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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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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10]27号)


  

  《农业技术推广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的精神和全国人大农委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的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结合本地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于全面总结法律实施以来的成效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立法后评估,系统总结《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按照实效性、协调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规范性等不同方面,认真查找、分析该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建议。

  

  二、评估内容

  

  (一)总体评估

  

  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整体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效性。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立法目的有没有实现,立法宗旨有没有得到贯彻,哪些问题已经得到规范和解决,哪些问题仍然存在。《农业技术推广法》有没有起到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发展进步的作用。《农业技术推广法》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的资源配置有没有得到公平分配和落实等。

  

  2.《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协调性。主要是对《农业技术推广法》与《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种子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衔接性进行评估。

  

  3.《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合理性。《农业技术推广法》设定的制度和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合理,哪些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的发展状况,那些规定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那些规定阻碍了实践的发展。

  

  4.《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可操作性与规范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是否有利于实践中执行,条文表述是否符合现在通行的法律技术规范等。

  

  (二)具体制度评价

  

  按章节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具体内容展开评价,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构成、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为了做好这次立法后评估工作,我部成立了以陈晓华副部长为组长、部内各有关司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和科技教育司共同牵头、部属四个推广总站共同参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组,拟定了具体的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各地农业部门要从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法律保障的高度认真对待、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确定牵头机构、组建专门班子、抽调骨干人员、保证工作时间,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部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等材料附后,供参考)。

  

  二要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各地要将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将其作为迎接执法检查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早作谋划、早出成果、一举两得。同时,要注意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的区别,防止将立法后评估报告写成执法情况汇报。立法后评估重在研究法律制度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目的在于促进法律的立、改、废;执法检查重在发现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目的在于促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

  

  三要保证工作质量。要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讨、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农业技术推广法》有关要求在本地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职能履行以及建设和运行状况。

  

  四要认真撰写报告。要按照上述评估内容,认真撰写《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对《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成效进行分阶段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法律实施的成效,又要准确反映新形势下存在的问题和不适应的地方;报告既应包括对法律本身的定性分析和评价,也应包括有关具体指标和量化数据的对比和分析,例如农业推广机构与其他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技推广成效方面的比较分析,法律规定的试验、示范、培训、指导等主要的推广方式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比较分析,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农技推广机构及人员数量的变化情况,经费投入及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的变化情况,推广良种良法的数量、效益变化情况等。报告提出的法律修改建议应当充分说明理由。



  各地书面评估报告于2010年6月18日前以特快专递上报我部,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毕海滨

  

  电话:010-59194469  传真:010-59194484

  

  电子邮件:nyzxt@agrihr.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708室

  

  邮编:100125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问卷编号:

  编号由制表单位填写

  制表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组

  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农民问卷)

  


  非常感谢您支持我们的工作,您的意见将对我们《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您的答案无对错之分,仅供统计、分析和研究之用。

  请在相应答案前的“”内打“√”。

  

no.

问题

选项

1

您的性别?

1男  2女

2

您的年龄?

118-30岁  231-40岁 

341-60岁

461岁以上

3

您的文化程度?

1初中及以下2高中或中专

3大专及以上

4

您知道《农业技术推广法》吗?

1知道 2不知道

5

如果知道《农业技术推广法》,您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的?

1农业部门 2电视广播、报纸杂志

3自学 4其他途经

6

您所在乡镇是否设有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机站或综合农技服务中心,下同)?

1有 2没有 3不清楚

7

您使用的种养技术主要是从哪里学来的?【最多选3个】

1村农民技术员

2农技站技术员

3下乡来的专家

4亲戚朋友,本村或邻村的示范户

5广播、电视、报纸、杂志

6专业合作社、协会或企业

⑦其他途径 请注明( 

8

农技站都给您提供了哪些服务?【可多选】

1种植、养殖技术指导

2畜禽疫病、作物病虫害防治

③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

4专业技术培训

5没有服务

9

农技站提供第8题中1~4项技术服务时是不是收费?

1收费  2不收费

10

您在农业生产中如果遇到种植、养殖技术问题,最先想到向谁求助?【仅能选择一项】

1农技站 2示范户

3专业合作组织 4企业服务人员

5邻里、亲戚、朋友

6村干部 7自己想办法解决

11

有没有单位或个人强制您接受农业技术?

 

1有2没有

12

您对农技人员服务满意不满意?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

13

您认为使用新技术后,对增产增收有没有帮助?

