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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2年以来,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精神,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对这一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通知如下: 当前,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各方面矛盾都比较突出。对此要有一个清醒和正确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四政”方针,真正做到从群众利益出发制定规章政策和开展工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规定,在决策前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方式(例如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并吸纳群众意见。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坚决反对任何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避免矛盾激化,切实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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