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天津市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审批办法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市职业介绍机构的开办、审批和管理工作;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职业介绍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市各委、办、局、总公司及中央驻津单位(下称市属单位)开办的日常管理暂由市劳动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条 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开展洽谈交流活动的固定场所:

  (1)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开办的,场地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

  (2)市属单位开办的,场地面积应不小于80平方米;

  (3)街(乡、镇)劳动部门、非市属单位和个人(不称区属单位)开办的,场地面积应不小于40平方米。

  (二)与我市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系统相匹配的计算机设备和必要的力、公通讯设备。

  (三)有三名以上熟悉劳动就业相关政策和职业介绍业企,并取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天津市职业介绍机构申办登记表》、《天津市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表》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区属单位应征得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向市劳动行政部门申报。

  第五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自接到申请十五天内做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职业介绍准办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第六条 经批准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需持《职业介绍准办证》办理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

  第七条 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工作章程,其内容应包括机构性质、业务范围、管理制度等;

  (三)工作人员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或职称证书、《职业介绍资格证书》;

  (四)开办场地的使用证明。

  第八条 职业介绍机构的名称。除区(县)、街(乡、镇)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可冠用行政区域名称外,其他不得直接使用行政区域名称。

  第九条 职业介绍机构改变名称、地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应提出变更申请,填报《天津市职业介绍机构变更审批表》,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第十条 职业介绍机构停业六个月以上的,经核实后,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已批准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如确需设立分支机构的,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伪造、涂改、买卖、出租《职业介绍准办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第十三条 外省市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天津市职业介绍机构开办审批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津劳办[2000]465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 天津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