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的精神和近年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实践经验,为了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现将普通高等学校首届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主要对高等学校开展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的专家组织。 二、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①组织进行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章、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为教育部提供建议和咨询;②组织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的研究和修订工作;③组织专家对被评高等学校进行考察,审议评估专家组对学校考察后的评估意见和结论建议,向教育部提出被评学校评估结论的建议;④指导组织有关评估工作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等。 三、评估专家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首届任期1998—2002年。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评估办公室。 四、建立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库,专家库的成员由评估专家委员会和有关方面提名,教育部审定,聘请懂得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特点以及教育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教学管理和教育评估经验、热心高教评估工作的专家,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校教学工作评估专家队伍。在组织赴高校教学工作评估考察活动时,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库中有关专家参加评估专家组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成立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情况通知本地区的所有高等学校。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首届本专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1998—2002年) 普通高等学校首届本专科教学工作 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1998-2002年) 主任委员:吴咏诗(天津大学) 副主任委员:李进才(武汉大学) 方惠坚(清华大学) 叶钟音(南京农业大学) 金铮(哈尔滨医科大学) 谢维和(北京师范大学) 委员:周起钊(北京大学) 张永桃(南京大学) 易佑民(安徽大学) 朱光华(南开大学) 黄卫平(中国人民大学) 陈启杰(上海财经大学) 赵相林(中国政法大学) 孙莱祥(复旦大学) 陈笃信(东南大学) 霍雅玲(北京理工大学) 李纪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宋烈侠(清华大学) 谢咏才(中国农业大学) 何苏麟(上海水产大学) 文历阳(同济医科大学) 赵士斌(哈尔滨医科大学) 陈玉琨(华东师范大学) 沈孝本(首都师范大学) 王庆生(华中师范大学) 冯远(中国美术学院) 刘迪吉(江苏省教委) 林浦生(北京市教委) 张祖夔(浙江省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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