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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发生了严重的春夏连旱,局部地区还发生了大风冰雹和病虫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目前,旱情虽有缓解但仍未彻底解除,特别是重旱地区,因绝收而造成部分群众缺粮问题日渐显露。为切实做好当前的救灾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灾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转变作风,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扎扎实实地做好救灾工作。要逐级掌握灾情和受灾群众缺粮、缺水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明确责任,分级落实各项救灾措施。对特重灾区,市掌握到重灾乡(镇),县(区)掌握到重灾村,乡(镇)掌握到重灾户。 二、确保灾区人畜饮用水和城市供水不出问题。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城乡用水、生产生活用水的矛盾,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丘陵山区的人畜饮用水。要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在缺水村组迅速打掘一批深井,以解燃眉之急。对个别地方出现的用水纠纷,要及时协调,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三、确保受灾群众的口粮供应。对冬令救济工作早作筹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安排方案。对既缺粮又缺钱的受灾群众,政府救济粮、款要及时发放到位。缺粮面比较大的灾区,可以组织对口支援,开展互助互济,采取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能力。在粮源充足、群众有偿还能力但目前无钱购粮的地方,可按省制定的借粮政策,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仓借粮。救济粮、款的发放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程序,实行民主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克扣、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广开生产和生活门路,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营,采取有效措施,以秋补夏,以副补农。加强在地作物的田间管理,抓好病虫害防治,努力把秋粮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进一步加强抗旱工作,做好长期抗旱的准备,落实各项抗旱措施,重点抓好节水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提高用水效率。克服麻痹思想,在抓好抗旱工作的同时,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五、认真做好灾区和贫困户的农业税费减免及地方财政分担救灾经费的落实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减轻灾区农民负担。对受灾农户和贫困户的农业税费实行重灾多减,特重全免。财政、农经、民政部门要抓紧制订灾区农业税费减免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地方灾歉专项减免补助资金。各地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要求,认真抓好地方匹配救灾资金的落实,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落实各项救灾措施。计划、财政、金融部门要增加抗灾救灾资金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灾区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水利部门要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认真做好水源调度;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作用;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灾区农业生产自救和结构调整的指导,帮助农户搞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民政部门要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及时了解掌握和报送灾情,并根据各地灾情情况,做好救灾款物的分配和发放工作;粮食部门要根据重灾地区的实际需要,及时做好粮食供应和开仓借粮工作,同时对有还粮能力的历年借粮农户,要加大借粮回收工作的力度;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疫病的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防疫治病责任制和各项防治措施,确保不发生疫病流行;电力、石化、供销部门要确保抗旱救灾所需电力、油料、化肥等物资的供应;交通部门要保证抗灾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输和道路畅通。 二○○一年九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