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务院聚焦残疾人就业: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_解读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保障残疾人就业,有利于残疾人发挥自身价值,也有助于其更好地融入社会。12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聚焦残疾人就业议题。

会议决定,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激励更多用人单位提高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大奖励力度”。

会议还决定,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支持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关支出,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涉及残疾人就业问题: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就业议题,包括支持灵活就业、治理农民工欠薪,以及促进残疾人就业。

会议决定,“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激励更多用人单位提高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所谓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各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所应缴纳的保障金。这笔资金最终由国家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等相关事业。

残保金的征收,由1995年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应雇佣而未雇佣的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

2015年,财政部等三部门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各地不同,但不得低于该比例),即如果某单位员工中残疾人少于1.5%,须缴纳相应的残保金。

据了解,近年国家多次修订完善残保金的相关征收办法,对未按规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从而使用人单位在高额残保金的压力下,选择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

会议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激励用人单位提高残疾人的雇佣比例,“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大奖励力度”。

奖励从哪里来?《管理办法》规定残保金的使用方向之一,就是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残保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支出

我国残保金体量达数百亿元,这笔钱怎么用才能真正用到实处?

据2015年的《管理办法》,残保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涉及六个支持方向,包括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服务支出等。

不过,有地方将大量残保金用于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大楼,残保金并没有真正用到刀刃上,而且形成巨大的浪费。

在此背景下,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支持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关支出,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实际上,残保金还有一项用处是“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等”。

从事帮助残疾人就业的高崧介绍,大部分残障员工在融合就业初期,需要企业投入一定特殊成本,如培训、无障碍改造等。用人单位可向政府申请补贴,以支持残疾员工参与就业,发挥自身价值。

不过,致力于残疾人融合就业研究的吕飞女士介绍,目前用人单位在雇佣残疾人方面还面临较多实际问题,对雇佣残疾员工也存在较多顾虑,从而催生了残疾人假就业问题。

所谓假就业,即许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缴纳高额残保金,虚假雇佣残疾人(给残疾人发工资而不要求其上班),这不利于残保金的正常征收,进而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残保金发挥作用,当然,最严重的是这令大量残疾人无法实现融合就业,错过了融入社会的机会。

“推进融合就业是个系统性工程,面临较多的挑战,政府相关部门、残联以及融合就业支持与服务组织应该形成合力,做好配套与对接企业需求的桥梁。”她说。(胡明山)

 

国务院聚焦残疾人就业: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_解读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务院决定给职校增奖助学金,专家:旨在提高吸引力_解读   下一条: 国务院聚焦“菜篮子”:遏制部分产品价格过快上涨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_解读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5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