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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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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一个充满活力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新体系已初步形成。为了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部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现将在2003年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重新修订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是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的现实状况制订的评估指导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开展评估时,可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坚持《评估方案》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区的评估实施方案。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五年内完成对本地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的第一轮评估;应从2004年起对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分期分批开展评估,公布评估结论,并向我部推荐少量优秀院校,作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候选单位。
  
  三、我部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省级评估结论进行抽查,公布抽查结果。同时,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达到标准者由我部正式确定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评估主要面向两类院校:一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评估中原则上达到“优秀”水平、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拟成为示范的院校;二是近几年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开展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高职院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在评估过程中,要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对评估工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通过评估,引导学校准确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出特色。
  
  五、我部委托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为各地评估工作提供咨询和帮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评估时,可充分发挥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中专家的作用。
  
  六、请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及2004年工作计划,于6月30日前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在评估工作开始后,请将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结论及时报高等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
  
  高教司高职高专教育处李津石
  
  电话:010-66096232
  
  高教司评估处朱洪涛
  
  电话:010-66096713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谭金意
  
  联系电话:010-61596164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评估方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特色。
  
  3、本方案吸收了本科院校长期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并在对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力求简洁明晰、突出重点,既反映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又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4、本方案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未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先按本方案的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在学校有一届毕业生后方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学校名单见原国家教委教成〔1997〕7号文)的成人高校,可申请本方案中优秀、良好标准的评估。但评估结论以评估的实际结果而定。
  
  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评估等级┃
  
  ┠─────────┼──────────┼─────┬─────┬─────┬──────┨
  
  ┃││A(优秀) │ B(良好)│C(合格) │ D(不合格)┃
  
  ┠─────────┼──────────┼─────┼─────┼─────┼──────┨
  
  ┃ 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 ││││┃
  
  ┃│路││││┃
  
  ┃│1.2产学研结合 ││││┃
  
  ┠─────────┼──────────┼─────┼─────┼─────┼──────┨
  
  ┃ 2.师资队伍建设│2.1结构 ││││┃
  
  ┃│2.2质量与建设 ││││┃
  
  ┠─────────┼──────────┼─────┼─────┼─────┼──────┨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础设施 ││││┃
  
  ┃│3.2实践教学条件 ││││┃
  
  ┃│3.3教学经费 ││││┃
  
  ┠─────────┼──────────┼─────┼─────┼─────┼──────┨
  
  ┃4.教学建设与改革 │4.1专业 ││││┃
  
  ┃│4.2课程 ││││┃
  
  ┃│4.3职业能力训练 ││││┃
  
  ┃│4.4素质教育 ││││┃
  
  ┠─────────┼──────────┼─────┼─────┼─────┼──────┨
  
  ┃ 5.教学管理│5.1管理队伍 ││││┃
  
  ┃│5.2质量控制 ││││┃
  
  ┠─────────┼──────────┼─────┼─────┼─────┼──────┨
  
  ┃ 6.教学效果│6.1知识能力素质 ││││┃
  
  ┃│6.2就业与社会声誉 ││││┃
  
  ┠─────────┼──────────┴─────┴─────┴─────┴──────┨
  
  ┃特色或创新项目│┃
  
  ┗━━━━━━━━━┷━━━━━━━━━━━━━━━━━━━━━━━━━━━━━━━━━━━┛
  
  说明:上表15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8项。
  
  三、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
  
  ┃一级│二级│ 主要 │参考│等 级 标 准 │说 明 ┃
  
  ┃指标│指标│观测点│权重││┃
  
  ┠──┼──┼───┼──┼─────────┬─────────┼───────────┨
  
  ┃││││C(合格) │ A(优秀)│┃
  
  ┠──┼──┼───┼──┼─────────┼─────────┼───────────┨
  
  ┃ 1. │1.1 │学校定│0.4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定位准确,能│1.学校应根据社会需要 ┃
  
