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和评估后的新增价值征免房产税、印花税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云地税发[1996]377号

发布日期:1996-12-10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房产税和印花税的有关规定,现对我省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清产核资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资产评估后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后固定资产的新增价值征免税问题鉴于目前我省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处于试点阶段,为鼓励集体企业积极开展清产核资,促进我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我省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后固定资产的新增价值,暂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69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固定资产评估后的新增价值的征免税问题对企业单位因产权变动和经营使用权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况需要进行赠评估的,其评估后固定资产的新增价值,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印花税,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自用固定资产评估的新增价值免征房产税和印花税。

  三、关于关停、并转、撤销以及破产清理企业评估后征免税问题对关停、并转、撤销以及破产清理企业,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其资产的增值部分,在关停、并转、撤销以及破产清理期间免征房产税和缓征印花税。

  四、本通知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和评估后的新增价值征免房产税、印花税的通知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地税发[1996]3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 游乐区风景区开发环境影响评估作业准则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20.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