1效果明显 2效果一般

3没有帮助

14

您对农业技术服务有什么希望或者要求?

 


  

  问卷编号:

  编号由制表单位填写

  制表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组

  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所填意见将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本问卷匿名填写,答案无对错之分,仅供统计分析和研究之用,请如实填写。

  请在( )内填写相应的数字等内容;在相应的“”内打“√”。

  

文件名称

农业技术推广法

发布/生效期

1993-07-02 / 1993-07-02

a

a1本单位类型

1乡镇推广机构(乡镇管)

2乡镇推广机构(县管)

3区域站

4县级推广机构

a2本单位组织形式

1综合站 2专业站

a3本单位性质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a4本单位人员编制(  )人

a5其中上年末在岗人员()人

a6其中专门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人员()人

a7其中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人

a8其中全额拨款人员()人

a9其中差额拨款人员()人

a10其中自收自支人员()人

a11本单位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非在编人员数量()人

a12与1993年相比,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人员数量

1有所增加 2有所减少 3没有变化

a13本单位专门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学历层次及数量

1初中及以下( )人 2高中或中专( )人

3大专()人4本科()人

5硕士()人6博士()人

a14《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实施对本地农技推广机构的设立和稳定

1作用很大  2作用一般 3没有作用

a15《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颁布实施对本地农技推广机构的正常运转

1作用很大  2作用一般 3没有作用

b

1993年以来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

b1工作经费

1大幅增加 2有所增加 3没有变化 4有所减少 

b2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1大幅增加 2有所增加 3没有变化 4有所减少 

职能履行

b3本单位是否参与制订本地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1参与  2部分参与 3未参与

b4本单位有没有组织过对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

1经常 2偶尔 3没有

b5本单位是否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1经常 2偶尔 3没有

b6本单位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新技术是否进行试验、示范

1全部进行 2部分进行 3没有

b7本单位是否对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提供指导

1经常 2偶尔 3没有

c

c1本法律的内容覆盖情况

1全面  2比较全面 3不全面

c2本法律的总体适用性

1当初适用,现在也完全适用

2当初适用,现在部分适用

3当初适用,现在完全不适用

4当初部分适用,现在部分适用

5当初不适用,现在也不适用

c3本法律的可操作性

1可操作性较强 2可操作性一般

3可操作性较差

c4本法律立法目的是否实现

1完全实现2部分实现 3没有实现

c5本法律的用语

1明白易懂2一般 3难以理解

c6本法律是否需要进行修订

1需要2不需要

c7从法律层面看,影响农技推广工作的主要问题是【最多选2项】

1立法问题2执法问题 3监督问题

d

d1本地是否设立农技推广工作奖励

1是  2否

d2本单位曾经与哪些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可多选】

1科研单位(专家) 2大专院校(专家)

3专业合作社或协会 4其他推广机构

5企业 6其他

7没有(选6请注明: )

d3本单位是否以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作为职称评定或工作考核指标

1是 2否

d4本单位是否承担过政府农技推广项目

1是 2否

d5本单位进行农技推广工作时,是否向推广对象收取费用

1均不收取 2部分收取

3均收取

d6本单位除受法律保护的有偿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外,推广农业技术无偿服务所需经费是否由政府财政拨给

1全部是 2部分是

3全不是

d7本单位推广资金的来源是

【可多选】

1财政拨款  2政府农业发展基金提取

3有偿服务收入  4社会资助

5销售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

⑥其他途径

d8本级政府是否在财政预算内保障本单位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使该资金逐年增长

1有并逐年增长

2有但没有增长

3没有预算保障

d9 本级政府是否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或项目

1是  2否

d10是否有机关或单位截留或者挪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

1是  2否

d11本级或上级农业主管部门有没有对本单位人员组织相关培训、进修等

1经常 2偶尔 3没有

d12本级政府部门有没有给予本单位进行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所必须的保障(基地、生产资料等)

1曾经有2一直有

3一直没有 4现在有

d13本级政府有没有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和改善本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的工作条件(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和生活条件(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改善他们的待遇

1曾经有2一直有

3一直没有 4现在有

d14本级政府有没有依照国家规定,对保持本单位及专业科技人员的稳定给予补贴

1曾经有2一直有

3一直没有 4现在有

d15 本单位有没有组织过针对农技人员的农技培训

1经常 2偶尔 3没有

d16本单位有没有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技术指导与物资供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

1曾经有2一直有

3一直没有 4现在有

d17有没有发生侵害乡镇推广站试验基地、生产资料以及 

其他财产的情况

1曾经有2一直有

3一直没有 4现在有

d18发生d17题描述的侵害事件后,有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1得到及时处理

2拖延或一直未处理

如认为需要修订,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对《农业技术推广法》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可另加页】



  

  问卷编号:

  编号由制表单位填写

  制表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组

  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所填意见将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本问卷匿名填写,答案无对错之分,仅供统计分析和研究之用,请如实填写。

  请在相应的“”内打“√”。

  

no.

