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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04年2月25日发布了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营造准则实施的良好外部环境,朱志刚副部长就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背景和意义、基本内容、准则体系、评估准则与评估行业管理及法律建设的关系等问题接受了经济日报等报刊的采访。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证券报、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相继播出或刊载了发布基本准则的新闻通稿。 在部企业司的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国资委、证监会、银监会等与评估行业密切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取得这些部门对准则的了解和肯定。同时,加紧了对准则条款的解释工作,制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释义》,并拟录制光盘在全国发行,还在协会网站上专门开设评估准则交流窗口,以便行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准确掌握和运用。 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在评估行业引起了积极反响。评估机构普遍反映基本准则的发布结束了评估行业执业无规范的局面,解决了评估行业多年来未能解决的问题,对推动我国评估行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评估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对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专门撰文谈感想。 国际评估界对我国颁布两个评估基本准则给予高度评价。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主席埃居先生代表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就我国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专门发来贺词,指出“各国评估准则与国际评估准则的协调很重要,中国为促进这种协调所做的努力令人鼓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国际评估准则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我们对此表示感谢,并希望能继续保持我们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仍将继续支持中国的评估准则制定工作,并将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紧密合作。”在今年4月3日至6日召开的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春季理事会上,埃居主席再次高度评价了中国财政部近期发布的两个评估基本准则,在主席工作报告中指出:“我欣闻中国财政部借鉴国际评估准则发布了两个基本准则,目的在于建立评估师规范执业的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资产评估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两个准则的发布,规范了评估师执业技术和执业行为,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初步建立。两个基本准则借鉴和保留了中国原有的理论与行业实践的内容,同时参考了国际评估准则和其它国家成功制定资产评估标准的有益经验。为适应中国市场经济稳定发展,在2-5年内与国际评估实践相接轨,中国财政部还将逐步完善包括相关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在内的一套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对国际评估界的反映,近日朱志刚副部长批示:“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主席高度评价我部最近颁布的两个准则,说明了国际组织对我国评估行业规范的重视,也说明我们的准则与国际评估实践逐步接近,请企业司、中评协注意完善和加强准则建设,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评估行业规范和自律的水平。” 社会各界对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给予充分肯定。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在法制日报发表题为《评估资产评估》的文章,从法律角度谈资产评估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及资产评估准则的重要性,指出,“基于过去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法律和社会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定位并不恰当,相关政府部门及广大社会公众对资产评估也存在一定的误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加大了整个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风险,甚至造成整个行业的信用危机和社会公信力危机。”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标志着“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已经开始正视这一问题,并通过专业准则的制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资产评估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准则并不仅仅是为评估师进行执业所制定的,更是为评估报告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制定的。” 著名经济学家张卓元教授也在中国证券报发表文章,从经济角度谈资产评估与市场关系及资产评估准则的作用,指出“在很多情况下,资产评估虽然只是市场交易活动的中介,但是其对经济的影响非常广泛,而且经常存在时滞,对后续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因此,资产评估在承担专业责任的同时,也承担很强的社会责任,不仅要为委托方服务,同时要为公众服务,维护公众利益。”“这两个基本准则,……,完善了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行为标准,对于指导和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具有重要作用。落实这两个基本准则,还有利于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加强对资产评估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的监督,减少以至杜绝暗箱操作,提高执业和管理的透明度,为真正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监管创造了条件。” 总的来说,两个基本准则的发布,对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素质,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已产生了重要影响。 两个基本准则已于2004年5月1日施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密切跟踪准则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其他准则性文件的制定。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出台后国内外评估业和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