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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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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处室、市局各事业单位:

  
    为加速南京国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建立以电子申报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新格局,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3月份我市国税系统将结合6.0系统的推行全面启动网上申报方式,现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推行目标
  
    由于时间较紧,3月份各税种网上申报系统尚处于运行初期,各单位可先安排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接受能力较强且征纳关系良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使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单位至少10户企业)。各单位同时要做好对这部分企业的宣传辅导,确保企业会使用软件,能完成申报。
  
    各单位要制定网上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分批、分步骤地进行推广,前期推广的主要对象是业务简单的重点税源户、三资企业及已使用网上认证的企业。按步骤、按进度逐步扩大范围,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使纳税人主动接受网上申报方式,确保2004年电子申报面达到95%。
  
    二、动员辅导
  
    为了保障网上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采用各种形式宣传网上申报,让纳税人了解网上申报,主动接受新的申报方式。在2月底前,各单位应将联系单位、联系人、咨询电话报送市局(征管处),表格附后。市局将在媒体及对外宣传资料中告知纳税人,以便及时为纳税人释疑答难,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1、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2、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
  
        3、网上申报告知书
  
        4、网上申报宣传提纲
  
        5、网上申报协议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推进纳税申报方式的多元化,实现税款征收电子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不断提高征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网上申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上申报是纳税人通过Internet网,与税务局计算机系统相连,在正确填写电子化申报表后,再通过Internet网递交申报数据至税务局,税务局计算机系统实时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储存,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的一种电子申报方式。
  
     第三条 网上申报系统的硬件设备要求PC机内存64M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MB以上;操作系统为Windows98/2000/XP其中之一;具备上因特网条件。
  
     第四条 网上申报系统适用于具备上网条件的所有增值税、消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按期正常进行的纳税申报。
  
     第五条 网上申报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推行网上申报必须按照《税收征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由企业自愿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方式。
  
    凡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户必须签订《网上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方便快捷原则。采用网上申报的企业,可在任何地点、正常申报期的任一时刻进行报税,各种涉税通知通过网络方便、快捷地到达,真正实现申报纳税的“省时、省力、省钱”。
  
    (三)成本效率原则。通过推进网上申报方式,进一步优化税务机关内部资源配置,实现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使税务机关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尽可能降低。
  
    (四)积极稳妥原则。根据税户规模、硬件环境、操作人员素质的特点,分批、分步骤地进行推广,不断扩大影响,使纳税人主动接受网上申报方式。
  
  第二章  网上申报的管理
  
     第六条 网上申报系统的推广运用由市局统一领导,各级国税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七条 对网上申报工作,各部门及单位管理职责如下:
  
    征管处为牵头单位,负责拟定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规范管理等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软件开发、操作培训、运行维护工作。
  
    计财处负责网上申报方式与实时征解的衔接、完税凭证的管理。
  
    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等业务处室负责本处管理的各税种业务的解释、辅导。
    办公室负责网上申报宣传工作的总体筹划、媒体宣传、网站的管理。
  
    征收分局负责宣传通告、征收分局网上公告、数据审核、税款的征解入库、收集反馈征收过程中的问题。
  
    主管分局[含县(区)局,下同]负责网上申报系统推广应用的组织落实和认定工作,具体包括:内外部动员、各分局网上公告、受理申请、签定协议、组织培训、登记鉴定信息导入、解答咨询、收集反馈推广过程中问题。
  
    对纳税人直接在办税服务厅窗口申请网上申报方式的,应直接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并进行审批,同时做好对纳税人网上申报的培训与辅导。
  
  第三章  网上申报的对象与范围
  
     第八条 网上申报的对象:按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金融机构代扣的利息所得税)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季(月)度按期正常进行的纳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电话申报方式为主。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仅指实行查帐征收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以电话申报方式为主。
  
    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纳税人,社会中介机构可以集团用户身份申请网上申报,接受税务机关对网上申报工作的管理。
  
     第九条 网上申报业务的范围:仅限于网上申报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的正常所属期的正常申报类型,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金融机构代扣的利息所得税)每月的正常申报及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季度(月度)预缴申报、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季度预缴和年度(十三次)申报。
  
    其他申报类型(包括自查补报、申请开具出口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缴申报、查补开票、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报、逾期申报等)暂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纳税人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第四章  网上申报的申请与资格认定
  