问 题

选  项

1

您的文化程度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或中专 3大专

4本科5硕士  6博士

2

您的职称

1正高级 2副高级 

3中级4初级  5无职称

3

您所在单位属于

1县级推广机构

2乡镇推广机构

4

您的身份

1公务员编制2事业编制

3聘用,无编制 4不清楚编制情况

5

您知道《农业技术推广法》吗?

1读过 2知道但没读过 3不知道

6

您所在单位有没有向您宣讲过《农业技术推广法》

1有  2没有

7

您觉得该法律对保障您的工作和待遇是否起到作用

1非常有用  2比较有用

3作用不大  4没有作用

8

您是否愿意长期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

1愿意 2不愿意

9

政府给予的工作条件保障(办公场所、 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1曾经有保障  2一直有保障

3一直没保障  4现在有保障

10

您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所需经费主要来自于

1财政预算

2项目资金

3有偿服务收入

4其他 请注明( )

11

您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变化情况

1大幅增加 2有所增加

3没有变化 4有所减少 

12

您的工资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按时发放

1足额按时发放

2足额但不按时发放

3不足额但按时发放

4不足额且不按时发放

13

政府给予的其他生活条件保障(福利待遇及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1曾经有保障

2一直有保障

3一直没保障

4现在有保障

14

您的工资福利待遇主要来自于

1财政预算

2项目资金

3有偿服务收入

4其他 请注明( )

15

您的工资福利待遇变化情况

1大幅增加 2有所增加

3没有变化 4有所减少 

16

您参加过相关业务培训或进修吗?

1经常参加 2偶尔参加 3没有参加

17

您参加的业务培训或进修主要来自于

1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

3企业、合作社或协会

4本单位自己组织

18

请列举2009年您所推广的主要技术

1、

2、

请根据您的工作经验,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以下评价

19

本法律内容覆盖

1全面2比较全面  3不全面

20

本法律的总体适用性

1当初适用,现在也完全适用

2当初适用,现在部分适用

3当初适用,现在完全不适用

4当初部分适用,现在部分适用

5当初不适用,现在也不适用

21

本法律的可操作性

1便于执行操作

2可操作性一般

3不便于执行操作

22

本法律立法目的实现度

1完全实现2部分实现 3没有实现

23

本法律的用语

1明白易懂2一般 3难以理解

24

从法律层面看,影响农技推广工作的主要问题是【最多选2项】

1立法问题2执法问题 3监督问题

25

是否需要进行修订

1不需要 2需要

26

如认为需要修订,请根据您的工作经验,对《农业技术推广法》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可另加页】



  

  问卷编号:

  编号由制表单位填写

  制表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组

  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企业、合作组织、科研院校及其他社会组织)

  

  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所填意见将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本问卷匿名填写,答案无对错之分,仅供统计分析和研究之用,请如实填写。

  请在相应的“”内打“√”。

  

no.

问  题

选  项

1

本单位组织类型

1企业

2合作组织

3科研院校

4其他社会组织

2

本单位是否开展农技服务

1是2否

3

本单位有没有专门部门开展农技服务

1有2没有

4

本单位有没有专门人员开展农技服务

1有2没有

5

本单位是否承担过各级政府的农技推广项目

1是2否

6

本单位有没有因农技服务而获得过政府的相关奖励

1有2没有

7

本单位的农技服务是否与当地农技推广站(中心)进行过合作或者得到其帮助

1是2否

8

本单位在向用户提供新品种、新技术前,有没有进行试验、示范

1全部有 2部分有

3没有

9

本单位提供农技服务是否收取费用

1均收取

2部分收取

3不收取

10

本单位提供农技服务所需资金来源于

【可多选】

1各级政府补助

2有偿服务收入

3自有资金

11

本单位开展农技服务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扶持

1是2否

12

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是否因为本单位的农技服务而给予优惠

1是2否

13

《农业技术推广法》对本单位开展农技服务是否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

1作用很大

2作用一般

3没有作用

14

本单位希望国家对开展农技服务给予哪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可另加页】



  