  ┃办学│学校│位与发││发展目标、人才培养│主动服务经济和社│和自身的条件,找准自己┃
  
  ┃指导│定位│展规划││模式、办学形式、服│会发展,能按照培│的位置,明确在一定时期┃
  
  ┃思想│与│││务面向等方面定位准│养高等技术应用性│学校的发展目标、类型、┃
  
  ┃│办学│││确。发展规划适应经│人才的要求创新办│层次、办学形式、服务面┃
  
  ┃│思路│││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学模式,学校特色│向等方面的定位。┃
  
  ┃││││措施落实。│、专业特色鲜明。│2.办学思路要遵循高职 ┃
  
  ┃│││││建设规划较好地适│高专教育规律,正确处理┃
  
  ┃│││││应地方或行业发展│新形势下规模与质量、发┃
  ┃│││││的需求, 并能逐年│展与投入、改革与建设的┃
  
  ┃│││││落实。│关系,在观念、制度、工┃
  
  ┃││││││作上有所创新。┃
  
  ┃││││││3.教学经费比重处于领 ┃
  
  ┃││││││先地位并有稳定来源,非┃
  
  ┃││││││教学部门主动为教学服┃
  
  ┃││││││务,学校各项政策和规定┃
  
  ┃││││││体现教学中心地位。┃
  
  ┠──┼──┼───┼──┼─────────┼─────────┼───────────┨
  
  ┃││教育思│0.3 │注重高职高专教育思│有高职高专教育研│┃
  
  ┃││想观念││想观念的学习研究,│究机构和专职人员│┃
  
  ┃││││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并有一定研究成│┃
  
  ┃││││教育观念;遵循高职│果。积极改革人才│┃
  
  ┃││││高专教育规律,对规│培养模式,能以培│┃
  
  ┃││││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养技术应用能力为│┃
  
  ┃││││入、改革与建设等关│主线设计教学方案│┃
  
  ┃││││系处理得当,办学思│,形成了以服务为│┃
  
  ┃││││路符合实际。│宗旨、以就业为导│┃
  
  ┃│││││向的教育思想观念│┃
  
  ┃│││││。│┃
  
  ┠──┼──┼───┼──┼─────────┼─────────┼───────────┨
  
  ┃││教学中│0.3 │重视教学工作,基本│突出了教学工作的│┃
  
  ┃││心地位││能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各项政│┃
  
  ┃││││与其它工作的关系,│策规定向教学、教│┃
  
  ┃││││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师倾斜力度大。│┃
  
  ┃││││基本落实。││┃
  
  ┠──┼──┼───┼──┼─────────┼─────────┼───────────┨
  
  ┃│1.2 │产学研│ 1│产学研结合的理念、│形成了以社会需求为│┃
  
  ┃│产学│结合││机制和途径在办学中│导向,学校主动为行│┃
  
  ┃│研结│││得到体现,例如在人│业企业服务、行业企│┃
  
  ┃│合│││才培养模式、师资培│业积极参与的校企合│┃
  
  ┃││││养、实训基地建设、│作办学的体制、机制│┃
  
  ┃││││实习组织及科技成果│,成效显著。在技术│┃
  
  ┃││││转化、面向社会开展│研究、开发、推广、│┃
  
  ┃││││培训等方面有实质成│服务中有明显成果或│┃
  
  ┃││││效。│效益。│┃
  
  ┠──┼──┼───┼──┼─────────┼─────────┼───────────┨
  
  ┃2.│2.1 │学生与│0.2 │生师比基本达到《普│①学生∶教师≤16∶│1.计算学生数与教师 ┃br /  br /  ┃师资│结构│教师比││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1(艺术、体育院校 │数之比时,学生数按各┃br /  br /  ┃队伍││例││条件指标》合格标准│除外);│类全日制学生的自然人┃
  
  ┃建设││││。│②50%的专任教师周 │数计算;教师数计算范┃
  
  ┃│││││学时≤12。│围除专任教师外,还包┃
  
  ┃││││││括校内“双肩挑”的教┃
  
  ┃││││││学行政人员和校外聘请┃
  
  ┃││││││的兼职教师及返聘教┃
  
  ┃││││││师。兼职教师教学时数┃
  
  ┃││││││按每学期120学时进行 ┃
  
  ┃││││││折算。┃
  
  ┃││││││2.青年教师指40周岁 ┃
  
  ┃││││││以下的教师。计算其学┃
  
  ┃││││││历结构时:良好、合格┃
  
  ┃││││││标准可包含在读研究┃
  
  ┃││││││生,优秀则必须是已经┃
  
  ┃││││││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者方可计入。┃
  
  ┃││││││3.双师素质教师是指 ┃
  
  ┃││││││具有讲师(或以上)教┃
  
  ┃││││││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⑴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
  