     第十条 网上申报采用CA证书方式对纳税人和集团用户进行身份管理。
  
     第十一条 凡申请参加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必须首先向税务机关申请获得CA证书等证明文件,申请集团用户身份的必须经税务机关资质认可程序认可。
  
     第十二条 纳税人申请网上申报资格步骤如下:
  
    1.纳税人前往征收分局或主管分局,领取《申报方式申请认定表》和《网上申报协议书》(一式两份)。
  
    2.纳税人通过Internet,登陆“南京国税”网站进行CA证书申请,打印《证书领取单》一式两份,同时填写《申报方式申请认定表》和《网上申报协议书》加盖公章。
  
    3.纳税人带上《证书领取单》、《申报方式申请认定表》和《网上申报协议书》报送所属主管分局进行审批。
  
    4.各主管分局要设立证书发放窗口,对纳税人提出的证书申请在内网进行审批并激活纳税人的证书。
  
    5.各主管分局审批后向纳税人发放证书、《南京国税纳税申报软件》系统注册码和税务局申报受理服务器的IP地址。
  
    6.纳税人通过“南京国税”网站下载被激活的证书并进行证书安装。
  
     第十三条 每一户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都必须与税务机关签订《网上申报协议》,协议由各主管分局负责组织落实,以征收分局名义与纳税人签订。在每月25日前各分局将新签订协议的纳税人名单造清册传征收分局。
  
     第十四条 集团用户在获得税务机关资质认可后,必须严格遵守税务机关制订的网上申报相关规定,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纳税人选择网上申报方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泄漏涉及网上申报秘密的内容,不得采取任何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侵害或试图侵害税务机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行为。否则,税务机关有权随时停止或撤销相应集团用户的网上申报资质。
  
  第五章  网上申报方式的变更
  
     第十五条 纳税人申报方式一经确定,一般不变。如确需调整,应于下一个申报期限前一个月前往征收分局或主管分局上门书面办理变更申报方式的手续,并同时报送前期尚未报送的纳税申报纸质资料。
  
     第十六条 网上申报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填写《申报方式申请认定表》(见附件)报主管国税机关或报征收国税机关转主管国税机关审批同意后,再由纳税人所属征收国税机关在系统中取消该网上申报企业认定。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要求使用其他申报方式;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网上申报或国税机关发现纳税人在使用电子申报系统中有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可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取消网上申报资格。
  第六章  申报与缴税
  
     第十七条 申报与缴税。纳税人在安装身份证书后,即可登陆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操作。在法定申报期内,纳税人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事宜,凡在法定申报期内发送申报信息并获得成功的,均视作按期申报。
  
     第十八条 有税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系统将申报信息存入实时征解系统。实时征解系统将进行税款的扣款入库。
  
    当月申报应纳税额大于零的纳税人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前将应纳税款足额。
  
    如纳税人对应纳税额扣款金额有异议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查询,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七章  异常情况的处理
  
     第十九条 电子申报数据与纸质申报资料不符的处理。对纸质申报资料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不一致的,以纸质资料为准。若纸质数据大于电子数据,申报征收岗应当即告知纳税人并按照税款申报征收的要求将差额税款补征录入,税款(包括滞纳金)扣款成功后开具税收缴款书交纳税人;若纸质数据小于电子数据,则由征收分局传递到主管分局综合科,由主管分局负责与纳税人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税或抵减下期应纳税额的处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必须前往办税服务厅上门办理纳税申报:
  
    1、纳税人如发生超出网上申报范围的纳税事宜,必须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
  
    2、纳税人如发生税务登记内容变化或申报项目变化的,必须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登记或税种、税目的变更手续。
  
    3、纳税人如因计算机或系统故障不能正常办理申报手续的,纳税人应及时通知主管税务局,并在期限内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完成纳税申报手续。
  
    4、纳税人应当妥善保存数字证书和用户密码。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作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事宜。
  
  第八章  资料的报送与完税凭证的领取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的报送。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按月报送(每月申报期结束前);其他税种的纳税申报表与财务报表可按季报送(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纸质申报资料统一报送征收分局征收科。(含城中、城东、城南、城北、江北征收科,县区局征收分局)。征收分局征收科应按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手工收集及归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完税凭证的开具与交付。完税凭证主要采取纳税人上门自取的方式。纳税人可到缴税帐户开户银行领取扣税凭据,也可到国税办税服务厅上门领取税收通用缴款书。对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税收通用缴款书的,只要已申报并扣款成功,在工作时间内税务征收人员应按照纳税人要求随时打印完税凭证当场交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二: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证书申请安装
  
