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中科院、工程院、自然基金委、中国科协: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进《规划纲要》战略任务的落实,科学制定“十二五”科技规划,科技部将组织开展《规划纲要》在“十一五”期间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意义 《规划纲要》是新时期指导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切实执行《规划纲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支撑。加强对《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对于推进任务落实,提高实施水平,确保《规划纲要》的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纲要》的各项战略任务在“十一五”期间已经启动实施,“十二五”将进入攻坚阶段。本次检查评估工作,要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标要求,对《规划纲要》在“十一五”期间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检查评估,把握进展,总结经验,形成关于自主创新战略实施情况的基本判断;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为“十二五”科技规划的制定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进一步推动《规划纲要》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 二、评估重点 本次检查评估以《规划纲要》的任务部署为主线,以“十一五”期间全国科技工作为对象,重点内容包括: (一)《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战略意义,包括科技创新环境的整体优化,本地方、本部门重大科技发展战略与总体思路的形成与提出等。 (二)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的总体判断,包括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关键指标进展,本地方、本部门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已经取得的成效等。 (三)“十一五”期间任务部署的分析评价。重点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启动实施情况,科技计划布局调整,专项科技行动的推进,本地方、本部门重大科技工程、重大计划、重点项目的出台和执行情况,以及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采取的其他重大举措等。 (四)科技工作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改善民生中发挥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培育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五)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性进展,特别是企业主体地位的确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模式和机制、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等方面。 (六)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情况,特别是在科技投入、人才队伍、基地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机制创新和重大进展。 (七)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情况,特别是《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落实,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协调互动,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创新等。 (八)《规划纲要》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评估工作由科技部牵头组织,各地方、各部门共同参与,委托相关专业评估机构研究分析,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决定》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主管业务,围绕评估重点,对各自负责领域的科技工作进行自查评估,提交自查评估报告。 (二)各地方结合当地搣中长期科技规划攠和搣十一五攠科技规划,围绕评估重点,对地方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有关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评估报告报送科技部,抄送省级人民政府。 (三)科技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照评估要求,通过收集公开信息、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方式,并参考自查评估报告,开展若干专题评估。 (四)科技部在自查评估报告和专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开展重点地区和部门的抽样调研,起草《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总体评估报告,上报国务院。 四、自查评估的工作要求 自查评估是开展《规划纲要》总体评估的基础和依据,对于准确把握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方、各部门要把自查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有关要求如下: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在《规划纲要》自查评估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并积极配合做好专题评估及抽样调研;动员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评估;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具体方案,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阶段性成果和结论要及时向地方政府、部门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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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公正,深入研究。要认真汇总本地方、本部门搣十一五攠科技发展主要指标(截至2009年6月底)和任务推进情况,总结规划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对照《规划纲要》的任务目标要求,从当前的时间节点出发,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判断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分析原因。同时对2015年任务目标进行预测,提出未来科技工作的建议。评估结论要观点清晰,有典型案例和可靠数据支撑。 (三)明确重点,科学评估。要在对《决定》和《规划纲要》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的基础上,明确本地方、本部门科技工作与《规划纲要》任务部署的对应关系,确定评估方向与重点。扎实开展调研工作,注重听取科学家和技术专家,特别是本地方、本部门曾经参加过《规划纲要》战略研究和编制工作专家的意见。要在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十一五”期间《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意见。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开展重点评估,突出反映重大举措和成绩,研究重大问题。 (四)把握节点,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力量开展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将自查评估报告(8000字左右)、信息采集表格及相关附件报我部(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确定一位同志负责联系此项工作,姓名及通讯方式请于8月7日前报送科技部计划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吕静王瑞军 联系电话:58881657 58881605 附件: 1. 自查评估报告撰写提纲 2. 信息采集表格 3.《规划纲要》科技任务编码 科学技术部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自查评估报告撰写提纲 一、“十一五”期间贯彻执行《规划纲要》的总体情况 1. 《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对本地方、本部门产生的积极影响。 2. 根据“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本地方、本部门“十一五”期间确立的科技工作思路、发展战略。包括本地方、本部门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出台的规划、意见、决定等重要文件(附文件原文、条目汇总表)。 3. 本地方、本部门“十一五”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未来预期。 4. 对本地方、本部门贯彻执行《规划纲要》的情况做出基本判断。 二、科技任务的部署实施情况 1. 基本情况。对应《规划纲要》中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等部分的任务部署,各部门重点围绕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部门科技计划、专项科技行动等,梳理领域的科技任务部署情况;各地方重点围绕本地出台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地方科技计划等,梳理本地区的科技任务部署情况。 2. 进展和成效。