  ┃││││││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
  
  ┃││││││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
  
  ┃││││││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者);┃
  
  ┠──┼──┼───┼──┼─────────┼─────────┼───────────┨
  
  ┃││专任教│0.6 │①青年教师中研究生│①青年教师中研究生│┃
  
  ┃││师结构││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
  
  ┃││││位比例达到15%; │位比例达到35%; │┃
  ┃││││②高级职称比例达到│②高级职称(不含高│┃
  
  ┃││││20%; │级讲师)比例达30% │┃
  
  ┃││││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以上,且在各专业中│┃
  
  ┃││││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的结构分布合理,大│┃
  
  ┃││││例达到50%。 │多数专业有高级职称│┃
  
  ┃│││││的专业带头人;│┃
  
  ┃│││││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
  
  ┃│││││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
  
  ┃│││││例达70%以上。 │┃
  
  ┠──┼──┼───┼──┼─────────┼─────────┼───────────┨
  
  ┃││兼职教│0.2 │①兼职教师队伍的专│①兼职教师一般具│⑵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
  
  ┃││师数量││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有中级以上职称,│(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
  
  ┃││与结构││置相适应;│其中高级职称占30│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
  
  ┃││││②兼职教师数占专业│%以上,专业结构 │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
  
  ┃││││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与学校专业设置相│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
  
  ┃││││计数之比达到10%。 │适应;│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
  
  ┃│││││②兼职教师数占专│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业课与实践指导教│⑶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
  
  ┃│││││师合计数之比达20│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
  
  ┃│││││%以上; │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
  
  ┃│││││③兼职教师的教学│良好;┃
  
  ┃│││││效果好。│⑷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
  
  ┃││││││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
  
  ┃││││││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
  
  ┃││││││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
  
  ┃││││││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
  
  ┃││││││先进水平。┃
  
  ┃││││││4.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正 ┃
  
  ┃││││││式聘任的,已独立承担某┃
  
  ┃││││││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
  
  ┃││││││学任务的校外企业及社会┃
  
  ┃││││││中实践经验丰富的的名师┃
  
  ┃││││││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
  
  ┃││││││师及能工巧匠。┃
  
  ┃││││││5.专任教师结构的三个 ┃
  
  ┃││││││观测点的权重系数依次为┃
  
  ┃││││││0.1、0.2、0.3。 ┃
  
  ┠──┼──┼───┼──┼─────────┼─────────┼───────────┨
  
  ┃│2.2 │质量│0.5 │重视提高教师质量和│教师为人师表,从│┃
  
  ┃│质量│││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严治教,教学改革│┃
  
  ┃│与建│││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强│┃
  
  ┃│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水平普遍较│┃
  
  ┃││││有适应教学的科研能│高,学生满意率高│┃
  
  ┃││││力与成果。│。有省级以上优秀│┃
  
  ┃│││││教学成果或地市级│┃
  
  ┃│││││以上鉴定的科技成│┃
  
  ┃│││││果。│┃
  
  ┠──┼──┼───┼──┼─────────┼─────────┼───────────┨
  
  ┃││建设与│0.5 │建立了提高教师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
  
  ┃││发展││量的机制与政策,│头人,教学科研成果│┃
  
  ┃││││制订了适应学校发│在同类院校或相关行│┃
  
  ┃││││展的教师队伍建设│业有一定影响,并形│┃
  
  ┃││││规划及相关政策,│成教学与科研骨干队│┃
  
  ┃││││并采取了相应的措│伍和梯队结构;建立│┃
  
  ┃││││施。│了有利于提高教师质│┃
  
  ┃│││││量的机制与政策,效│┃
  
  ┃│││││果显著;师资队伍建│┃
  
  ┃│││││设规划行之有效,措│┃
  
  ┃│││││施得力。│┃
  
  ┠──┼──┼───┼──┼─────────┼─────────┼───────────┨
  
  ┃ 3. │3.1 │教学行│0.2 │教学行政用房符合│教学行政用房符合教│1.有关规定指教育部教 ┃
  
  ┃教学│教学│政用房││教育部有关规定。│育部有关规定,生均│发[2004]2号文件发布的 ┃
  
  ┃条件│基础││││建筑面积和校舍面积│《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br /  br /  ┃与利│设施││││与学校的发展规模相│条件指标(试行)》。┃
  