    详见《南京国税纳税申报软件证书申请安装使用说明》
  
    二、申报安装软件
  
    1.双击“setup.exe”(一直点击“下一步”和“是”,注意选择“安全安装”)点击”证书安装”
  
    2.输入口令“111111”,回车,安装成功
  
    三、申报软件注册
  
    1.回到桌面,双击自动生成的“纳税申报”图标
  
    2.点击“进入系统”
  
    3.点击“确认”进行系统注册
  
    4.输入企业名称、税号、注册序列号、特征码
  
    5.选择“下一步”,选择“完成”,显示注册成功
  
    四、申报系统初始化
  
    1.重新回到桌面,双击“网上纳税申报”图标
  
    2.点击“进入系统”
  
    3.选择“会计”
  
    4.进入操作员登陆界面,录入口令、日期、时,点击确认
  
    5.进入“初始化”界面
  
    6.点击“初始化起”图标
  
    7.输入主管名称、月份
  
    8.点击“系统设置”里面的“服务器设置”
  
    9.在IP地址栏内输入地址“77.20.17.202”
  
    10.双击“测试连接”,连接成功
  
    11.双击“系统设置”里的“税务信息更新”
  
    12.点击“向服务器发送业务请求”(此刻提示“正在发送业务请求——”请等待)
  
    13.点击“下载企业数据”
  
    14.退出此界面
  
    15.双击“选择初始化终”
  
    五、纳税申报
  
    1.点击“纳税报表”(此刻跳出纳税报表框)
  
    2.进行申报表填写(注意填写完毕按“退出”——“保存”)
  
    3.双击“电子申报”
  
    4.进7行“报表预先审核”(此时请检查数据)
    5.依次完成“申报数据准备”、“申报信息核对”等步骤
  
    6.双击“执行电子申报”
  
    7.点击“进行申报”
  
    8.点击“向服务器发送业务请求”(此时请等待网络发出的请求)
  
    9.等到系统回复“申报成功”即可
  
  
  
  附件三: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纳税申报方式的多元化、税款征收电子化,更好地服务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南京市国税局经研究决定,2004年3月起在纳税人中推行网上申报。现将网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的范围
  
    (一)纳税人的范围
  
    按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电话报税为主。
  
    (二)网上申报业务的范围
  
    此次网上申报业务的范围仅限于网上申报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的正常所属期的正常申报类型,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每月的正常申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季度(月度)预缴申报。
  
    对于其他申报类型(自查补报、预缴申报、查补开票、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报、逾期申报等)暂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仍需上门办理。
  
    二、注意事项
  
    1、计算机的要求
  
    由于增值税业务较复杂,涉及的信息量较大,对申请网上申报的纳税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要求较高。
  
    硬件:计算机内存64M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MB以上;
  
    软件:Windows操作系统为Windows98/2000/XP其中之一;
  
    具备上因特网条件。
  
    2、申报缴税方面:在法定申报期内,纳税人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事宜,凡在法定申报期内向国税局发送申报信息并获得成功的,均视作按期申报。
  
    3、如纳税人对应纳税额扣款金额有异议时,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查询,也可在“南京国税”留言咨询。
  
    4、纳税人如发生超出网上申报范围的纳税事宜,必须上门申报。
  
    5、纳税人如发生税务登记内容变化或申报项目变化的,必须上门办理变更登记或税种、税目的变更手续。
  
    6、纳税人如因计算机或系统故障不能正常办理申报手续的,纳税人应及时通知主管税务局,并在期限内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完成纳税申报手续。
  
    7、纳税人应当妥善保存数字证书和用户密码。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作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事宜。
  
    8、纳税人必须按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书面纳税申报表,报送的纸质资料必须与电子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报表和资料为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纳税人自己负责。
  
    9、申报方式一经确定,一般不变。如确需调整,请您于下一个申报期限前一个月上门书面办理变更申报方式的手续。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与配合!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00四年二月

  
  
  
  附件四: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宣传提纲

  
  
  
    1、什么是网上申报?
  
    答:网上申报是纳税人通过Internet网,访问税务局的网站,正确填写电子化申报表后,递交申报数据至税务局服务器,税务局的WWW服务器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储存,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的一种电子申报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可以经税务机关批准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申报事项。这里的数据电文方式,就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2、为什么要推行网上申报方式?
  
