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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组织高校教师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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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的通知》和中共国家教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的通知>的通知》发出后,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按照要求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学习做出规划和安排,并认真实施和落实。

  最近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各地和各高校要在前一段组织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组织工作。要继续抓好高校党员和干部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学习党章。高校学生的学习要同贯彻国家教委的《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结合起来,加以落实。关于进一步组织高校教师深入学习《纲要》问题,现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抓好《纲要》的学习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教师学习《纲要》的工作。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学好《纲要》,对于更加全面、深入、系统地领会和掌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于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一理论的基本内容、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对于进一步引导教师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根本经验、根本原因,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把《纲要》作为重要的辅助材料,纳入教师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计划。要着重在基本理论、基本观点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要引导教师着重领会和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贯穿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观点的精髓;着重领会和把握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一主题;着重领会和把握“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着重领会和把握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着重领会和把握贯穿全书的爱国主义精神。使广大教师的思想统一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上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要进一步调动和增强广大教师学习《纲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学习不断地逐步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认真部署,把组织学习《纲要》的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切实重视并精心组织安排教师的学习,保证学习时间。要充分有效地利用好教师政治学习的时间,另外还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对集中方式组织轮训。不管采用什么办法,都要切实保证必要的时间学好《纲要》。在当前五天工作制的条件下,高校要进一步统筹安排教学、科研,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等各项工作,以保证必要的时间用来学习政治、解决思想理论问题。

  要注意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教师的不同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安排不同内容、采取不同方式,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学习,使学习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组织学习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倡教师自学,结合学《邓小平文选》通读《纲要》,并组织好座谈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可根据学习的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辅导。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一系列重大的基本问题。在学习中,要紧密联系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实际、紧密联系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紧密联系教师的思想实际,释疑解惑,努力澄清一些模糊认识,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对文科教师的学习要有更高的要求。要提倡他们把政治学习同业务提高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以及其他有关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教师,要通过《纲要》的学习和宣传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三、不断总结经验,把学习引向深入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国家教委的一系列部署,把组织学习《纲要》作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师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做法,避免形式主义,使《纲要》的学习收到更好的效果。

  有关组织学习的情况及时报国家教委思政司。

国家教委办公厅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组织高校教师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的几点意见
国家教委办公厅
教政厅[199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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