  ┃用│││││适应。│2、教学行政用房包括教 ┃
  
  ┃││││││学及辅助用房和行政办公┃
  
  ┃││││││用房。┃
  ┃││││││3.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单 ┃
  
  ┃││││││价高于800元的仪器设备 ┃
  
  ┃││││││(合格可含订有一年以上┃
  
  ┃││││││合同期的租赁的仪器设┃
  
  ┃││││││备),计算生均仪器设备┃
  
  ┃││││││值时,用不含夜大函大的┃
  
  ┃││││││自然规模计算。┃
  
  ┃││││││4.图书馆藏合格标准: ┃
  
  ┃││││││理工农医类为15万册,文┃
  
  ┃││││││史财经管类16万册。优秀┃
  
  ┃││││││标准:理工农医类为25万┃
  
  ┃││││││册,文史财经管类30万┃
  
  ┃││││││册。┃
  
  ┃││││││5.教学仪器设备状况三 ┃
  
  ┃││││││个观测点的权重系数依次┃
  
  ┃││││││为0.3、0.1、0.1。 ┃
  
  ┠──┼──┼───┼──┼─────────┼─────────┼───────────┨
  
  ┃││教学仪│0.5 │①生均教学仪器设│0 生均仪器设备值:│┃
  
  ┃││器设备││备值:理工农医类│理工农医类≥│┃
  
  ┃││││≥4000元,文史财│5000元,文史财经管│┃
  
  ┃││││经管类≥3000元;│类≥4000元;│┃
  
  ┃││││②百名学生配教学│②教学设备利用率高│┃
  
  ┃││││用计算机8台; │;│┃
  
  ┃││││③百名学生配多媒│③能广泛应用现代教│┃
  
  ┃││││体教室和语音室座│学技术和手段。│┃
  
  ┃││││位7个。 ││┃
  
  ┠──┼──┼───┼──┼─────────┼─────────┼───────────┨
  
  ┃││图书馆│0.2 │图书馆生均面积、│生均面积、馆藏册数│┃
  
  ┃││及校园││馆藏册数基本达到│、开放时间达到有关│┃
  
  ┃││网││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规定;馆藏适应专业│┃
  
  ┃││││合格标准。│发展的要求,有现代│┃
  
  ┃│││││化的管理手段;图书│┃
  
  ┃│││││流通率较高,图书有│┃
  
  ┃│││││计划地逐年增加;校│┃
  
  ┃│││││园网信息畅通。│┃
  
  ┠──┼──┼───┼──┼─────────┼─────────┼───────────┨
  
  ┃│3.1 │体育运│0.1 │运动场与体育设施能│有风雨操场和400米 │┃
  
  ┃│教学│动设施││满足体育课和课外活│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
  
  ┃│基础│││动要求。│,体育设施齐备。│┃
  
  ┃│设施│││││┃
  
  ┃││││││┃
  
  ┠──┼──┼───┼──┼─────────┼─────────┼───────────┨
  
  ┃│3.2 │校内实│0.5 │各专业都具有必需的│多数专业都建立了具│┃
  
  ┃│实践│训条件││实验实训条件。│有真实(或仿真)职│┃
  
  ┃│教学││││业氛围、设备先进、│┃
  
  ┃│条件││││软硬配套的实训基地│┃
  
  ┃│││││,利用率高,在同类│┃
  
  ┃│││││学校中居先进水平。│┃
  
  ┠──┼──┼───┼──┼─────────┼─────────┼───────────┨
  
  ┃││校外实│0.3 │多数专业都建立了稳│多数专业都建有运行│┃
  
  ┃││训基地││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良好并有保障机制的│┃
  
  ┃│││││校外实训基地,实习│┃
  
  ┃│││││、实训效果好。│┃
  
  ┠──┼──┼───┼──┼─────────┼─────────┼───────────┨
  
  ┃││职业技│0.2 │建有培训点。│学校重点专业设有国│┃
  
  ┃││能鉴定│││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
  
  ┃│3.3 │经费保│0.5 │学校举办者足额拨付│学校举办者及时足额│教学经费指近三年年度┃
  
  ┃│教学│证情况││经费,保证达到本省│拨付经费,保证达到│事业费决算表中列支的┃
  
  ┃│经费│││制定的生均培养标准│本省制定的生均培养│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
  
  ┃││││。学校有一定自筹经│标准,并另有专项资│图书资料购置费、教学┃
  
  ┃││││费的能力。│金支持。学校自筹经│业务费(含实验费、实┃
  
  ┃│││││费的能力较强,能基│习费、资料讲义费等)┃
  
  ┃│││││本满足事业发展的需│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
  
  ┃│││││要。│费、教学设备仪器维修┃
  
  ┃││││││费、教学改革经费、课┃
  ┃││││││时补贴费等;生均值按┃
  
  ┃││││││各年度全日制在校生的┃
  
  ┃││││││自然人数分别计算。┃
  
  ┠──┼──┼───┼──┼─────────┼─────────┼───────────┨
  
