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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台办等就进一步方便台胞入出境及就业等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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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台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就进一步方便台胞入出境及就业等答记者问。 

  2005年6月15日,国务院台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李维一、国台办交流局副局长贺之军、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李长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就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入出境和逐步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等有关政策措施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维一:各位上午好!今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应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分别率团到大陆访问,双方就发展两岸关系、促进两岸交流以及党际交流等事宜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会后发表了有关公报。

  5月13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就照顾台湾同胞的利益,采取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的措施等相关问题,向新闻界发表了谈话。今天,我们请到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就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入出境和逐步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等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做介绍。

  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本次发布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交流局副局长贺之军、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李长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女士。首先,请国台办交流局贺之军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贺之军: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近年来,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两岸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交流日益密切。截至2004年底,台湾同胞来大陆累计达3388万人次,3388是个吉利数字;大陆居民赴台人员也超过104万人次,首次突破100万大关。随着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的发展,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台湾同胞日益增多,他们希望大陆方面能进一步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我们对此充分理解,并一直重视解决关系到广大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问题。近年来,在简化台湾同胞入出境手续、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等方面,各相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如逐步放宽台胞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范围,取消台生报考大陆院校年龄限制、由各招生院校自定录取分数线、降低大陆院校台湾研究生学费标准,鼓励两岸人才交流,开放台湾居民参加医师、注册会计师等十余种执业资格考试等。这些措施和政策受到了台湾同胞的普遍欢迎。

  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与率团来访的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分别举行会谈,并发表了“公报”,进一步简化台湾同胞入出境手续、照顾来大陆就读的台湾学生、扩大两岸人才交流是其中的重要内容。5月13日,陈云林主任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为台湾居民入出境提供便利;对在大陆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按照大陆学生标准同等收费,并争取于年内设立台湾大学生奖学金;逐步放宽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

  上述这些措施是我们对台湾同胞的郑重承诺,我们会认真予以落实。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有关进一步简化台胞入出境手续、放宽台胞就业条件的措施已基本成熟,对台湾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和设立台湾大学生奖学金的方案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中。

  积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努力解决涉及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问题是我们一贯的政策。多年来,尽管两岸关系在政治方面存在众所周知的困难,但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项交流持续增长。这说明两岸交流符合两岸同胞的福祉和意愿,反映了两岸关系向前发展的趋势。正所谓“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们对此充满期待,也充满信心。毫无疑问,只要对台湾同胞和对两岸关系发展有利的事情,我们将一如既往,尽最大努力去做,尽最大努力做好。谢谢大家。

  李维一:下面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李长友副局长介绍情况。

  李长友: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你们好!很高兴在此与大家见面。

  5月13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先生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采取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措施。广大台湾居民和各有关方面非常关注这一措施的进展情况,现在我就公安机关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措施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简要情况

  从1987年11月开始,我们不断简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手续,促进了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台湾居民来大陆由最初探亲、旅游逐渐扩大到投资、经商、就学、就业以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据统计,从1987年到2004年底,台湾居民来大陆超过3388万人次,年均增长超过20%。2004年,台湾居民来大陆又创历史新高,达到368.53万人次。

  二、近年来公安机关采取的方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便利措施

  2003年10月开始,我们授权上海市公安局为事先未办妥入境手续直抵上海的台湾居民办理入境手续。自此,口岸签注点扩大到5个,包括上海、福州、厦门、海口和三亚。2004年2月,公安部宣布,从2004年4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居留手续:扩大长期居留和多次入出境签注适用范围;简化台湾居民办理居留签注手续;为不在大陆常住但需多次往返的台湾居民提供便利。2004年5月开始,授权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居民及在福建丢失证件、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签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

  三、今年新出台的简化措施

  1.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手续。目前,台湾居民在大陆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入出境和居留手续。其中,在大陆居留需办理暂住加注,入出境需另外办理入出境签注。今年,新措施将对现行做法进行调整,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和居留手续合二为一。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1年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该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对1年(含1年)内需临时或多次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一次或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预计这一措施将于今年7月份正式实施。

