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湘政办发[2000]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七月十日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0]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11号)精神,设置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省人民政府主管药品监督的行政执法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将原省卫生厅的药政、药检、药品监管职能划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原省医药管理局的药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划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划出的职能

  将原省医药管理局的医药行业管理职能划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药品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修订地方性药品管理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药品法定标准,初审并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拟定、修订地方习用药材质量标准和医疗单位制剂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非处方药制度,负责药品的再评价、不良反应监测、临床试验、临床药理基地和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

  (四)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初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依法核发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

  (五)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经营质量、医疗单位药剂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依法核发药品包装用材料(含容器)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七)监督检定、抽验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含各类诊所)的药品质量,发布全省药品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

  (八)审核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负责药品的行政保护;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的法律法规,实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负责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产业政策。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协调机关日常政务,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资产、房产和财务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规费;对直属单位实施财务监督管理。拟定、修订地方性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新闻发布、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产业政策。

  (二)药品注册处

  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法定标准,负责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注册初审和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医院制剂的注册工作,负责新药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拟定、修订药品地方习用药材的质量标准、中药饮片炮制和医疗单位制剂规范;指导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医疗器械处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初审本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依法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推行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负责指导医疗器械产品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依法核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依法监管医疗器械(含特种药械)的科研、生产、流通和使用,审核医疗器械广告。

  (四)安全监管处

  初审并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非处方药制度;初审临床药理基地;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初审工作;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生产质量、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五)市场监督处(加挂湖南省药品稽查办公室牌子)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实施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监督检定、抽验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发布药品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审核药品广告。

  (六)人事教育处

  制订全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省药品检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等)。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编制实行单列,属于行政性质,管理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

  机关后勤服务编制暂维持现状。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移民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牧水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33.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