突出任务部署提高科技自身发展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取得的积极效果,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改善民生中发挥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在应对金融危机、培育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等方面做出的贡献等。 3. 存在问题分析。重点关注任务部署的领域布局是否恰当,是否存在重点领域支持不足、任务难以落实或进展缓慢等问题,并分析原因。 4. 对策建议。提出需要加强的领域,以及任务推进的对策等。 三、科技体制改革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情况 1. 体制改革基本情况。包括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等。 2.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包括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等的建设情况等,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的确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模式和机制、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等。 3. 成效和经验。 4. 存在问题分析。 5. 对策建议。 四、重要政策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1. 落实《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的基本情况。 2. 地方、部门激励自主创新政策出台实施情况(附文件原文、条目汇总表)。 3. 《规划纲要》重要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反映科学普及、国际合作、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 4. 成效和经验。 5. 存在问题分析。 6. 对策建议。 五、科技投入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情况 1. 科技投入情况。包括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政府科技投入对全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等内容。要求提供2005年以来科技投入总量和强度变化、经费来源结构、执行部门和领域结构、投入方式等的相关数据,可附数据表格。 2. 科技平台建设情况。本地方、本部门(重点)实验室、重大基础科学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条件平台、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情况。在推进科技资源共享方面取得的突出进展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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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成效和经验。 4. 存在问题分析。 5. 对策建议。 六、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 基本情况。包括培养造就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高级专家、创新人才培养、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方面。 2. 成效和经验。 3. 存在问题分析。 4. 对策建议。 七、总结和建议 1. 《规划纲要》执行的重要经验总结。 2.遇到的典型问题及原因分析。 3. “十二五”期间落实《规划纲要》的建议。 4. 对规划研究、制定和实施的建议和意见。 八、相关附件 1.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重点评估材料)。 2.地方、部门“十一五”科技规划和中长期科技规划。 3.2005-2008年度科技工作总结。 4.近期向省人大、政协汇报的有关材料。 5.其他重要文件及数据。 附件2: 信息采集表格 表1地方2005-2008年科技任务部署情况 填表部门: 科技领域编码 经费投入(万元)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地方 财政 企业 配套 总计 地方 财政 企业 配套 总计 地方 财政 企业 配套 总计 地方 财政 企业 配套 总计 说明:1. 请结合地方科技任务部署,重点考虑《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中的相关内容,据实选择编码填写(详见附件3)。 2. “地方财政”是指省级财政,包括地方立项支持的经费和承担国家项目的省级配套经费。 3. “企业配套”是指地方立项项目带动的企业配套经费。 4. “经费投入”采用当年实际拨付额。 表2部门2005-2008年科技任务部署情况 填表部门: 科技领域编码 经费投入(万元)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部门 投入 企业 配套 总计 部门 投入 企业 配套 总计 部门 投入 企业 配套 总计 部门 投入 企业 配套 总计 说明:1. 请结合部门科技任务部署,对应附件3的相关内容,据实选择编码填写。 2. “部门投入”仅统计本部门支持的科技经费及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配套经费,包括部门科技投入及相关工程技术配套等,不包括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的项目经费。 3. “企业配套”是指本部门立项项目带动的企业配套经费。 4. “经费投入”采用当年实际拨付额。 附件3: 《规划纲要》科技任务编码 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 领域 优先主题 编码 能源 工业节能 A01-01 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液化及多联产 A01-02 复杂地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A01-03 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规模化开发利用 A01-04 超大规模输配电和电网安全保障 A01-05 水和矿产资源 水资源优化配置与综合开发利用 A02-01 综合节水 A02-02 海水淡化 A02-03 资源勘探增储 A02-04 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A02-05 海洋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A02-06 综合资源区划 A02-07 环境 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 A03-01 生态脆弱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重建 A03-02 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 A03-03 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 A03-04 农业 种质资源发掘、保存和创新与新品种定向培育 A04-01 畜禽水产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 A04-02 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A04-03 农林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 A04-04 农林生态安全与现代林业 A04-05 环保型肥料、农药创制和生态农业 A04-06 多功能农业装备与设施 A04-07 农业精准作业与信息化 A04-08 现代奶业 A04-09 制造业 基础件和通用部件 A05-01 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制造 A05-02 流程工业的绿色化、自动化及装备 A05-03 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与装备 A05-04 大型海洋工程技术与装备 A05-05 基础原材料 A05-06 新一代信息功能材料及器件 A05-07 军工配套关键材料及工程化 A05-08 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技术及装备 A06-01 高速轨道交通系统 A06-02 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 A06-03 高效运输技术与装备 A06-04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A06-05 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保障 A06-06 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型应用软件 A07-01 下一代网络关键技术与服务 A07-02 高效能可信计算机 A07-03 传感器网络及智能信息处理 A07-04 数字媒体内容平台 A07-05 高清晰度大屏幕平板显示 A07-06 面向核心应用的信息安全 A07-07 人口与健康 安全避孕节育与出生缺陷防治 A08-01 心脑血管病、肿瘤等重大非传染疾病防治 A08-02 城乡社区常见多发病防治 A08-03 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A08-04 先进医疗设备与生物医用材料 A08-05 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 A09-01 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 A09-02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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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03 城市生态居住环境质量保障 A09-04 城市信息平台 A09-05 公共安全 国家公共安全应急信息平台 A10-01 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 A10-02 食品安全与出入境检验检疫 A10-03 突发公共事件防范与快速处置 A10-04 生物安全保障 A10-05 重大自然灾害监测与防御 