    答:南京市国税局为了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便捷地服务,从2004年3月份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对企业类纳税人推广网上申报,这是南京市国税局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信息化发展进程需要,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优化税收服务,实现征纳双方“零距离”,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
  
    3、南京市国税局的网址是什么?
  
    答: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nationaltax-nj.org,欢迎登陆“南京国税”网站。
  
    4、网上申报有哪些优点?
  
    答:网上申报的优点很多:
  
    一是报税更简便、快捷。您可在任何地点、申报期内的任一时刻进行报税,且操作简便,界面友好,非常便捷。
  
    二是降低了纳税成本。网上申报后,您无须在申报期内往返税务机关,特别是对路途遥远的纳税人,免去了申报的交通费和时间消耗,真正做到省时、省力。
    三是提高了办税效率。由于报税软件设计了大量的自动校验、计算功能,因此,在每张申报表上您只需填入计税依据及税目,税率、税额将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将大大提高报税效率。
  
    四是信息传递渠道更畅通、及时。采用远程电子申报,各种涉税通知可通过网络方便、快捷地传输给您,使您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提高了办税水平。
  
    5、网上申报、办税的功能有哪些?
  
    答:网上申报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税种的申报及纳税申报表的打印。目前已有增值税、消费税、内资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外资企业所得税等多种纳税申报表上线,在网上申报后可打印出纸质资料。
  
    (2)涉税受理。提供部分待批文书表格的下载。
  
    (3)公告。向纳税人公布税务机关的通知、最新工作动态,包括征收类信息、管理类信息。
  
    (4)咨询。您可从网上提出的涉税咨询,税务机关将及时回复。
  
    (5)办税指南。公布办税流程、操作规程。
  
    (6)条法查询。主要是税收政策、法规的查询。
  
    6、申请网上申报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企业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即可:
  
    (1)计算机内存64M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MB以上;
  
    (2)WINDOWS98/2000/XP其中之一;
  
    (3)具备上网条件,建议用ADSL或宽带。
  
    7、如何申请网上申报?
  
    答:两种方式供您选择:第一种:1、向征收分局或主管分局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2、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领取《核准网上申报纳税通知书》,征纳双方在《网上申报协议》上签字盖章。第二种:登陆因特网,进入“南京国税”网站,网上进行申请,经主管国税局审批同意后即可。
  
    8、如何保证企业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答:纳税人和国税局签署《网上申报协议》后,就会得到身份证书和密码。纳税人在申报时,需输入证书号和密码,这样就防止了别人恶意申报的现象。同时在协议中我们也规定了企业对扣款金额有异议时,有权向税务机关查询,并要求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9、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正常纳税申报,怎么知道申报的信息是否成功,税款是否已解缴入库呢?
  
    答:在申报界面上,如果您已经确认填报信息正确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界面上将出现“本次申报成功”提示。当该次申报税款已被解缴入库,界面上的状态栏将出现“扣款成功”。当然,考虑到网络安全问题,目前,纳税人申报的税款,要经过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审核交换后才能查看到。一般来说,上午申报的信息,下午可查询到是否扣款成功,下午及晚上申报的信息,最迟在第二天中午后,就能查询到是否扣款成功。
  
    10、申请网上申报要交多少费用?
  
    答:目前南京市国税局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申报软件,您只需花费一点上网的电话费。
  
  
  
  附件五:
  
  
  
  
网上申报协议书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管理码:
  
    纳税人名称(全称):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方便纳税人自行进行申报纳税,提高税款征收工作效率,特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申报方式,经纳税人(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现就网上申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
  
    二、甲方自愿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纳税,同意遵守本协议。
  
    三、甲方申请网上申报,硬件、软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计算机内存64M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MB以上;
  
    2、Windows操作系统为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XP其中之一;
  
    3、具备上因特网条件。
  
    四、网上申报的范围:网上申报仅限于网上申报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限内的正常申报类型,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每月的正常申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季度(月度)预缴申报。对于其他申报类型及法定申报期之外的纳税申报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
  
    1、在法定申报期内,甲方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事宜,凡在法定申报期内向乙方发送申报信息并获得成功的,均视作按期申报。
  
    2、当甲方对应纳税额扣款金额有异议时,有权向乙方查询,并要求乙方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如发生第四条超出网上申报范围的纳税事宜,必须上门申报。
  
