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甩图纸”、“甩帐表”(以下简称“两甩”)工作是“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推进“两甩”工作,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了《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甩图纸”、“甩帐表”示范企业评估指导意见》,并在征求了部分省市科委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你单位,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甩图纸”、“甩帐表”示范企业评估指导意见 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办公室 科技部高新司(代章)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甩图纸”、“甩帐表”示范企业评估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贯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方针,支撑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部在以往的工作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工程的指导思想与任务是顺应国际制造业发展趋势,以“抓应用,促发展,见效益,创环境”为工作方针,以“企业是主体,机遇是保证,技术是依托,服务是手段,效益是根本”为原则,立足自主创新,探索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发展前沿,开发制造业信息化支撑技术、软件产品与系统,开展不同层次的应用示范,以提高制造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二条 “甩图纸”和“甩帐表”工作针对我国制造业骨干企业的信息化集成需求,实施设计制造数字化和经营管理信息化集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示范,实现以“甩图纸”为标志的设计制造一体化和无纸化、以“甩帐表”为标志的企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以及经营管理业务的集成,培育300家“甩图纸”“甩帐表”示范企业,是“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条 “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根据我国区域广、制造业企业信息化基础条件不一的现状,本着“分区示范、分片管理、区域就近、相对集中”原则,依托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甩图纸”、“甩帐表”应用示范工作,以使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更加贴近企业、行业和制造业实际发展需要,更加有利于促进区域和行业的经济发展。 第四条 为便于各片区、各省市更好的组织开展“甩图纸”、“甩帐表”示范工作,指导企业深入开展“甩图纸”、“甩帐表”应用示范工作,圆满完成“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有关“甩图纸”、“甩帐表”预订目标任务,特制订《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甩图纸”、“甩帐表”示范企业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第二章 “甩图纸”、“甩帐表”的技术内涵 第五条 “甩图纸”的内涵 “图纸” 是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纸质工程文件的统称,包括图档、表格和技术文件等。 “甩图纸”是对企业实现产品设计制造数字化和一体化的一种直观、形象的描述,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包括: 1、采用数字化建模方法、手段,实现产品信息描述和表达方式的数字化; 2、采用PDM系统,实现产品数据和开发过程的数字化管理; 3、构建产品数字样机,开展产品结构、功能、性能的仿真与分析,实现产品的优化设计; 4、构建产品设计制造数字化和一体化平台,实现产品信息的共享、设计制造流程的集成与协同,实现企业产品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六条 “甩帐表”的内涵 “帐表”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以纸介质形式记录的人财物产供销数据以及经营管理所采用的各类表格。 “甩帐表”是对企业实现经营管理过程信息化和集成化的一种直观、形象的描述,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包括: 1、采用管理信息化工具,实现管理信息的数字化,提高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和管理的高效性; 2、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人财物产供销等业务系统的信息集成和业务流程协同; 3、建立企业数字化经营管理综合平台,实现企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成和经营管理业务的一体化,实现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第三章 “甩图纸”示范企业的评估参考条件 第七条 “甩图纸”示范企业达标评估参考条件 1、离散型制造企业 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应用CAD、CAE、CAPP、CAM中两种以上的功能技术,实现产品设计、工艺、制造、分析等主要业务的信息化和集成化;应用PDM系统,实现设计文档的管理、产品数据的共享和设计开发业务过程的集成;企业90%以上新产品开发和数据管理工作基于以上设计制造信息化系统进行开发和数据管理;有效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取得明显的应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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