A10-06 国防 (略)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 专项名称 编码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 B01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 B02 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 B03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 B04 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 B05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 B06 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B07 重大新药创制 B08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 B09 前沿技术 领域 前沿技术 编码 生物技术 靶标发现技术 C01-01 动植物品种与药物分子设计技术 C01-02 基因操作和蛋白质工程技术 C01-03 基于干细胞的人体组织工程技术 C01-04 新一代工业生物技术 C01-05 信息技术 智能感知技术 C02-01 自组织网络技术 C02-02 虚拟现实技术 C02-03 新材料技术 智能材料与结构技术 C03-01 高温超导技术 C03-02 高效能源材料技术 C03-03 先进制造技术 极端制造技术 C04-01 智能服务机器人 C04-02 重大产品和重大设施寿命预测技术 C04-03 先进能源技术 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 C05-01 分布式供能技术 C05-02 快中子堆技术 C05-03 磁约束核聚变 C05-04 海洋技术 海洋环境立体监测技术 C06-01 大洋海底多参数快速探测技术 C06-02 天然气水合物开发技术 C06-03 深海作业技术 C06-04 激光技术 (略) 空天技术 (略) 基础研究 领域 基础研究 编码 学科发展 基础学科 D01-01 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 D01-02 科学前沿问题 生命过程的定量研究和系统整合 D02-01 凝聚态物质与新效应 D02-02 物质深层次结构和宇宙大尺度物理学规律 D02-03 核心数学及其在交叉领域的应用 D02-04 地球系统过程与资源、环境和灾害效应 D02-05 新物质创造与转化的化学过程 D02-06 脑科学与认知科学 D02-07 科学实验与观测方法、技术和设备的创新 D02-08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 人类健康与疾病的生物学基础 D03-01 农业生物遗传改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科学问题 D03-02 人类活动对地球系统的影响机制 D03-03 全球变化与区域响应 D03-04 复杂系统、灾变形成及其预测控制 D03-05 能源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D03-06 材料设计与制备的新原理与新方法 D03-07 极端环境条件下制造的科学基础 D03-08 航空航天重大力学问题 D03-09 支撑信息技术发展的科学基础 D03-10 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蛋白质研究 D04-01 量子调控研究 D04-02 纳米研究 D04-03 发育与生殖研究 D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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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开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中科院、工程院、自然基金委、中国科协: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推进《规划纲要》战略任务的落实,科学制定“十二五”科技规划,科技部将组织开展《规划纲要》在“十一五”期间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意义 《规划纲要》是新时期指导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切实执行《规划纲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支撑。加强对《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对于推进任务落实,提高实施水平,确保《规划纲要》的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纲要》的各项战略任务在“十一五”期间已经启动实施,“十二五”将进入攻坚阶段。本次检查评估工作,要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标要求,对《规划纲要》在“十一五”期间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检查评估,把握进展,总结经验,形成关于自主创新战略实施情况的基本判断;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为“十二五”科技规划的制定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进一步推动《规划纲要》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 二、评估重点 本次检查评估以《规划纲要》的任务部署为主线,以“十一五”期间全国科技工作为对象,重点内容包括: (一)《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战略意义,包括科技创新环境的整体优化,本地方、本部门重大科技发展战略与总体思路的形成与提出等。 (二)自主创新战略实施的总体判断,包括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关键指标进展,本地方、本部门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已经取得的成效等。 (三)“十一五”期间任务部署的分析评价。重点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启动实施情况,科技计划布局调整,专项科技行动的推进,本地方、本部门重大科技工程、重大计划、重点项目的出台和执行情况,以及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采取的其他重大举措等。 (四)科技工作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改善民生中发挥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特别是在应对金融危机、培育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五)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性进展,特别是企业主体地位的确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产学研结合的模式和机制、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等方面。 (六)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情况,特别是在科技投入、人才队伍、基地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机制创新和重大进展。 (七)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情况,特别是《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的落实,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协调互动,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创新等。 (八)《规划纲要》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评估工作由科技部牵头组织,各地方、各部门共同参与,委托相关专业评估机构研究分析,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决定》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主管业务,围绕评估重点,对各自负责领域的科技工作进行自查评估,提交自查评估报告。 (二)各地方结合当地搣中长期科技规划攠和搣十一五攠科技规划,围绕评估重点,对地方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有关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评估报告报送科技部,抄送省级人民政府。 (三)科技部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照评估要求,通过收集公开信息、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方式,并参考自查评估报告,开展若干专题评估。 (四)科技部在自查评估报告和专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开展重点地区和部门的抽样调研,起草《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总体评估报告,上报国务院。 四、自查评估的工作要求 自查评估是开展《规划纲要》总体评估的基础和依据,对于准确把握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方、各部门要把自查评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有关要求如下: (一)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在《规划纲要》自查评估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并积极配合做好专题评估及抽样调研;动员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评估;成立工作班子,制订具体方案,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阶段性成果和结论要及时向地方政府、部门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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