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网信办就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3日就《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个人信息出境应进行安全评估。经安全评估认定个人信息出境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难以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不得出境。

意见稿明确,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意见稿指出,个人信息出境前,网络运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申报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重点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同条款是否能够充分保障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是否有损害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历史、是否发生过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等内容。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出境记录并且至少保存5年。

根据意见稿,出现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发生较大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事件;个人信息主体不能或者难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无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等情况之一时,网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暂停或终止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此外,对违反规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举报。

国家网信办就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内蒙古将对所有危化企业实施源头管控和风险评估   下一条: 财政部发布2019年度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名单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9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