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北京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民主选举厂长(经理)暂行办法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北京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民主选举厂长(经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4]年第27号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民主选举厂长(经理),均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依照《条例》规定,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实行任免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集体企业民主选举厂长(经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成立选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领导选举工作。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五至七人,可以由党组织、工会、有关主管部门和集体企业职工代表组成。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选举领导小组主持制定民主选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当包括:民主选举的具体方法、步骤、要求,厂长(经理)的条件等。实施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四)依照厂长(经理)应当具备的条件,提出厂长(经理)候选人。厂长(经理)候选人采取职工民主推荐和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由选举领导小组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确定厂长(经理)候选人一至三人。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厂长(经理)。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应为全体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职工(代表)人数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六)选举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厂长(经理)选举产生后,新任厂长(经理)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订立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五条 厂长(经理)在规定的任期内,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接受职工民主监督,履行任期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对厂长(经理)工作进行一次评议和考核,厂长(经理)未完成任期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主要考核指标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职工(代表)大会有权依法罢免厂长(经理)。

  第六条 厂长(经理)在任期内需要调动或者免职的,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能擅自决定。

  第七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律师受理法院指定刑事辩护案件收费标准的联合通知   下一条: 北京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若干规定(修正)[已被修正]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49.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