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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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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近期我部将规划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积极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同时,分期分批认定一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跟进规划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站点,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等工作,为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现就首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产品专业类别和地域范围两个方面进行规划、申报和认定。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粮油产品和“菜篮子”产品类别进行申报和认定,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立足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省份(地区)进行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原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为评估对象。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农业部属科研院所、农业部与教育部或相关省(区、市)共建的农科类高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研究机构和省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省级农科院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各流域水产研究所中择优选建。

  

  三、申报条件。申请承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检测机构,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技术力量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学术气氛浓厚,学风正派;

  

  (三)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条件和规章制度;

  

  (四)拥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研究基础和技术交流平台;

  

  (五)能够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经费基本支出和后勤条件保障。

  

  四、申报程序。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申请报告,填报申请表。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申报材料,经院(校)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省级农科院(所)和其他农科类高校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签署推荐意见后,以院(校)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申请。一个依托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个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衡量,集中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组织申报,严格把关。请各申报单位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gjyjc@agri.gov.cn。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50家科研院(所)和农科类高校作为依托单位筹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可条件的,由筹建单位以正式文件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考核认可申请。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考核认可专家组依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可规范》进行考核认可评审。考核认可符合规定要求的,报请部领导审查批准,命名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依托单位加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牌子,正式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义承担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于 潇 陆柏益;联系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申请书



  申报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全称:

  拟任实验室主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

  

实验室名称

 

实验室类别

专业性 区域性

单位所在省(市、区)

 

单位性质

中央科研   中央教学   地方科研   地方教学

现有建设基础

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机构名称

 

检测机构名称

 

实验室面积(m2

仪器设备总价值(万元)

其中:单台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总值

现有

人员

固定工作人员

其中:科研人员

其中:博士

 

其中:硕士

 

正高职称人数

副高职称人数

>45岁人数

35-45岁人数

<35岁人数

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工作

2006-2010年

国家级课题

省部级课题

风险评估课题

其他

 

课题数

 

 

 

 

 

经费

(万元)

 

 

 

 

 

近五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成果

获奖(项)

论文(篇)

其他(项)

国家级

省部级

sci/ei

收录论文

国内核心刊物

专利

标准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申报单位在本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

(500字以内)



  注:本表填写内容限定在本实验室工作范围内。

  

  

申报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从指导农产品安全生产、支撑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健康消费等方面进行阐述



  

  

申报建设目标及职责任务

结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明确申报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目标和职责任务



  

现有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工作基础

从仪器设备、人才队伍、承担项目和工作情况、研究成果论文等方面阐述



  

  

拟牵头组建的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岗位专家情况

从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研究领域、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实验室组织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

 

保障实验室筹建和运行的措施

 


  

  

申报单位自我评价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风险评估机构初审意见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代章)

 年 月 日

安全监管局审定意见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审批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1

  拟申报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人员名单

  实验室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岗位

职务/职称

学历/学位

拟任实验室职务

主要工作任务

 

 

 

 

 

 

 

 

 

 

 

 

 

 

 

 

 

 

 

 

 

 

 

 

 

 

 

 

 

 

 

 

 

 

 

 

 

 

 

 

 

 

 

 

 

 

 

 

 

 

 

 

 

 

 

 

 

 

 

 

 

 

 

 

 

 

 

 

 

 

 

 

 

 

 

 

 

 

 

 

 

 

 

 

 

 

 

 



  

  附表2

  拟申报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实验室名称:

  

  

姓  名

单 位

性别

年龄

职称/职务

学历/学位

拟任职务

专业特长

 

 

 

 

 

 

主任委员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近期我部将规划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积极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同时,分期分批认定一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跟进规划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站点,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等工作,为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现就首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产品专业类别和地域范围两个方面进行规划、申报和认定。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粮油产品和“菜篮子”产品类别进行申报和认定,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立足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省份(地区)进行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原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为评估对象。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农业部属科研院所、农业部与教育部或相关省(区、市)共建的农科类高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研究机构和省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省级农科院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各流域水产研究所中择优选建。

  

  三、申报条件。申请承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检测机构,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技术力量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学术气氛浓厚,学风正派;

  

  (三)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条件和规章制度;

  

  (四)拥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研究基础和技术交流平台;

  

  (五)能够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经费基本支出和后勤条件保障。

  

  四、申报程序。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申请报告,填报申请表。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申报材料,经院(校)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省级农科院(所)和其他农科类高校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签署推荐意见后,以院(校)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申请。一个依托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个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衡量,集中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组织申报,严格把关。请各申报单位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gjyjc@agri.gov.cn。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50家科研院(所)和农科类高校作为依托单位筹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可条件的,由筹建单位以正式文件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考核认可申请。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考核认可专家组依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可规范》进行考核认可评审。考核认可符合规定要求的,报请部领导审查批准,命名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依托单位加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牌子,正式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义承担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于 潇 陆柏益;联系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申请书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农业部
农办质[201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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