  2.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

  目前,5年有效台胞证由香港、澳门两地被委托的办证单位和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台湾居民在大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遇到证件丢失、证件过期等情况,只能到香港、澳门、福建补、换证件,确有不便。今年,我局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试点为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目前,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在今年10月份正式实施。

  3.扩大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台湾居民签发1年有效多次来往大陆签注范围。

  考虑到台湾金门、马祖和澎湖地区居民近年来通过“小三通”来往福建沿海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局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金门、马祖和澎湖地区的居民签发1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方便台湾居民往来。此项措施已正式实施。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便利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进一步研究简化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促进两岸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和人员往来。谢谢大家。

  李维一:下面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女士介绍情况。

  刘丹华: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在胡锦涛总书记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的会谈公报中提出:“扩大两岸人才交流。大陆方面逐步放宽政策,鼓励和促进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5月13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先生宣布:“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抓紧修订政策,放宽台胞在大陆就业的条件。”据了解,在大陆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很多台湾同胞希望能到大陆工作,非常欢迎这项政策,也很关心大陆方面的这一承诺能否尽快落实。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最近,劳动保障部对1994年发布的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的管理规章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已于6月14日由郑斯林部长签发,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将在今天上午11点左右在网上发布,大家都可以看到。新规定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愿意到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提供了有利条件:

  1.放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岗位条件。原规定关于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条件中,包括“聘雇的台、港、澳人员从事的岗位是内地暂缺适当人选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有劳动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开具的,在辖区内招聘不到所需人员的证明,或在劳动部门指导下进行公开招聘三周以上,仍招聘不到所需人员”。新规定中已取消了这两个条件,不再限制台湾居民从事的岗位。根据新规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聘雇台湾居民,这就扩大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空间。

  2.放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应具备的条件。原规定关于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条件中,包括“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新规定中已取消了这个条件。这样,没有就业经历的台湾青年在大陆高校毕业后,也可以直接在大陆就业。其他台湾居民只要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条件,可以同内地居民一样平等就业。

  3.简化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手续。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必须办理就业证,作为就业的有效证明和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原规定中办理就业证的单位为省级劳动部门及其少数授权的地(市)级劳动部门。新规定将办理就业证的权限下放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聘雇台湾居民的用人单位可以就近到单位所在的地级市或地区劳动保障局为台湾居民办理就业证。此外,新规定还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作的时限;取消了台湾居民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就业,续签合同前要申请办理延长就业手续的规定;取消了就业证年检的规定。这些修改简化了手续,将使台湾同胞能够更方便地在大陆就业。

  4.增加了用人单位应为被聘雇的台湾居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近年来,大陆的社会保险体系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为了进一步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后的合法权益,新规定增加了社会保险的内容。根据新规定,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居民可以与大陆居民一样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上述新规定的内容,同样适用于在内地就业的香港、澳门居民。

  鼓励和促进台湾同胞在大陆就业,是我们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政策。新修订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后,劳动保障部将指导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按规定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好地保障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

  李维一:下面请各位提问。

  海峡卫视记者:李局长,据我们了解,台湾居民原来申请一年以内多次签注,对此多数地市机关无权审批,需要省一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请您详细介绍一下新规定在这方面的调整?还有一个问题是连宋到访之后,在世界市长论坛活动中又有一位台中市的市长胡志强到大陆访问,他也是第一位台湾在职的市长,到大陆开展他的“推销之旅”。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价?

