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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临淄区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现将《临淄区200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列入《临淄区200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全部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二、列入区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临淄区政府采购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采购。三、已纳入区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部门和单位擅自进行采购的,将依照《临淄区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附:临淄区200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00一年三月十日 联系方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33-7161597、7181812 联系人:吕希江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97号 邮编:255400 附: 临淄区200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电器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 2、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刻录机。 3、家具:会议桌椅;办公橱桌椅;课桌椅等。 4、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水泥;木材;板材;金属材料;瓷砖;清洁用具;玻璃;油漆。 5、物资:救灾物资;防汛物资;农用物资;燃料及其他物资。 6、印刷设备。 7、照排设备。 8、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调节器;其他网络设备。 9、医疗设备、器械。 10、计生设备。 11、农用机械设备。 12、园艺设备。 13、消防设备。 14、道路清扫设备。 15、警用设备和用品。 16、保安设备。 17、档案、保密设备。 18、教学设备。 19、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20、电梯和起重机。 21、锅炉。 22、交通工具:各种轿车;载客车;工程、工具、市政、环卫、绿化等专用车;摩托车等。 二、工程类 1、建筑物:公用房建设;住房建设;其他用房建设;文教、卫生、音乐、体育等公益设施建设;其他建筑设施建设。 2、市政建设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输水工程;集中供暖、供热、供气工程。 3、环保、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市政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工程;荒山绿化。 4、水利、防洪工程:河道疏竣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5、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桥梁、涵洞。 6、修缮、装修工程。 7、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 1、批量印刷、出版项目。 2、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3、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4、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车辆统一投保;车辆定点加油;车辆定点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