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云国税发[2001]321号

发布日期:2001-12-30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明确以下问题,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纳入纳税评估的范围暂定为使用十万元版及其以上金额版面(也即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商贸企业。

  二、"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修改为:

  企业税负率=(至本月连续12个月的累计应纳税额÷至本月连续12个月的累计应纳销售额)×100%

  "本地区平均税负率"由各地、州、市局根据辖区商贸企业税负率情况确定。

  三、2002年3月20日前向省局上报纳入纳税评估的商贸企业在2001年12月底以前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应扣未扣税额。

  四、开展纳税评估所需的表、单即国税发[2001]140号文件的附表1-7由省局统一印发。

  附表1《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无偿提供纳税人使用。

  五、省局将把纳税评估工作内容纳入正在开发的YNNT-2000ntcmV3.0中,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云南省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在YNNT-2000ntcmV3.0未推行和《云南省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未下发前,请依照本通知的规定,切实做好商贸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国税发[2001]321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单位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四季度纳税评估及异常户检查情况的通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5.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