  问卷编号:

  编号由制表单位填写

  制表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组

  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专家咨询表

  

  非常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所填意见将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本问卷匿名填写,答案无对错之分,仅供统计分析和研究之用,请如实填写。

  

  请在相应的“”内打“√”。

  

文件名称

农业技术推广法(附后)

发布/生效期

1993-07-02 / 1993-07-02

a

对本法律的总体评价

 

a1用语

1明白易懂2一般  3难以理解

a2内容覆盖

1全面2比较全面  3不全面

a3总体适用性

1完全适用2部分内容适用  3完全不适用

a4可操作性

1便于执行操作2可操作性一般  3不便于执行操作

a5立法目的实现度

1完全实现2部分实现  3没有实现

b

对本法律立法目的和宗旨评价

 

b1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

1非常有用 2比较有用 3作用不大

b2保障农业的发展、实现农

  业现代化

1意义深刻 2较有意义 3无意义

b3促进农技推广事业发展

1作用巨大 2作用一般 3没有作用

c

本法律的各项制度设置评价

【具体意见请列于d部分的意见备注栏】

 

c1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是否全面合理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2农业技术的界定是否准确合理

【第二条】

1准确合理

2比较准确合理

3不准确合理

c3 推广行为的界定是否准确合理

【第二条】

1准确合理

2比较准确合理

3不准确合理

c4所设定的农技推广原则是否全面合理

【第四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5相关鼓励政策措施规定的合理性

【第五、六条】

1合理

2比较合理

3不合理

c6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机构职责规定的合理性

【第七、九、十一、十四、二十一条】

1合理

2比较合理

3不合理

c7相关奖励政策规定的合理性

【第八、十五条】

1合理

2比较合理

3不合理

c8农技推广体系的界定是否准确合理

【第十条】

1准确合理

2比较准确合理

3不准确合理

c9相关科技服务从业人员规定的合理性

【第十二、十三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0相关非政府部门权责规定的合理性

【第十五、十六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1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项目、课题管理规定的合理性

【第十七、十八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2所推广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要求规定的合理性

【第十九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3农业劳动者使用技术遵循自愿原则规定的合理性

【第二十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4农技推广机构推广实行无偿服务规定的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5各级政府保障农技推广资金规定的合理性

【第二十三、二十五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6各级政府保障农技推广人员经费规定的合理性

【第二十四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7农技推广机构、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开展技术指导与物资供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经营服务规定的合理性

【第二十六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8有关部门和农技推广机构保障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和进修规定的合理性

【第二十七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c19各级政府保障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条件规定的合理性

【第二十八条】

1全面合理

2比较全面合理

3不全面合理

d

意见备注栏

 

 

 

 

 

 

 

 

 

 

 

 

 

 

 

 

 

 

 

 

 

 

 

 

 

 

 

【可另加页】



  

  
关于《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

  问卷调查情况的说明

  


  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拟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形式,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立法实效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与规范性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调查问卷设计思路、数量及组织工作说明如下:

  一、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调查问卷

  重点了解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立法条款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情况反映。

  按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4个行业发放问卷。

  问卷发放省份:全国12个省份(6大区,每区2省,初步选定东北地区的吉林、黑龙江两省,华北地区的河北、内蒙两省(区),华东地区的安徽、山东两省,华中地区的河南、湖南两省,西南地区的四川、广西两省(区),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两省),每省每行业在所属线、乡镇名单中随机抽取3个县和3个乡镇发放调查问卷。

  每个行业发放144份:12(省份)×3(县)×4份(3个乡级单位+1个县级单位)。

  4个行业总计发放576份问卷,其中县级144份,乡级432份。

  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调查问卷

  重点了解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了解程度和法律实效性。

  按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4个行业发放问卷。

  问卷发放省份:在上述选定12省的36个选点县里,每县选15人。按照推广机构问卷选点模式,在所选3个乡级单位中每单位3人,县级单位每单位6人。

每个行业540份:12(省份)×3(县)×15份。

  4 个行业总计发放2160份问卷,其中县级864人,乡级1296人。

  三、企业、合作社、协会等机构调查问卷

  重点了解涉农企业、合作社、协会机构对农民提供农技服务的方式、效果及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相关保障规定的要求。

