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取消“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京政发[2008]2号),现就取消我局"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取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中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项目编号xks-15、xks-15-1、xks-15-2)。
二、删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依法负责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的职责。
三、有关单位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