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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近期发生三起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府明电[1999]33号,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我市10月9日和10月26日两宗重大火灾事故。这两宗重大火灾给了我们深刻而沉痛的教训。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此非常重视,分别召开了“10.9”火灾事故现场会和市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电话会议。市委书记黄华华同志、市长林树森同志、副市长张广宁同志分别就加强防火安全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后的防火安全工作作了重要部署。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李长春书记关于“举一反三,加强防范”的指示和《通报》的要求,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促进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同时,请将贯彻执行情况于12月中旬书面报市安委会,由市安委会汇总后报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