  按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4个行业发放问卷。

  问卷发放省份:在上述选定的12省的36个选点县(包括企业、合作社和协会)。

  每个行业50份,4个行业总计发放200份问卷。由四个行业站在12个省的选定县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要发放问卷的企业、合作社或协会。

  四、农民调查问卷

  重点了解农技推广服务对象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了解程度和法规落实的实效性等情况。

  通过农研中心的固定观察点,结合近期开展的入户调查,重点在上述12个省份开展调查,共计发放问卷10000份,调查农民10000人。

  五、专家调查问卷

  重点了解农业科技专家及近年来对《农业技术推广法》比较关注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律具体条款的认识和评价。

  通过中国农学会专家系统及直接联系方式发放问卷100份。

  六、问卷发放及回收操作步骤

  1、由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产、农机4大站在12个省份筛选具体的县,经科技教育司协调各行业所选择的县级单位交叉情况,最终确认选点县;

  2、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水产、农机4大站通过各省相应机构,确定省级及选点县的联络员名单及其电子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经由省级联络员将三份问卷(农技推广机构、农技人员、企业协会)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至县级联络员,并于6月20日前完成回收工作;

  5、各县级联络员负责组织打印和组织问卷填写工作,并回收问卷;每名联络员的工作量为22份问卷(4份农技推广机构问卷+15份农技推广人员问卷+3份企业、合作社和协会问卷);

  6、各县级联络员负责本县域范围内回收问卷的录入(excel表格录入模板由中国农学会统一提供)及上报工作(录入结果发邮件报送,问卷邮寄报送),录入完成后直接报送中国农学会;省级联络员负责督促本省选定县联络员的问卷组织及上报工作;

  7、农户调查问卷由农研中心负责问卷发放、回收(6月20日前)、录入工作,完成录入后报中国农学会负责统计分析。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10]27号)


  

  《农业技术推广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的精神和全国人大农委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的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结合本地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于全面总结法律实施以来的成效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法》,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立法后评估,系统总结《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按照实效性、协调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规范性等不同方面,认真查找、分析该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建议。

  

  二、评估内容

  

  (一)总体评估

  

  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整体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实效性。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立法目的有没有实现,立法宗旨有没有得到贯彻,哪些问题已经得到规范和解决,哪些问题仍然存在。《农业技术推广法》有没有起到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发展进步的作用。《农业技术推广法》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的资源配置有没有得到公平分配和落实等。

  

  2.《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协调性。主要是对《农业技术推广法》与《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种子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的衔接性进行评估。

  

  3.《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合理性。《农业技术推广法》设定的制度和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合理,哪些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的发展状况,那些规定已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那些规定阻碍了实践的发展。

  

  4.《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可操作性与规范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是否有利于实践中执行,条文表述是否符合现在通行的法律技术规范等。

  

  (二)具体制度评价

  

  按章节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具体内容展开评价,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构成、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为了做好这次立法后评估工作,我部成立了以陈晓华副部长为组长、部内各有关司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和科技教育司共同牵头、部属四个推广总站共同参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组,拟定了具体的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各地农业部门要从深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法律保障的高度认真对待、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确定牵头机构、组建专门班子、抽调骨干人员、保证工作时间,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部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等材料附后,供参考)。

  

  二要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今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各地要将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将其作为迎接执法检查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早作谋划、早出成果、一举两得。同时,要注意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的区别,防止将立法后评估报告写成执法情况汇报。立法后评估重在研究法律制度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可行,目的在于促进法律的立、改、废;执法检查重在发现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目的在于促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

  

  三要保证工作质量。要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讨、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农业技术推广法》有关要求在本地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职能履行以及建设和运行状况。

  

  四要认真撰写报告。要按照上述评估内容,认真撰写《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对《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成效进行分阶段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法律实施的成效,又要准确反映新形势下存在的问题和不适应的地方;报告既应包括对法律本身的定性分析和评价,也应包括有关具体指标和量化数据的对比和分析,例如农业推广机构与其他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技推广成效方面的比较分析,法律规定的试验、示范、培训、指导等主要的推广方式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比较分析,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农技推广机构及人员数量的变化情况,经费投入及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生活条件的变化情况,推广良种良法的数量、效益变化情况等。报告提出的法律修改建议应当充分说明理由。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
农办科[201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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