  ┃││学费收│0.5 │学费收入用于教学经│学费收入用于教学经│┃
  
  ┃││入用于││费的比例达到20%。 │费的比例达30%以上 │┃
  
  ┃││教学经│││。│┃
  
  ┃││费的比││││┃
  
  ┃││例││││┃
  
  ┠──┼──┼───┼──┼─────────┼─────────┼───────────┨
  
  ┃ 4. │4.1 │专业设│0.3 │专业设置要有行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
  
  ┃教学│专业│置││社会背景和人才需求│发展需要,能以人才│┃
  
  ┃建设││││调查预测,适应经济│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
  
  ┃与改││││、社会发展需要和人│适时调整专业结构。│┃
  
  ┃革││││才市场需求。││┃
  
  ┠──┼──┼───┼──┼─────────┼─────────┼───────────┨
  
  ┃││教学计│0.4 │培养目标定位基本准│培养目标定位准确,│┃
  
  ┃││划││确,毕业生质量标准│毕业生质量标准明确│┃
  
  ┃││││基本建立;人才培养│具体;人才培养模式│┃
  
  ┃││││模式能反映以就业为│较好地体现了以培养│┃
  
  ┃││││导向的要求;执行情│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
  
  ┃││││况尚可。│的要求,特色鲜明;│┃
  
  ┃│││││实践教学占有较大比│┃
  
  ┃│││││重,能有效地培养学│┃
  
  ┃│││││生的职业综合能力;│┃
  
  ┃│││││执行情况好。│┃
  
  ┠──┼──┼───┼──┼─────────┼─────────┼───────────┨
  
  ┃││专业教│0.3 │有校级(或以上)教│有省级(或以上)教│┃
  
  ┃││学改革││学改革试点专业,改│学改革试点专业,并│┃
  
  ┃││试点工││革有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作││││┃
  
  ┠──┼──┼───┼──┼─────────┼─────────┼───────────┨
  
  ┃│4.2 │教学内│0.5 │教学文件基本齐全,│能以应用为主旨和特│┃
  
  ┃│课程│容与课││多数专业的课程体系│征构建教学内容和课│┃
  
  ┃││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有│程体系,改革有总体│┃
  
  ┃││改革││思路、有措施,能够│思路、具体计划和配│┃
  
  ┃││││反映当前社会技术先│套措施,能够反映当│┃
  
  ┃││││进水平和职业岗位资│前社会技术先进水平│┃
  
  ┃││││格要求,有初步成效│和职业岗位资格要求│┃
  
  ┃││││。│,有创新特色,并有│┃
  
  ┃│││││显著效果。│┃
  
  ┠──┼──┼───┼──┼─────────┼─────────┼───────────┨
  
  ┃││教材建│0.2 │能优先选用省部级以│重视自身教材建设,│┃
  
  ┃││设││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能优先选用省部级以│┃
  
  ┃││││材,和能够反映先进│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
  
  ┃││││技术发展水平、特色│材,和能够反映先进│┃
  
  ┃││││鲜明,并能够满足高│技术发展水平、特色│┃
  
  ┃││││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鲜明,并能够满足高│┃
  
  ┃││││要求的教材,有较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
  
  ┃││││水平的自编教材,选│要求的教材,有一定│┃
  
  ┃││││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数量较高水平的自编│┃
  
  ┃││││高专教材面达到30% │特色教材,选用近三│┃
  
  ┃││││。│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
  
  ┃│││││材面≥60%。 │┃
  
  ┠──┼──┼───┼──┼─────────┼─────────┼───────────┨
  
  ┃││教学方│0.3 │注重改革教学方法,│积极推进教学方法手│┃
  
  ┃││法与手││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段的改革,能有效地│┃
  
  ┃││段改革││。│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
  
  ┃│││││能力;广泛应用多媒│┃
  
  ┃│││││体教学,效果明显。│┃
  
  ┠──┼──┼───┼──┼─────────┼─────────┼───────────┨
  
  ┃│4.3 │实践训│0.6 │①实践训练计划、训│①建立了与理论教学│实践训练体系两个观测┃
  ┃│职业│练体系││练大纲等教学文件齐│体系相辅相成的科学│点的权重系数依次为┃
  
