纳税评估是一项新的工作,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及时向区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函[2002]19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企业改制评估负资产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7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