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协会在资产评估准则制定、修订和执行过程中的作用,全面、及时了解地方协会对有关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准则文件转发和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促进地方协会和当地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时了解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情况,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就建立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联络员制度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方协会领导对资产评估准则建设要予以高度重视和支持,组织本协会工作人员和当地专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并切实组织好资产评估准则的执行工作。为加强联系,各地方协会要指定一名熟悉资产评估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协会工作人员中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人员)担任资产评估准则制订工作联络员。 联络员职责包括:就有关资产评估准则工作情况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联系;及时向所在协会领导汇报,并向协会工作人员、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宣传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和发布情况;将所在协会对已发布资产评估准则的转发、宣传和执行情况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收集在资产评估准则征求意见和执行过程中地方协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资产评估准则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所了解情况及时反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有关详细情况请链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评估准则栏目。 中评协就建立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联络员制度发出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