  ┃│能力│││全,训练内容基本符│的实践教学体系,能│0.3、0.3。┃
  
  ┃│训练│││合培养目标要求,能│满足培养目标对职业│┃
  
  ┃││││保证足够的实训时间│能力培养标准的要求│┃
  
  ┃││││,学生实习实训效果│,并能根据技术发展│┃
  
  ┃││││较好。│的实际予以更新,实│┃
  
  ┃││││②必修实践实训课开│训时间累计一般不少│┃
  
  ┃││││出率达到80%,符合 │于半年。│┃
  
  ┃││││要求的指导教师的比│②必修实践实训课开│┃
  
  ┃││││例达到70%。 │出率达到100%,全部│┃
  
  ┃│││││由符合要求的指导教│┃
  
  ┃│││││师上课,每个专业均│┃
  
  ┃│││││有综合性实践训练课│┃
  
  ┃│││││。│┃
  
  ┠──┼──┼───┼──┼─────────┼─────────┼───────────┨
  
  ┃││职业能│0.4 │重视职业技能和能力│各专业均建立了与本│┃
  
  ┃││力考核││考核,社会已开展职│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
  
  ┃││││业资格考试的专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多数学生能参加考试│制度,或与社会职业│┃
  
  ┃││││, 通过率达70%以上 │资格证书制度接轨,│┃
  
  ┃││││。│社会已开展职业资格│┃
  
  ┃│││││考试的专业,学生全│┃
  
  ┃│││││部参加考试,通过率│┃
  
  ┃│││││达90%以上。 │┃
  
  ┠──┼──┼───┼──┼─────────┼─────────┼───────────┨
  
  ┃│4.4 │全面推│ 1│能以职业素质教育为│能以职业素质教育为│┃
  
  ┃│素质│进素质││导向,成效较明显;│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
  
  ┃│教育│教育的││注意“两课”的教学│育,有创新,措施得│┃
  
  ┃││工作状││改革和建设并有较好│力,效果显著;“两│┃
  
  ┃││态和效││的效果;注重职业道│课”教学改革力度大│┃
  
  ┃││果││德教育,能有组织地│,针对性强,效果好│┃
  
  ┃││││开展课内外科技、文│;职业道德教育成效│┃
  
  ┃││││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显著,能开设一定数│┃
  
  ┃││││动;能开展心理咨询│量的人文素质教育必│┃
  
  ┃││││指导工作,关心学生│修课、选修课或讲座│┃
  
  ┃││││的心理健康。│;有组织、有计划地│┃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
  
  ┃│││││多样的科技、文化活│┃
  
  ┃│││││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有心理咨询指导机构│┃
  
  ┃│││││并积极开展工作,成│┃
  
  ┃│││││效明显。│┃
  
  ┠──┼──┼───┼──┼─────────┼─────────┼───────────┨
  
  ┃│5.1 │教学管│ 1│①管理机构健全,人│①管理机构健全,结│1.管理队伍包括校领 ┃
  
  ┃ 5. │管理│理、学││员的数量、素质基本│构合理,有改革创新│导,教务处、学生处、┃
  
  ┃教学│队伍│生管理││能满足需要,工作能│意识和教育管理研究│就业指导中心等管理人┃
  
  ┃管理││情况││正常健康运行,能开│成果,管理工作在国│员,系(院、部)主┃
  
  ┃││││展教育管理研究;│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任、教研室主任和专职┃
  
  ┃││││②组建了学生就业服│水平;│学生工作人员等 。 ┃
  
  ┃││││务与指导工作的专门│②学生就业服务与指│2.管理队伍两个观测 ┃
  
  ┃││││机构,有符合工作要│导工作经常化、制度│点的权重系数依次为┃
  
  ┃││││求的专职人员。│化,效果显著。│0.5、0.5。┃
  
  ┠──┼──┼───┼──┼─────────┼─────────┼───────────┨
  
  ┃│5.2 │教学规│0.3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质量│章制度││并能认真执行。│严谨,执行严格,积│┃
  
  ┃│控制│的建设│││极采用现代管理技术│┃
  
  ┃││与执行│││。│┃
  
  ┠──┼──┼───┼──┼─────────┼─────────┼───────────┨
  
  ┃││各主要│0.3 │初步建立了质量标准│各主要教学环节都建│┃
  
  ┃││教学环││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立了明确具体的质量│┃
  ┃││节的质││作规范,并能认真执│标准和相关人员的工│┃
  
  ┃││量标准││行。│作规范,且实施效果│┃
  
  ┃│││││好。│┃
  
  ┠──┼──┼───┼──┼─────────┼─────────┼───────────┨
  
  ┃││教学质│0.4 │①初步建立了教学质│①建立了较完善的教│1.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
  