    2、因线路故障或乙方机器故障导致甲方不能使用该系统正常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用上门申报方式在申报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手续。
  
    3、甲方应当妥善保存数字证书和用户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作甲方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事宜,甲方承担因保密工具泄密而产生的后果。
  
    4、甲方必须按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书面纳税申报表,报送的纸质资料必须与电子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报表和资料为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报送的纸质资料进行税基、税额的调整。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以便甲方成功申报。
  
    2、乙方收到甲方的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申报成功信息及扣款信息返回甲方。
  
    3、乙方应保证对其所接收的甲方申报信息资料保密,保证存档资料的准确和不可变动,并防止因资料泄露而对甲方造成损失。
  
    4、乙方应就甲方申报资料的交接以及完税凭证的交付与甲方进行约定,采取合理方式确保申报与完税资料按期成功交接。
  
    九、申报方式一经确定,一般不变。如确需调整,甲方应于下一个申报期限前一个月上门书面办理变更申报方式的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时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申报方式申请认定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管理码:□□□□□□□□□□□□□□□
  
    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预储帐户开户行税款预储帐号
  
    选择申报方式自行上门申报○网上申报○自助电话申报○邮寄申报○代理网上申报○其他申报○
  
    申请理由:
  
  
  
    纳税人(盖章)
  
    年月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处室、市局各事业单位:

  
    为加速南京国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建立以电子申报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新格局,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3月份我市国税系统将结合6.0系统的推行全面启动网上申报方式,现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推行目标
  
    由于时间较紧,3月份各税种网上申报系统尚处于运行初期,各单位可先安排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接受能力较强且征纳关系良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使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单位至少10户企业)。各单位同时要做好对这部分企业的宣传辅导,确保企业会使用软件,能完成申报。
  
    各单位要制定网上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分批、分步骤地进行推广,前期推广的主要对象是业务简单的重点税源户、三资企业及已使用网上认证的企业。按步骤、按进度逐步扩大范围,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使纳税人主动接受网上申报方式,确保2004年电子申报面达到95%。
  
    二、动员辅导
  
    为了保障网上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应采用各种形式宣传网上申报,让纳税人了解网上申报,主动接受新的申报方式。在2月底前,各单位应将联系单位、联系人、咨询电话报送市局(征管处),表格附后。市局将在媒体及对外宣传资料中告知纳税人,以便及时为纳税人释疑答难,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1、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2、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
  
        3、网上申报告知书
  
        4、网上申报宣传提纲
  
        5、网上申报协议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推进纳税申报方式的多元化,实现税款征收电子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降低税收征收成本,不断提高征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网上申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上申报是纳税人通过Internet网,与税务局计算机系统相连,在正确填写电子化申报表后,再通过Internet网递交申报数据至税务局,税务局计算机系统实时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储存,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的一种电子申报方式。
  
     第三条 网上申报系统的硬件设备要求PC机内存64MB以上,硬盘剩余空间在50MB以上;操作系统为Windows98/2000/XP其中之一;具备上因特网条件。
  
     第四条 网上申报系统适用于具备上网条件的所有增值税、消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按期正常进行的纳税申报。
  
     第五条 网上申报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推行网上申报必须按照《税收征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由企业自愿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方式。
  
    凡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户必须签订《网上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方便快捷原则。采用网上申报的企业,可在任何地点、正常申报期的任一时刻进行报税,各种涉税通知通过网络方便、快捷地到达,真正实现申报纳税的“省时、省力、省钱”。
  
    (三)成本效率原则。通过推进网上申报方式,进一步优化税务机关内部资源配置,实现工作效率的大幅提高,使税务机关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尽可能降低。
  
    (四)积极稳妥原则。根据税户规模、硬件环境、操作人员素质的特点,分批、分步骤地进行推广,不断扩大影响,使纳税人主动接受网上申报方式。
  
  第二章  网上申报的管理
  
     第六条 网上申报系统的推广运用由市局统一领导,各级国税机关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七条 对网上申报工作,各部门及单位管理职责如下:
  
    征管处为牵头单位,负责拟定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规范管理等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软件开发、操作培训、运行维护工作。
  
    计财处负责网上申报方式与实时征解的衔接、完税凭证的管理。
  
    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等业务处室负责本处管理的各税种业务的解释、辅导。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宁国税发[2004]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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