  李长友:按照现行的规定,我们需要根据授权大陆的部分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多次签注。台湾居民来访大陆多次签注,在大陆的多数地市公安机关按照现行规定没有这项审批权,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多次签注,是要由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这样审批时间相对较长。新政策做了调整,按照调整,将一年以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多次签注的审批权和我刚才介绍的居留签注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大陆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这样审批时限将大大减少。正常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结,紧急的申请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完。

  李维一:第二个问题请贺副局长回答一下。

  贺之军:胡志强先生来参加北京举办的世界城市市长论坛,他们是会员之一,当时曾庆红副主席发表重要致辞以后和他进行了握手寒暄,我想这些情况大家都知道,我们也没有了解更多的内容。谢谢。

  台湾东森电视台记者:台湾方面不久前表示,货运包机由台北的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负责安排协商,另外农产品到大陆是委托外贸协会来跟大陆谈,对于这样的说法,大陆方面是否觉得这是一个善意的回应还是别有看法?

  李维一:我们注意到谢长廷先生日前表示,关于两岸货运包机,将委请台北市航空运输同业公会参照今年春节包机协商的模式,就“双向、对飞、不中停”细节具体规划进行两岸协商。

  今年春节包机成功实现后,我们就多次提出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循今年春节包机协商方式,尽快就两岸客运、货运包机进行沟通、交换意见。台湾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也曾明确表示:有关后续节日包机是否持续推动,或商谈两岸货运包机便捷化等方案,只要对岸有具体正式的意向,随时得以在“澳门模式”的协商基础上,授权相关团体与对岸进行沟通商谈。

  目前两岸人员往来已达相当大的规模,每年有超过300万人次台湾同胞来大陆,大陆同胞赴台也有近20万人次之多,同时众多台胞在大陆经商、就学。5月3日陈云林主任受权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于近期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台湾有关方面也公开表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人数每天可达1000人。为方便两岸同胞往来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客运包机直航已成为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春节包机已有成功经验,希望台湾方面主管部门不要再以任何理由拖延下去,尽快同意台湾航空业界民间行业组织就客运包机直航问题与我方相应行业组织进行沟通,作出安排。与此同时,我们也愿意就两岸货运包机一事充分交换意见。

  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会努力做好。我们对积极推动两岸客运、货运直航的态度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

  中央电视台记者:刘副司长,在你刚才介绍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新规定当中,我们更多的听到是“取消”这个词,无疑是简化手续最直接的一种方法。我们也了解到在新规定当中,有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增加了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我想问一下,这个增加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刘丹华:谢谢你的提问。新的规定里面对职业资格证书确实是做了更明确的规定。职业资格证书是内地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因为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对从事职业是否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一个证明,也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

  这次新规定当中有一条,如果台港澳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或者技术工种就要提交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上这个要求并不是特别为台港澳人员制定的,跟内地居民就业的条件是一致的。因为根据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对于一些从事技术比较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和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就业。由于这项制度,我们是在1994年以后逐步完善的,所以在94年我们制定原规定的时候,还没有具体提到这项内容。谢谢大家。

  台湾中央通讯社记者:上次在新闻发布会相关官员曾经提到台湾有关团体到大陆来谈台湾水果登陆的问题,台湾方面表示将委请外贸协会安排协商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我想请教一下发言人对此事的看法?

  李维一:我们注意到了上述讲话。为协助解决丰收季节滞销时台湾水果在大陆销售问题,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已于6月1日向台湾省农会等台湾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农业组织发出了邀请,欢迎上述民间机构尽快组团访问北京,就对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等技术性问题进行商谈。我们也愿意与任何能够为台湾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台湾农民实际利益的民间团体或组织进行沟通,让台湾农民获得更多的实际利益。

  台湾中天电视记者: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大陆同胞赴台旅游的问题,近期内大陆方面将派什么组织到台湾商谈此事?第二个问题是,近期有报道说两岸最高层办公室的幕僚曾经接触过,我想证实一下是否有这个事。

  贺之军:我们这边已经很明确地表示过,我们希望台湾方面能够尽快地指定民间的旅游组织或者机构,与我们这边的中国旅游协会就相关问题进行磋商,这点是很明确的。谢谢你。

  李维一:对于第二个问题,只有四个字——空穴来风。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方面前日称,大陆人民赴台旅游之所以人数较少,主要是大陆未将台湾列为旅游目的地。请问贺局长对此有何评论?谢谢。