  ┃││量监控││量监控体系,能开展│学质量监控体系,并│包括目标确定、各主要┃
  
  ┃││与学生││教学督导、学生评教│切实开展教学督导、│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建┃
  
  ┃││质量调││、教师评教和教师评│学生评教、教师评教│立、教学信息的收集┃
  
  ┃││查││学等活动,并取得初│和教师评学等活动,│(统计与测量)以及评┃
  
  ┃││││步成效。│成效显著,促进教学│估、反馈和调控等环┃
  
  ┃││││②建立了社会需求调│质量不断提高;│节。┃
  
  ┃││││研、毕业生跟踪调查││2.教学质量监控两个 ┃
  
  ┃││││和新生素质调研制度│②坚持每年进行一次│观测点的权重系数依次┃
  
  ┃││││,并已开展工作。│社会需求调研、毕业│为0.2、0.2。┃
  
  ┃│││││生跟踪调查和新生素│┃
  
  ┃│││││质调研;能通过对所│┃
  
  ┃│││││获信息进行系统分析│┃
  
  ┃│││││,促进专业结构调整│┃
  
  ┃│││││和培养方案的优化。│┃
  
  ┠──┼──┼───┼──┼─────────┼─────────┼───────────┨
  
  ┃ 6. │6.1 │职业能│0.6 │0 学生职业能力或专│①学生职业能力或专│1.学生职业能力或专 ┃
  
  ┃教学│知识│力││业基本技能合│业基本技能合格率达│业基本技能通过对学生┃
  
  ┃效果│能力│││格率达到70%,有获 │到90%,有一定数量 │的现场考核和检查实践┃
  
  ┃│素质│││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的获校级以上(不含│作业等进行分析、评┃
  
  ┃││││级)奖的科技文化作│校级)奖的科技文化│价。┃
  
  ┃││││品;│作品;│2.学生收集处理信息 ┃
  
  ┃││││②学生收集处理信息│②评价结果良好;│能力、自学能力、语言┃
  
  ┃││││能力、自学能力、语│③近三届学生参加高│文字表达能力、合作协┃
  
  ┃││││言文字表达能力、合│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调能力、外语应用能力┃
  
  ┃││││作协调能力等尚可;│考试累积通过率达到│等通过学生专题研讨会┃
  
  ┃││││③近三届学生参加高│70%,或有证据说明 │等评价 。 ┃
  
  ┃││││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多数学生外语应用能│3.英语累积通过率是 ┃
  
  ┃││││考试累积通过率达到│力较强。│指考试通过学生数与应┃
  
  ┃││││50%,或有证据说明 ││届全部学生的比率。┃
  
  ┃││││多数学生外语应用能││4.根据学校提供的近 ┃
  
  ┃││││力达到相应职业岗位││三年有关资料和采取座┃
  
  ┃││││的基本要求。││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剖┃
  
  ┃││││││析两个专业,评价学生┃
  
  ┃││││││对所学的必备知识以及┃
  
  ┃││││││职业能力的程度。┃
  
  ┃││││││5.根据学校提供的近三 ┃
  
  ┃││││││年素质教育总结和相关资┃
  
  ┃││││││料及观察学生的行为表┃
  
  ┃││││││现,判断学生基本素质状┃
  
  ┃││││││况。┃
  
  ┃││││││6.职业能力三个观测点 ┃
  
  ┃││││││的权重系数依次为 0.3、┃
  
  ┃││││││0.2、0.1。┃
  
  ┃││││││7.基本素质两个观测点 ┃
  
  ┃││││││的权重系数依次为0.1、 ┃
  
  ┃││││││0.1。 ┃
  
  ┠──┼──┼───┼──┼─────────┼─────────┼───────────┨
  
  ┃││必备知│0.2 │大多数学生能够掌握│大多数学生能够较│┃
  
  ┃││识││必备的理论和专业知│好地掌握必备的理│┃
  
  ┃││││识。│论和专业知识,能│┃
  
  ┃││││学校对毕业实践环节│够理论联系实际。│┃
  
  ┃││││有明确规定,大多数│学校非常重视毕业│┃
  
  ┃││││学生毕业实践符合要│实践环节的工作,│┃
  
  ┃││││求。│学生毕业实践质量│┃
  
  ┃│││││较高。│┃
  
  ┠──┼──┼───┼──┼─────────┼─────────┼───────────┨
  ┃││基本素│0.2 │①学生能遵纪守法、│①校园形成了良好│┃
  
  ┃││质││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的文明氛围,大多│┃
  
  ┃││││范,职业道德修养状│数学生具有良好的│┃
  
  ┃││││况较好,考风考纪良│伦理道德、社会公│┃
  
  ┃││││好;│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②学校能经常性地开│,考风考纪好;│┃
  
  ┃││││展群众性文体科技活│②学校能积极、广│┃
  
  ┃││││动,认真实施《大学│泛地开展多种文体│┃br /  br /  ┃││││生体质健康标准》,│科技活动,认真实│┃
  
  ┃││││多数学生身心健康。│施《大学生体质健│┃br /  br /  ┃│││││康标准》,学生普│┃
  
  ┃│││││遍身心健康。│┃
  
  ┠──┼──┼───┼──┼─────────┼─────────┼───────────┨
  
  ┃│6.2 │录取新│0.7 │①近三年录取新生平│①近三年录取新生│1.毕业生就业率包括签 ┃
  
  ┃│就业│生报到││均报到率达到70%; │平均报到率≥85% │约率、上岗待签约率、自┃
  
  ┃│与│率及毕││②近三年毕业生当年│;│主创业率和升学、出国┃
  
  ┃│社会│业生就││年底平均就业率达到│②近三年毕业生当│率。┃
  
  ┃│声誉│业率││70%。 │年年底平均就业率│2.录取新生报到率及毕 ┃
  
  ┃│││││≥90%。 │业生就业率两个观测点的┃
  
  ┃││││││权重系数依次为0.1、 ┃
  
  ┃││││││0.6。 ┃
  
  ┃││││││┃
  
  ┠──┼──┼───┼──┼─────────┼─────────┼───────────┨
  
  ┃││社会对│0.3 │近三年用人单位对毕│近三年用人单位对│┃
  
  ┃││毕业生││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毕业生综合评价的│┃
  
  ┃││的综合││率达到60%;有一定 │称职率≥80%;对 │┃
  
  ┃││评价││的社会声誉。│学校综合评价在省│┃
  
  ┃│││││、直辖市或自治区│┃
  
  ┃│││││内处于较高水平。│┃
  
  ┠──┼──┴───┴──┴─────────┴─────────┴───────────┨
  
  ┃特色│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
  
  ┃或创│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
  
  ┃新项│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特色可能体现在不同层面:(1)体现在总体上的治学方略、办学 ┃
  
  ┃目│观念、办学思路;(2)体现在教育上的特色教育模式、特色专业、人才特色等;(3)体现┃
  
  ┃│在教学上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等;(4)体现在教学管理上的特色科学先 ┃
  
  ┃│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
  
  ┃│创新主要是指在办学过程中,针对人才培养各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根据高职高专教┃
  
  ┃│育人才培养规律和趋势所作的前瞻性的研究和实践,并在人才培养的实际中得到应用,产生┃
  
  ┃│明显的效果。┃
  
  ┗━━┷━━━━━━━━━━━━━━━━━━━━━━━━━━━━━━━━━━━━━━━━━┛
  
  四、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12,C≤2,D=0;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O,D=O。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一个充满活力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新体系已初步形成。为了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部从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现将在2003年评估试点工作基础上重新修订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是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的现实状况制订的评估指导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开展评估时,可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坚持《评估方案》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区的评估实施方案。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五年内完成对本地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的第一轮评估;应从2004年起对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分期分批开展评估,公布评估结论,并向我部推荐少量优秀院校,作为示范性高职院校候选单位。
  
  三、我部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对省级评估结论进行抽查,公布抽查结果。同时,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达到标准者由我部正式确定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评估主要面向两类院校:一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评估中原则上达到“优秀”水平、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拟成为示范的院校;二是近几年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开展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高职院校。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在评估过程中,要认真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对评估工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通过评估,引导学校准确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办出特色。
  
  五、我部委托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为各地评估工作提供咨询和帮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组织评估时,可充分发挥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中专家的作用。
  
  六、请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及2004年工作计划,于6月30日前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在评估工作开始后,请将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结论及时报高等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
  
  高教司高职高专教育处李津石
  
  电话:010-66096232
  
  高教司评估处朱洪涛
  
  电话:010-66096713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谭金意
  
  联系电话:010-61596164
  
  
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1、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2、评估方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新时期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有规律,反映现阶段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的基本经验与发展趋势,并鼓励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特色。
  
  3、本方案吸收了本科院校长期开展教学工作评估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借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并在对部分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的基础上作了修订。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力求简洁明晰、突出重点,既反映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又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教育部
教高厅[200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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