  贺之军:说句老实话,我看有的记者朋友也会心一笑,这个问题大家都非常清楚。台湾当局把大陆居民分为所谓三类,至今也没有开放大陆的民众赴台旅游,这才是主要障碍之所在。

  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记者:6月13日,台湾原住民的民意代表高金素梅在日本要求靖国神社归还在二战期间被日本军国主义强行推向战场并失去生命的台湾原住民的牌位,但是却遭到日本右翼势力的骚乱甚至恐吓,对此发言人有何评价?贺局长刚才提到为了方便台湾学生到大陆就学,在学费和分数线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还有什么具体的优惠政策以及具体的实施时间?

  李维一:关于第一个问题,外交部的发言人在不久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作出了回答。我们注意到了有关的报道,我们认为有关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日本领导人应当信守承诺,以实际行动对日本军国主义过去那段侵略的历史给中国人民带来的巨大伤害作出反省。

  贺之军: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在开始的说辞中已经讲到。关于收费的标准,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因为台生就读我们的高校有不同的院校、不同的系和类别,比如有的是中医类的,有的是艺术类的。除此之外,这边高校大家也知道,有部属的高校,也有地方的,比如说北京市、上海市,或者某个省区的学校,这些问题都在积极的考虑和规划之中。如果进展顺利,刚才讲了是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中,时间不会太久,届时会请教育部相关人士做详细的说明。谢谢。

  台湾年代电视台记者:关于台湾水果登陆问题,继续请教发言人,“外贸协会”这个单位在大陆官方来看是否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个民间团体?谢谢。

  李维一:我在前面已经做了回答。

  中央电视台记者:有关方便台湾居民出入境的手续,是否意味着一年内多次往返大陆的签注的原有限制全部都取消了?

  李长友:按照现行的做法,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申请签注延期,申请签注次数是由审批签发机关决定。新的政策推出后,在大陆停留一年以内的台湾居民,申请签注延期、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我着重强调一下是完全由台湾居民自己按照需要来决定。更简单的说,实现在大陆停留一年以内的台湾居民,按照自己的需要申请办理签注。

  《人民日报》记者:第一个问题,刚才刘副司长在讲话中谈到台湾居民到大陆就业需要办理就业证,是出于什么考虑?第二个问题请教发言人,台湾方面以某些理由暂缓《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记者驻点台湾采访,已经有两个月时间,目前没有看到恢复的迹象。但是又有消息表示,台湾方面想开放大陆地方媒体驻点采访,请问对此发言人有何看法?

  刘丹华: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办理就业证,这是一项基本的就业管理制度,并不是这次新规定新实行的,已经实行了十几年。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是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合法凭证,同时也是依法保护台港澳人员合法权益的一种依据。实际上跟内地居民的就业管理制度是一致的,因为根据内地劳动就业管理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以后都得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以及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所以,办理就业证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各项待遇,如工资、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一些待遇都是和大陆居民是一样的。

  另外通过办理就业证,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掌握台湾居民在大陆工作的情况,这样有利于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维一:关于第二个问题,两岸的新闻交流,回顾其发展的过程,大家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我们对促进两岸新闻交流一贯是持积极的态度,采取了许多具体推进的措施。令人遗憾的是,台湾方面在两岸新闻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客观地说,是消极的、被动的,设置一些人为的障碍并造成了困扰。贵报和新华社在台湾驻点采访的记者被停止在台湾驻点,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突出的例证。

  这件事情出来以后,两岸的新闻界和两岸的社会舆论给予了普遍的批评,有的认为这是对两岸交流“开倒车”。我们认为,对于两岸新闻交流,应该采取积极促进的态度。如果台湾有关方面有诚意,当前应该尽快恢复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赴台驻点采访。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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